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栀和沈砚两人却不理会沈景良,任由他像只疯狗般乱叫。
沈景良是否相信这支笔是真的,对他们二人不重要,重要的是沈雄和沈图南是否相信。
南栀身为沈砚的枕边人,听沈砚提过这支笔的存在。
为了找回这支笔,他大费周折。
得亏他的人脉广,三教九流都有认识的朋友,饶是如此,也耗了一年多的时间,才把这支笔找回来。
当年偷走这支笔的小偷很识货,这支钢笔是知名品牌所出,若把黄金笔尖拆掉去卖的话,只卖这支笔三分之一的价格。
小偷当然不会做这种事,于是高价卖给识货的人。
沈图南小心翼翼地将笔收好,愤怒地看向沈景良:“沈景良,这支笔是我爸的遗物,我一眼就认出来了!你不要在这儿污蔑我大哥和大嫂!”
笔帽上有着两道特别明显的痕迹。
那是他小时候淘气,用力磕打这支笔造成的。
他父亲看到后,大为恼火,第一次动手揍他。
他的印象特别深刻,就连沈砚都不知道这件事。
看到这两道痕迹后,他就断定这支笔的确是他父亲的遗物。
他对沈砚大为感激,哪里容忍得了沈景良当面质疑沈砚?
沈雄的脸色也很难看,严厉地说道:“景良,今晚的你太没有分寸了。沈砚是我的儿子,容不得你这么质疑他。这支笔的确是我好友的遗物,笔身上的字母是我亲手刻上去的。你向他道歉。”
南栀听着沈图南和沈雄对沈砚的维护,心里头有些暖。
沈砚能够跟沈雄相认,能够多沈图南这个兄弟,有了属于自己的家人。
在他被人诋毁、污蔑的时候,沈雄和沈图南能够挺身而出。
沈景良的喉结上下滑动。
他是沈家的嫡长孙,从小就养尊处优,不管去哪儿都有人巴结他、奉承他。
对不起这三个字,哪怕面对他的父母、爷爷奶奶,他都没有说过。
沈锦鸿走上前打圆场:“三叔,景良以为我受伤和沈砚有关,才会针对沈砚和弟妹。时间太仓促了,我也来不及向景良说清楚真相。一切都是我的不对,在这儿我向沈砚和弟妹说声对不住了。”
他又扭头看向沈景良,“景良,三叔教训得对。不管怎么样,今晚是图南的生日,轮不到你一个客人来质疑图南父亲的遗物是真还是假,你做事太没有分寸了,不只是向沈砚和弟妹,就连三叔和图南,你都该说一声对不起。”
沈锦鸿在三叔上面咬了重音,让沈景良心中不由得一凛。
虽然他是沈家的嫡长孙,可这并不代表着沈氏集团以后会是他的。
沈氏集团树大根深,人才辈出。
他的行事风格并没有让爷爷和父亲很满意,难保他们想要将沈氏集团交到其他人的手中。
他的爷爷和父亲非常欣赏沈雄,沈雄也在沈氏集团内担任要职。
也就是说沈雄的支持与否,关系到他在沈氏集团的地位。
沈雄得罪不得。
沈景良恢复冷静后,立即换了一张脸,按照沈锦鸿说的那样,先是向沈雄和沈图南道歉后,这才真诚地看向沈砚和南栀:“沈砚,南栀,对不住了。今晚是我喝多了,才会说话做事没了分寸。希望你们两个不要把今晚的事情放在心上。”
南栀前后活了两世,沈砚从底层打拼,两人的经历都很丰富,形形色色的人见得不少,看出沈锦鸿和沈景良的道歉不是出自真心,而是忌惮沈雄。
沈锦鸿和沈景良的态度都放得很低,两人自然没有不接受的道理。
沈雄的脸色还是有些难看,说道:“沈景良,沈砚是我的儿子,若是你不把他放在眼中,便是不把我放在眼中。”
沈景良连连对沈雄赔笑,就在这个时候一道尖利的女音从宴会厅门口传来。
“沈雄,沈砚不是你的儿子!李文秀还没有进门的时候,就给你戴了绿帽子!沈砚是她和奸夫生的野种!”琇書網
邓春喜站在宴会厅门口,苍白着脸,刻薄地喊道。
在场的宾客,全都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看向邓春喜。
“沈总为了沈砚,都公开教训沈氏集团的未来继承人。沈砚竟然不是他的儿子?”
“我记得李文秀,是非常罕见的美人,听说出身并不好。在那个年代,没有好出身的绝色美人,的确很容易走错路。要没有确切证据的话,邓春喜也不敢在这儿胡说八道啊。”
沈韵如和赵正祥也是这么想的,怀疑沈砚并非是沈雄的亲生儿子。
可就算不是亲生的,沈砚都叫了他们俩姑姑姑父了,他们俩也实实在在地从沈砚和南栀那儿得到不少的好处。
要是失去这个侄子、侄媳妇儿的话,对于他们而言,损失也就太大了!
沈韵如大步走到邓春喜身前,扯着她的手臂就往外走:“邓春喜,你疯了吧!在这儿胡说八道!沈芳涉嫌拐卖妇女,你记恨南栀和沈砚不肯捞她出来,所以才会编排这种瞎话出来!你给我出去!有我在,可容不得你乱来!”
邓春喜一屁股坐在地上,她的体型略胖,沈韵如竟是拽不动她。
沈韵如急了眼,对跟着邓春喜进来的沈昭道:“大哥,大嫂疯了胡说八道,你就不管管吗?赶快把她拽出去!”
沈韵如知道沈昭没有像样的工作,还指望着沈雄生活,不敢得罪沈雄的。
但这次她猜错了。
有人给了邓春喜一笔钱,就为了在今天出现,把李文秀做的那些丢人事儿全都说出来。
让沈雄确定沈砚并非是他的亲生儿子。
依照沈雄的个性,绝对容忍不了沈砚的存在。
沈砚的千帆建筑、南栀的伊芙和南家园果汁,在沈氏集团面前,就像是蚂蚁一样渺小,只要沈雄一句话,沈砚和南栀以后都过不下去。
哼!
活该!
谁让沈砚和南栀不肯放沈芳出来,又不肯让他拿到一些好处!
沈昭的眼睛里闪烁着和邓春喜一样的疯狂,他道:“韵如,沈雄是我亲弟弟,我可不忍见他当了二十几年的绿头乌龟,还要把野种进入门。为了这个野种,把我的老父亲气的下不了床。沈家的血统不容混淆!”
他同情地看向沈雄,“沈雄,我和你大嫂今天说出实情,也是为了你好。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继续做错事。沈砚这个野种,你不能认。”
沈雄面无表情,只是下颌绷紧。
邓春喜和沈昭出现在宴会厅,往沈砚身上泼这种脏水,已经将他和沈家最后的情分全都耗光了。
他还不能将邓春喜和沈昭赶出宴会厅,不然的话,整个京城都会怀疑沈砚的身世。
只要沈砚出现在京城的商业圈,就会被人指指点点。
“邓春喜,沈昭。你们两个真够阴损。沈砚是我的儿子,你们俩竟然这么折辱他。这笔帐,我记住了。从今往后,我和沈昭断绝兄弟关系,你们两个最好不要离开京城。”
不然的话,他从哪儿去找这两个人算账。
沈昭听出沈雄话里面的寒意,得意的他,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
心生怯意的同时,又转念一想。
他和沈雄到底是同样爹妈生出来的亲兄弟,沈雄不会把他怎么样的。
过去的时候,他没有工作,沈雄还不是挣钱养活他一家人?
他长叹一口气,“沈雄,为了一个野种,你要跟我这个大哥断绝关系。你越是如此,我越是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做错事。我和你大嫂敢在这样的场合,道明这个野种的身世,是因为我有证据。我把这个野种的亲生父亲带来了,有他在,他会对你说怎么和李文秀勾搭成奸,有了沈砚这个野种的。”
南栀猜到邓春喜和沈昭肯定要搞事情,但她真没有想到这两夫妻竟然做的这么绝,把陈常富找来了!
这完全是把沈雄的脸扔在地上用力踩啊!
她不由得看向沈砚。
沈砚表情依旧淡定,凤眸不起丝毫波澜,就像是眼前发生的闹剧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南栀不由得握住他的手。
沈砚的手干燥温暖。
相比之下,她的手倒是有些潮湿。
沈砚握紧她的手,低头看向她,看着女人眸中的心疼,他对她一笑,低声道:“没事的。”
就在沈昭说话间,陈常富已经出现在宴会厅里面了。
他坐了大半年的牢,圆胖的身形变瘦,大头细脖子,像是没有进化的猴子,早就失去了淮安第一首富的暴发户风采。
看到南栀和沈砚后,绿豆大的眼睛里露出恨意。
不用沈昭和邓春喜诱导,他就已经道:“沈雄,沈砚就是我和李文秀生的!在你没有娶李文秀之前,我和她早就勾搭在一起了!我就是让她怀上我的孩子,继承你的财产!”
不用沈雄开口,沈韵如和赵正祥两口子倒是率先沉不住气了,“你胡说!沈砚长得龙颜凤姿,像是你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东西,怎么能生的出沈砚?”
赵正祥去找宴会厅的经理,“你是死了吗?放这种东西进入宴会厅!赶快叫这三个人滚!”
经理姓高,他道:“赵先生,抱歉。沈总才是这场宴会的主人,没有他的允许,我不能擅自把宴会厅的客人赶走。”
说到这儿,他的语气顿了一下,意味深长道:“若是将这三人赶走的话,岂不是坐实了他们三个说的话都是真的?以后沈总和他的儿子还怎么在京城内立足?”
高经理说的话,让赵正祥挑不出错。
不管是这三人是走还是留,场面都会闹得非常难看。
他都替沈雄和沈砚发愁,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收场!
陈常富听到沈韵如说的话,怪异地笑了一声:“沈砚长得不像我,而是像他妈李文秀啊!我跟李文秀睡了三十年,在她的后腰上有着拇指大小的红色胎记。沈雄,你说是还是不是?”
沈雄紧绷的面色到底出现了一丝裂缝,他忍无可忍就要动手。
沈砚却比他还要快一步,一脚踢在陈常富的肚子上。
陈常富被他踹飞了出去,趴在地上,别说起来了,就连说话都说不出来。
沈砚冷冷地说道:“不准你这么侮辱我妈!”
哪怕李文秀没有尽到任何做母亲的责任,沈砚也不能容忍陈常富用这么轻薄的语气,当众羞辱李文秀。
从沈砚身上散发的戾气,让沈昭腿肚子哆嗦,差点站不住。
邓春喜倒是不怕。
沈芳坐牢坐定了,现在的她满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报复沈砚!
“沈砚,敢打自个儿亲爹,你到真不怕天打五雷轰!”
“陈常富不是我的生父。”沈砚冷冷地说道。
“是不是你说了不算,而是你妈说了算。”邓春喜嘿嘿地笑着,“女人可是非常清楚自个儿孩子的亲爹是谁。你说是吧,文秀?”
宾客们顺着邓春喜的目光望去,看向宴会厅门口。
不知何时,宴会厅门口站着一个风华绝代的女人。
女人长相和沈砚有着五分相似,让人一眼就猜到两人是母子。
李文秀保养得很好,五官绝美的她,看上去只有三十岁出头。
她不是自己来的,韩跃民跟在她的身旁。
他柔声对李文秀道:“文秀,不要怕,大胆地说出真相吧。”
不只是南栀,沈雄和沈图南看到李文秀出现,心里头都冒出了急火。
两人都知道,李文秀和沈砚的关系非常紧张。
与其说是母子,倒不如说仇人更合适。
李文秀又是一个做事糊涂的女人。
难保她真得会为了报复沈砚,承认陈常富说的话是真的!
若真是如此的话,沈砚就得顶着野种这个名号过一辈子,沈雄也无法在京城内立足!
李文秀走到沈砚的面前,冷淡地看向沈砚:“刚才你打了陈常富?难道你忘了,他曾是我的丈夫?”
李文秀的话,让在场的宾客又忍不住哗然出声。
沈雄的额角青筋狂跳。
沈图南都想要找什么东西,捂住李文秀那张乱说话的嘴。
沈砚用同样冷淡的视线,看向李文秀:“那又如何?他该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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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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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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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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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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