秀书网>都市小说>青春散落成歌>第六十九章 我还是很喜欢你
  2012年7月3日,我想向一个喜欢了很久的男孩子告白,只是不知道,错失良机这个词眼的后面,可不可以连着殊途同归。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风走了八千里地,不问归期。

  我和张槐序去了附近的一家肯德基里吃午饭。

  “你打算暑假一直待在这里吗?”

  张槐序问我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正兴致勃勃地啃一只奥尔良鸡翅。

  我愣了一下,心中飞快地反思自己是不是惹他生气了,即便心中慌乱,我却还是故作冷静,慢悠悠地把手里的鸡翅啃完。

  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我先动。

  我擦了擦嘴,回答道:

  “是啊,不然我能去哪儿呢?”

  “哦....”他平淡地点点头,不说话了。

  我仰头喝着可乐,眼睛却在偷看他的神色,在确定他没有因为我的回答生气过后,我悬起的心才算落下。

  张槐序不再和之前一样和我玩闹,但依旧会每天早上,帮我把牙膏挤好,在我常背的双肩包里放上纸巾和坐车的零钱,提醒我每天吃润喉糖,喝一杯开水。

  只是我与他目光相接的时候,他的目光不再正直,永远是躲闪着的。

  从我们两人来了北京之后,他便一直是这样的。

  吃完饭,我会和张槐序在西城四处走走,至于去哪儿,总是漫无目的。

  学校旁的杂货铺里新进了很多时兴的小玩意儿和小零食,琳琅满目的。

  “你等我一下,我去买几个本子。”

  我对张槐序说。

  我买笔记本不是为了记笔记,只是单纯地想把好看的本子都收集起来罢了。光是看着那些唯美的封面,都能让人莫名地幸福起来。

  杂货铺的老板是个胡子花白的小老头,穿着红蓝暗色的条纹衬衫,在货架后的摇椅上有一口没一口地抽着旱烟。

  “老板,买东西。”我朝里头小声地喊道。

  “来了。”他从摇椅上慢慢地做起来,走路的时候微微有点驼背,光落下来的剪影让我觉得他很是熟悉。

  “你是.......离歌小同学?”他推了推眼镜,讶异地看着我。

  “您是老郑?”张槐序在我身后,用同样讶异的声音反问道。

  老郑那双苍老的眼睛里滚落出泪珠:

  “真的是你们啊,好久不见了.........”

  “俺姓郑,郑孔一,因为俺爹妈不识字儿,除了他们的姓,就只认一字儿,所以就给俺叫这名儿。小同学,欢迎你。”

  这是那个开学第一天,穿着破旧衬衫,笑嘻嘻的老师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带着严重的口音。

  离开学校之后,老郑就在学校附近开了一家小卖部,卖卖零食,刚开始,他怕自己的学生把他认出来,远远地躲在一所小学旁边摆摊,后来,他教过的几届学生都毕业了,他又想念枫翎,就在学校旁边开了家小卖部。

  “没想到,你们都长这么大了。”他一边给我们倒水,一边说,“想想看当初在学校里的日子啊......可真让人怀念。哎,你们现在都在哪上大学啊?”琇書蛧

  “我们在a大。”

  “a大?张槐序啊,以你的成绩,应该是能考上清华的啊,你之前不是说,你以后想做个考古学家吗?”

  “嗨呀,这都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后来转念想了想,这带了个‘家'字儿的职业十有八九都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现在这样也挺好的,我也不想整天背个破铁锹满世界跑了........”

  “罢了,你一直是个很有主见的孩子。”老郑笑着,喝了一口摆在桌上的浓茶。

  “哎,看到你们现在的样子,我就想到了我年轻的时候。

  你俩知道,我为什么挤破脑袋想去当老师吗?就是因为不愿意干这个,在街上叫卖,多没面子啊。年轻的时候啊,总是觉得,这面子第一大,这工作体面了,活得也就高尚了。这枫翎的老师,个个都是名牌大学毕业的,骨子里啊,还是有些瞧不起咱们这种农村毕业的人,所以我才撂挑子不干了。现在回来,做做这些小本生意,在这条路上,看着那么多的学生来来往往的,我就会回想起给你们上课时候的样子。嘿,这感觉还挺不赖的.......这杂货铺一开,就是四年了。”

  面前已步入暮年的老人望着窗外的天空,平淡地一笑,格外洒脱。

  他找到了他想要的幸福。

  “对了,你们俩现在是男女朋友吗?”

  “不是,”,张槐序笑道,“就是普通朋友。”

  “是这样吗?”老郑不解地挠挠头,从柜台上的一沓相片里取出一张来递给我们。

  “这是高二上学期的运动会上我给拍的,本着不让学生早恋的教师精神,一直没有给你们看。”

  我接过那张相片。

  相片里,一个女孩伸出手去捉阳光,后面,男孩子坐在女孩的旁边带着耳机,手里捧着一本书,目光却轻轻地落在女孩的身上,阳光勾勒出一张完美的侧颜。

  他看着她的目光满是笑意。

  我和张槐序都闭口不言。

  一个,想试探另一方的态度,另一个,觉得此时无声胜有声。

  “现在你们都长大了,说这些也无妨了。感情有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和任何人无关,爱,或者不爱,只能自行了断。你们的路还很长呢,年轻人,慢慢领悟吧!”

  老郑呵呵笑着,端着印着毛爷爷的茶杯近里屋去了。

  天色已经黑了,杂货铺也该关门了。

  “我们走吗?”张槐序问我。

  “嗯,走吧。”

  他在我前面不紧不慢地走着,我在他身后不紧不慢地跟着。

  月光将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他低头看着我的影子,我抬头看着他的背影。

  多年以后,我回想起这段迷迷糊糊的感情,觉得与其说是恋爱,我和他的感情更像一场心理战吧。

  我们都在等对方先摊牌。

  从前他那么喜欢我,我也笃定他会一直喜欢我,可是现在他对我的态度急转而下,急着和我撇清关系,我惶恐了。

  我惶恐他不再喜欢我。

  “你为什么这么急着否认了?”我终是沉不住气了,装作漫不经心地质问他。

  “你指什么?”

  “我们的关系。”我咬咬牙,艰难地说出口。

  他停下脚步,回过头来看着我,用一种近乎冷漠的眼神对我说:“可我说的都是实话啊。这是现实的世界,不是童话里的故事,我不能枉自给自己一个完美的结局。曾经那个你,嫁作王子妻?

  “可是我........”

  我止住了接下去的话。

  我已经和沐熙分手了,所以,你可以像以前那样来追我了?

  令人作呕的思想........

  “可是你为什么......要躲着我。”

  “既然我们的定位是朋友,那就应该点到为止,这次我们单独出来,已经是逾越之举。我最不喜欢打着朋友的旗号玩儿暧昧,更不想去做破坏别人感情的始作俑者。这既不尊重我,也不尊重你。而且,就像我那天说的一样,你可以不在意别人对你品头论足,但我不能。”

  “其实遇见你之前,我从没有想过爱情,遇见你之后,我才开始考虑这个问题。这是继霍奇猜想后我最难以理解的迷题,为什么女孩的心思会这么复杂,让我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我印象里那个不善言谈,冷傲寡清的男孩,如今依旧眼神坚定,但其实他是个特别敏感的人,我这样来来回回地折磨他,他早已是疲惫不堪。

  他这样为我着想,我再也没法隐忍或装糊涂,我想把我这段时间的想法告诉这个男孩。

  我想对他说:

  我喜欢你,很喜欢......

  “或许是他比我更合适做一个男朋友吧,不然,你也不会选择跟他在一起了。他有我没有的温和体贴,比我更成熟稳重,所以你才在两者之间,选择了后者......

  谭离歌你知道吗?我还是很喜欢你,即便你成了别人的女朋友。

  因为你还是那个萍水相逢却愿意为我投币的善良女孩,你从未因为自私而去利用或伤害别人,固执脆弱又有自己的原则。倘若你为了一己之私而去伤害别人,你就不是我喜欢的那个离歌了......”

  他的话像一瓢冷水,从头淋到尾,在这盛夏都让我觉得寒冷彻骨。

  自私,利用,伤害......

  “放心,我没有生气,我也不会离开你的。我们也永远都是......朋友。”

  他此时笑着给我的承诺,让我彻底惶恐了。因为他不知道,我和沐熙在一起只是因为受不了他和别人在一起了,更不知道这段恋情的开始和分开都是我的一己之私。我还是他眼里那个单纯善良的女孩,他才会给我这样不离不弃的承诺。

  可若他知道,他的这个承诺,是堆砌在谎言之上的呢?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浑身一哆嗦。

  “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

  “没什么......我.....胃疼。”

  “那我们去看看那家馄饨铺子还开没开着吧。”他笑着拍拍我,将手插在裤子口袋里。

  我不想隐瞒他,可我又怎么对他开口,我怎么能告诉他,我劣迹斑斑的行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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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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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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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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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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