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兰摇头苦笑,打起精神,带着秋月一起下去见白翔宇。
这两人下去,估计每个一炷香的时间是不能结束的。李玉儿这回脑子里也比较乱,索性打开纸笔,开始写字。
她发现,写字能让自己静下心来。
李玉儿渐渐忘却了周边场景,投入笔下的世界。
不知道过了多久,被一声小姐惊醒。抬头看去,却见凤兰含泪跪在自己面前,边上的秋月则是满脸的愤慨。
“这是怎么了?”李玉儿诧异的放下笔:“快起来说话。”
她自己前世做了这么久的丫鬟,最见不得人跪了。
“小姐,我不嫁人了,我一辈子跟着你。”凤兰跪在地上垂泪,不起来。
“说吧,什么情况?”李玉儿的脸色也沉下来。看这样子,凤兰受欺负了?
秋月在边上早就忍不住了,这回叽叽喳喳的,把事情的经过学了个八九不离十。
原来,那白翔宇是想空手套白狼。反正在秋月看来就是这样。
没钱送聘礼,却想让凤兰嫁给他;自己没钱,还想让凤兰跟玉儿要钱租房子住。
这家伙讲话很有一套,若不是秋月时不时的在边上戳穿,凤兰可能真的会被他绕进去。
“凤兰坚持说,他父母若是不同意,这门亲事就不能作数。她就不会嫁给他,他还死磨硬泡了很久,说是什么自己对凤兰姐情根深种,见了一面就再也忘不了……
啊呸!既然那么喜欢,你倒是想办法赚钱娶妻啊!自己没本事赚钱,却想着凤兰这边倒贴钱,既得了钱又抱得美人归,他咋不去上天呢?想屁吃呢!”
秋月愤愤不平的骂着。
凤兰跪在地上垂泪不已。若不是秋月一直拉着,若不是玉儿小姐之前慎重关照过,她可能真的上当受骗了,自己这亏差点真的吃了。
因为,她自己身上就有不少钱,用不着跟李玉儿开口。租个房子什么的,根本不在话下。
凤兰越想越悲哀。
自己想嫁人这么难,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愿意娶她的,却是个想吃白食的。不知道是世间的好男人太少了,还是她凤兰没有嫁人的命。
算了,还是别嫁人了。
娘亲的遗愿,只能对不起了。
李玉儿差点被惊到了,她没想到这个白翔宇脸皮这么厚,还想着从她兜里捞钱?
这样的男人最不靠谱了,幸亏他父母不同意。不然凤兰嫁过去以后,也没有好日子过。
“那你们最后怎么跟他说的?”李玉儿问道。
“凤兰姐后来就说不出话了,都是我说的。”秋月骄傲的拍拍胸脯,一副求表扬的模样。
“我一开始还好好跟他说的,既然你父母不同意,那这门亲事就作罢了。接过这家伙黏糊糊的不肯走,死活说自己有多喜欢凤兰。我生气了,就骂他了:你个大男人,光想着别人兜里的钱,跟强盗小偷有什么区别?我们凤兰是眼瞎了还是耳聋了,要嫁给一个吃牢饭的?”
李玉儿使劲点头,小脸蛋气的一鼓一鼓的;“骂得好。”
想到这件事的起因,她忍不住心里愤愤不平:都怪方晟睿这家伙,下次见到要好好的罚他。
秋月的表现很不错,挺给她长脸的。李玉儿笑着给了她一个玉簪子:“奖励你的!”
“哇,真的啊?”秋月最喜欢簪子了,小姐这簪子是在西林去的路上买的,她当时就很喜欢,没想到小姐直接就送给自己了。
秋月有些感动;“小姐,这簪子很贵的哦。”
“嗯,就是要奖励你贵的。”李玉儿笑眯眯的说:“记住,在外面千万不要失去底气。遇见羞辱我们的,该骂的就要骂,该打的就要打。”
“小姐,打不过咋办?”秋月认真的问。
“蠢!不是有凤兰吗?”李玉儿给了她一个爆栗子:“凤兰可是很能打的。”
凤兰含泪笑了。她以为玉儿会嫌弃自己,没想到,仍然把她当自己人。
凤兰心里感动,在地上磕了三个头:“玉儿姑娘,从此后我就是你的丫鬟。您让我签了卖身契吧。”
之前是形式上的,现在开始,是真正的丫鬟。
玉儿对她的信任和照顾,她都记在心里。索性没有了自由身,就不奢求嫁人了。
若真的有合适的,也不会在乎她的身份。
哦不对,好像丫鬟的身份,比勾栏院出身的,要好一些?这样是否男人容易接受些?
啊呸!还想什么嫁人呢?凤兰暗自唾弃自己。
李玉儿见她是真心的,也不拦着:“凤兰,我跟你签三年的活契吧,三年后,你仍然是自由身。”
“不,我不想自由身了。”凤兰低着头倔强的说:“小姐你就跟我签死契吧。”
李玉儿想了想,随她吧。有了凤兰的契约在身,对自己是件好事。不过,她心里是对凤兰不强求的,若是中途她想离开,自己自然会放她走,只是,要在没有后遗症的情况下,而且,起码是要三年以后。
楼下,白翔宇浑身无力的离开。
他不知道凤兰为何这么倔。
爹娘这边,给他们时间,自然会同意的。生米煮成熟饭了,老人又能怎样?若是再有个孩子,老人就更加不会反对了。最多就是他们让他再娶一个,让凤兰做妾……
他求娶凤兰,一方面的目的是为了扰乱方晟睿的科考,另一方面,他也是真的喜欢凤兰的长相。
今天早上的凤兰,眼睛周围还有些黑眼圈,脸色也煞白煞白的,看着楚楚可怜,让他更加心动了。
他本以为,自己不计较凤兰的出身,愿意娶她做正头娘子,她应该感激涕零才是。万没想到她要求这么高,一定要让他爹娘同意,三媒六聘。m.χIùmЬ.CǒM
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白翔宇觉得,那个秋月在其中起了很大的阻碍作用。
在自己的一番倾述下,明明凤兰有些摇摆心动的,被秋月一说,她又回去了。
真是俗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里有两情相悦来得重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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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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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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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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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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