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荀委屈的说:“是小锦让我陪她玩过家家。”
小锦说的一本正经:“是爹爹担心娘亲会被别的叔叔骗走。”
乍一听还挺有道理是怎么回事!
沈珂哭笑不得的叫上两个人一起回家吃饭,却听小锦小声和李荀嘀咕:“哇,娘亲竟然真的没有生气!”
李荀笨拙地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两个人好像自以为有什么瞒住了沈珂的小秘密。
看他们一本正经的相约守秘,沈珂不由觉得可爱,便加快了脚步,假装没有听到他们两个的谈话。
等走回家里时,家里已经聚了许多沈家的亲戚,生面孔不少。m.χIùmЬ.CǒM
能让沈珂印象沈珂的只有徐氏的铁匠大哥徐重,五大三粗的糙汉子,办事没什么谱,但沈珂对这个舅舅的印象尚还可以。但今日来的比较多的还是沈大壮那边的亲戚,最叫沈珂头疼的就是她的二姑沈贵兰。
这就是小锦害怕的那个姑姥姥。
沈贵兰削瘦的长相就很刻薄,但却是姊弟几个里家境最好的,在沈家集有一户大院子,院里能有五六个小屋,已经胜过了沈家集的许多人。
倒不是她家里人有多会赚钱,而是沈贵兰这人非常会守财,极其瞧不起不如她家境富裕的人也就罢了,一丁点儿小小的便宜都要占。
沈珂把小锦仔细地抱在怀里:“好了,别害怕,娘亲在这儿呢。”
她实在不想与沈贵兰打什么交道,带着李荀直接绕开她进屋。
徐氏腿脚不怎么利索,但今日好了许多,还是和沈大壮忙活着做出了一大桌子的菜,此时气喘吁吁的靠在床边:“命苦,真是命苦啊,摊上这么一个没出息的男人,老了老了,还得伺候他。”
沈珂劝慰道:“娘,您就别和爹他生气了,饭做好了没?要是还没做好,我去给爹帮帮忙。”
徐氏叹气,同她招招手:“早做完了,你难得回来一趟,等着吃饭就好了。过来,娘有话要告诉你。”
沈珂听话坐在床边,问:“怎么了?”
“你出门之前,不是和你弟弟提了,你打算把家里收拾收拾吗?你有这想法也对,我上次去你那儿的时候还瞧了,那房子实在是太旧了,咋瞧都危险,万一哪天刮风下雨,还不得塌喽?”
徐氏说的天花乱坠,体恤地拍了拍沈珂的手背:“反正你也是要找人收拾房子,不如把钱给你爹,让他帮你忙活!都是自家人,你爹难道还能坑了你,差你那点小钱吗?你说不准还能省些钱,过日子,手里要没点钱,那怎么行啊!”
要是没出农田的事,沈珂或许真会考虑考虑做了快三十年泥瓦匠的沈大壮。
自家人还能有错?
可事实证明她还是太年轻,沈大壮都把如意算盘打到了她身上,想让她一年为人忙前忙后的一分钱赚不到,利润全被他沈大壮捞走。
除非她脑子进水了!
沈珂实在招架不住徐氏的建议,漠然的轻笑道:“娘,我再考虑考虑,爹毕竟已经年纪大了,我想让他歇歇了。”
徐氏无奈地:“你这孩子……算了,劝不住你,帮我点点今天收了多少的礼金。”
“好嘞。”
沈珂一身轻松地抱起桌上的小瓷罐,和她用来装钱的那个差不多,不过这里面都是铜板,她那个还有些小碎银。
这礼金就是两家亲戚来探病时随的礼,只能算是暂时保管在这儿,将来别人家有什么事,还是要还的。
沈珂把罐子里的钱数点了一遍,不多不少,刚刚好二十枚铜板。
沈大壮在屋外吆喝:“吃饭了!”
这是到饭点了。
因为天头好,所以沈大壮和徐重、李荀一块把家里的大饭桌搬进院子里,刚好避免了屋子里坐不下的事。
两口子一共炒了十六盘菜,菜色不比城里,但也是颇像样子的八重碗,也就是比八大碗还要多了一倍。
末了,沈大壮又端上来一盘黑乎乎的糕点。
小锦好奇地捏着手里的勺子,问沈珂:“娘亲,那个东西是糊掉了吗?”
不怪小锦觉得是烧糊的糕点,那东西全身都是黑乎乎的,像是一团泡肿的炭,但沈大壮这么好面子的人,哪怕缺一样菜,都不会把没做好的菜硬着头皮端上来的。
沈珂大致猜测道:“它应该就是那个样子的。”
李荀在她耳边小声的说:“珂儿,这个是乌饭糕,很好吃的,上面红红的东西是枣碎,很甜。”
沈珂回想起来,似乎的确有这样的糕点。
沈家集的人都喜欢吃各式各样的糕饼,不同时候,还会吃不一样的糕点。
这乌饭糕,就是夏至吃的。
今天好像还真是夏至,沈珂近来太忙,忘的一干二净。
认得与不认得,其实都不是什么要紧的事,但沈珂的三姑为自己儿子夹菜之余,还不忘讥讽沈珂两句:
“沈珂,你这才嫁去那穷村子几年啊,怎么见识还越来越浅了,连乌饭糕都不认得了?唉,怪不得人家都说不能与傻子待久了,看来这一块待久了,也会跟着变傻啊,啧啧,当初劝你嫁给老马家那小子你不答应,人现在有钱了,你就不后悔?”
沈珂三姑口中的马家年轻人,其实是个少年无赖,极其不靠谱的一个人,前两年还被关进了牢里,媳妇儿羞愤的直接投井自尽,在十里八乡传的都很有名,只不过他年初从牢里被放出来以后,歪打正着的走了狗屎运,靠赌钱挣了一笔小钱,成天鬼混。
此时提起这些,不是找茬又是什么?
徐氏的脸色已经很难看了,碍于亲戚之间的往来,徐氏回呛的不是那般明显:“三姐,这就是你不好了,马家那小字一直就不是什么正经人,今天有钱,明天没准又赌回去,我家沈珂现在这日子过的也挺好的,哪有你们说的那样啊?”
沈珂默默为李荀夹菜,回呛是徐氏要忙的事,她更在乎别让李荀听了那些人的话以后难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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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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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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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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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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