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太在意旁人看法,老伯的一声轻叹,让许诺更加紧张。
沈珂将书信按照原本的顺序排好,妥善地交还给许诺,问那忧心忡忡的老伯:“老伯,我要是没猜错的话,您儿子认识的字应该也不多吧?他在城里是做什么的?”
老伯愣怔片刻:“啊?你是怎么知道的?咱家穷,哪供他念的起书,得亏是他小小年纪就有出息,进城里给人做帮工去了!”
被她猜中了。
“这就对了。”
沈珂若有所思,谈明自己的看法:“这位老伯觉得许公子代写的家书有些不太对,不是因为许公子你文采不好,虽然我认的字不多,但也能从字里行间看出来你的学识很有造诣,他之所以会觉得不对,是因为许公子你用了太多的之乎者也和大道理。”
许诺听的不大清楚,但被沈珂谦逊的态度所折服,想来定是有道理,拱手向沈珂求教:“在下还是不太明白。”
真是文绉绉的一男人。
“你看这里,你用的都是虚指。说了很多,却没有说清楚老伯家的猪到底下了几只小猪崽。”
沈珂在心里感叹一声,便为许诺指着信上一行像是诗体的小字:
“如果是没有读过太多书的人,是看不懂这些的。你这些用句的确很好,但家书最重要的是要让对方看懂,知道彼此通信想说的内容,所以你可以干脆省略这些,直接写,老伯家里多了几只小猪崽,去年种下的盆栽结了新苞,家里修了新的篱笆,一切都很好。”
“家书嘛,最重要的是情感,不是文笔有多精妙。”
听言,许诺认真的翻看了一遍手中的书信,果然是把真正重要的事写的十分模糊,老伯真正托他写的东西,早就被浮夸琐碎的辞藻给遮盖住了。如果老伯的儿子不认字,还需要找人来读信,哪恐怕连信里说了什么都看不懂,只会感到一头雾水,不知所措。
老伯虽听不太懂那些文绉绉的大道理,但依稀懂了沈珂话里的意思,迭声附和道:“对,对,我就是这个意思!许公子,你写的好是真好,可我儿子肯定看不明白,只要能告诉他,家里一切就好,就可以了。”
许诺有些惭愧地低下头,怅然陷入自责之中:“是在下太死板了,总去在意遣词用句间的章法道理,却忘了家书中原本的亲情可贵,实在是有些惭愧。老伯别急,我这就为您重写一封家书。”
他开窍的很快,沈珂才不觉得他死板,那些被指出问题还坚持自己没有写错的人才是真正的死板迂腐。
沈珂停下脚步,打算留下来看看许诺改好以后的成果。
许诺下笔利落,因为省去了那些细枝末节的修辞,这次的家书写的极快,不一会就写好了。
重新审视了一遍以后,许诺重拾自信,把书信递给老伯:“您看看现在这个。”
老伯接过书信后悻悻的一笑,许诺才反应过来老伯为何尴尬,又将书信接回,为老伯读心:
“抱歉,是在下心急了。信上所写为:儿,你许久没有回过村里,我和你娘都很想你,家里的老母猪生了十一只猪崽,个个都长的很结实,将来能卖不少钱。你种的花都开了,长的很好。你惦记给你娘修的篱笆,爹也已经用攒的钱给你娘换上了,就等你回来看看……”
信上透着温情的文字,远远胜过许诺彼时的长篇大论,老伯抹了把眼泪,执意要塞给许诺铜板:
“许公子,你写的实在是太好了啊!这就是我想要说的!我就知道,找你肯定是错不了的,你也别自责了,你的好着哩,村里那些要收好多钱的教书先生,写的都不如你,字也不如你的瞅着好看。这些钱你可一定拿着啊,我先走了,还得托人把信给送出去呢。”
老伯把旧桌收回屋内,心满意足地带着信离开了。
看着自己帮忙办成了一件事,沈珂心里还有些小成就感。
许诺已然收拾好自己的纸笔,浅笑着走到沈珂身边,欣赏的看着她:“想不到夫人还懂这些,是在下之前轻看了……今日要不是有你,这老伯的家书恐怕就寄不出去了。”
沈珂从容不惊:“哪有你夸的那么厉害,其实我觉得哪怕没有我在,你一个人也能慢慢想通这个道理,只不过我刚好提醒了你,让你更快想清楚了而已。”
她果真不一样了。ωωω.χΙυΜЬ.Cǒm
许诺神色复杂,不知究竟是失落还是什么:“不,在下仍觉得今日之事是你的功劳。夫人今日可还要回村子里吗?如果顺路,在下可以送你一程。”
沈珂刚要婉拒许诺的好意,就有一个哭唧唧的小团子抱住了她的大腿:“娘亲不要走,呜呜呜,爹爹和小锦以后都会好好听话,再也不惹娘亲生气了!虽然外祖母和外祖父不同意你和爹爹在一起,但是只要我们一家人在一起,一切都是会熬过去哒!”
哭的有点假。
还有点明显在糊弄她的敷衍。
沈珂摸摸小锦的小脑袋,哭笑不得的问:“说什么呢?我什么时候说要走了?哪听来的这些乱七八糟的话。”
小锦抽抽鼻子:“小锦不管,娘亲就是不能和别的叔叔走,我们都说好了,一家人是不能分开的!”
沈珂不解之时,李荀也兀然出现,只不过从身后抱着沈珂的气势更加凶戾:“珂儿不准走,珂儿走了小锦就会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哭很久很久,我,我也会很难过的!”
许诺愣了愣,大抵是明白了自己的邀请有些不合时宜,拱手道:“原来李兄也在,既然没有什么事,那在下就先离开了。”
沈珂缓缓敲出一个问号。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
看着眼前的两个像没事人一样的幼稚鬼,沈珂好像明白了一些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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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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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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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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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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