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兰这姑娘,他是越看越想要的。
方晟睿起床后,心还是静不下来。写了一封信,委托店里的伙计送给李玉儿,又写了几幅字,这才慢慢的沉下心来。
明天是他人生中重要的一个关节,决不能受干扰。
他住的客栈,离李玉儿住的那家,也就一炷香的功夫。伙计很快就把信送到了。
李玉儿让他稍等,火速看完了方晟睿的信件,忍不住勾起了唇角:原来他也觉察到白翔宇的不对劲了啊!看来他也不是个迂腐的男人。
若是迂腐的人,会因为头一天晚上,白翔宇和凤兰两人的口头之约,就一定要这件事情办成的。
李玉儿想了想,提笔写了几行字,交给那个伙计:“麻烦你帮我带信回去。”
她刚刚安静的时候,依稀回忆起来,那场洪涝大水好像就是在两个月以后,不知道这一世会不会一样。
记得那时候孔家老祖宗天天念佛,跟她念叨没有合适的治水人,皇上都下了很大的悬赏了。
后来有个秀才揭了皇榜,好像直接就是钦差大臣了。那秀才治水的方法李玉儿也记得,孔家子弟经常在老祖宗这边议论的。好像,他治水最后还是成功了,只是走了点弯路,花了点时间,还差点被流民打死。总之一波三折的。最后好像深得皇上喜爱,直接官封三品。
虽然思路不是很清晰,可是治水的大致方法,李玉儿是记得的。她提起比来,把治水的几点建议都写了进去。
大西国的水涝还是挺多的,时不时的东边一下西边一下的。只是不是很严重,也许是下面的隐瞒了。反正之前最多听到的也就是农村的天地被淹了几十亩这些。
她不知道今年的科考会考什么题目。
只希望方晟睿在考试时,有机会能写出来治水的方法,那么,下次发生大灾,这治水的任务上面就会想到他了。
不知为何,她就是觉得方晟睿比较靠谱。
有了她前世的记忆,方晟睿也可以少走弯路。
方晟睿接到李玉儿的信件时,有些莫名奇妙。不过倒也认真仔细的看了一遍,就放在一边了。打算考完后再无找玉儿问问这是什么情况。
放下心事的凤兰,完全跟换了个人似的,风情万种居然全部被掩藏起来了。跟着李玉儿买了身比较素净的新衣服,又买了些布匹,回去在客栈,按照李玉儿之前话的图稿,安心做自己的新衣裳。
今天,李玉儿也不想走远。白翔宇的事情,让她变得胆小了。明天是方晟睿的考试关键时刻,她不想自己出什么意外影响到他。
索性,又买了其他几匹布,打算三个人蹲在客栈里整整两天,给每人都做一身新衣裳。
期间,李玉儿给方晟睿也买了身新衣裳,托人送过去。她看出来了,他身上的衣裳袖口有些磨破了,几根细毛在飘动。这样子的衣裳传到考场是会被人鄙视的。m.χIùmЬ.CǒM
做是不可能的,会被人说。买就没问题了。
李玉儿又让那人带话,说自己明天会送吃食到皇宫门口,让方晟睿少准备一些,不怕饿着。
次日一大早,李玉儿就带着秋月和凤兰,穿上了新衣服,带着自己借客栈的厨房做的吃食,往皇宫门口走去。
大西国的皇上很开明,科考最后一关就设在皇宫里,吃食也同意你们自己带进去,只是要先检查,不能有作弊。
虽然皇宫里能提供吃食,可是怕各地的学子吃不习惯,若是出现拉肚子什么的,反而影响考试。
再者,他作为一个皇帝,管着整个大西国,也要省钱的啊。几千个学子,大家的吃食都自己带了,他可以省下不少钱呢。
秋月凤兰的手都很巧,穿上做的新衣服,大家都很满意。凤兰一换打扮,显得端庄了很多,头上只插了一根木簪子,身上是墨绿色的一身棉布衣服,头上也会跟墨绿色的布带子扎起,非常朴素,不仔细看的话,都不会发现她是个很好看的女子。脸上一点脂粉都没有涂抹。
她只想把自己深深的埋起,最好不要有任何男人看到她。
秋月的新衣服也是偏朴素的,只是颜色比凤兰的稍微明朗了一些。两人看着都不打眼。
这是李玉儿想要的效果。
枪打出头鸟,越是出格,越是引人注目。他们几个女人,又带着那么多的金银财宝,当然是越低调越好。
方晟睿穿上李玉儿买的新衣裳,浅蓝色的长衫,料子很是轻薄,但是穿身上又很暖和。即使穿一点都不会觉得重。
袖口则是一圈深蓝色的滚边,写字时即使墨汁碰上,也不会很显眼。
衣服很合身,他很喜欢。
方晟睿一大早就到了皇宫门口。他习惯早起,玉儿说要过里,他怕她等着,起来的更早。
皇宫门口的人渐渐多起来,方晟睿的身高应该可以的,也要踮起脚尖才能往远处看。
来考试的学子们,好多都是带着高高的帽子,挡住了他的视线。
李玉儿今天,却是穿了一身大红的衣裳。
头上带着纯金的簪子,一排黄金吊坠垂下,随着她的走动发出丁零当啷的声音,悦儿动听。身上的长裙拖地,腰间的群摆随风飘扬。
身后跟着两个拎着食盒的,普普通通的丫鬟。
所有的光芒都集中在她身上,阳光明媚,少女脚步轻盈,笑意盎然,肆意而张扬。
那一刻,皇宫外叽叽喳喳的声音,都没有了。
大家都被李玉儿深深吸引。
这姑娘是哪里来的?以前没见过啊?
她穿的是大红,难道是一直身居皇宫的公主?
李玉儿笑意盈盈的走到同样看着她微笑的方晟睿跟前,轻轻弯腰行礼:“李玉儿祝方公子鹏程万里,前途似锦。”
方晟睿心头激荡,轻轻伸手扶起:“玉儿辛苦了。”
这一刻,他很感激林鸿将李玉儿带到了京城。不然自己在人生关键的一刻,是不可能见到李玉儿的。
更没有机会接受李玉儿的衣服和食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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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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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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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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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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