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几乎近在咫尺的偏于,派大军前来报复,他便连日带着部落向较远处迁移而去。
据雅克钦所讲,远在此地东面三百多里的地方,那里有条清澈的无名小河,滋润着附近一带的草原,野草也相对比较茂盛,最为适合部落在冬季里扎营过冬。
原本那里栖息着一个较大的部落,因为不久在步度根等鲜卑势力的偷袭下,整个部落变成了一片废墟,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其它部落前去。
楚风率领着一万左右的骑兵断后,雅美和哥哥则带着五百名鲜卑人在前方带路,中间便是三千左右的鲜卑百姓和相应成群的马羊和车辆等物。
这一路上有惊无险,他们走了七天左右的路程,总算到达了那里。
夕阳下的小河哗哗地流淌,清澈见底可以看到大量的鱼儿在欢快的游动。
只有在附近的草原上,还能清晰地看见一些焚烧过的黑色痕迹,还有一些已经变得腐烂的尸体。
草原上的牧人有个习惯,凡是看到暴露荒野的无主尸身,都会上前挖坑掩埋。
一方面防止草原上发生瘟疫,另一方面也让死人有个落土为安的地方,省得喂了草原上的野狼和秃鹫。
所以这个部落的人死得很多,却没有太多的人暴尸荒野的缘故。
楚部落的人顾不得赶路的劳累,急忙在河边开始扎营,开始从车辆上卸下一样样的物品。
紧接着一顶顶帐篷很快便搭建了起来,马羊等牲畜开始在附近吃草休息,一切都在朝着宁静安谧的生活开始。
为了防止偏于派大军前来偷袭,楚风便命人在附近三十里范围内设上暗哨,由于草原平坦开阔,没有较的地方便于遮挡。
他便让斥候在地上挖洞,藏身在里面,然后随身带上调训好的鹰儿和食物,一旦发现敌情,便可以迅速将鹰放出报信。
只是这野鹰实在太难调训,否则到是可以取代信鸽用来传递讯息,顺便还可以干掉敌人的飞鸽,简直有着战斗机般,对地和对空的多功能性使用。Χiυmъ.cοΜ
楚风在心中如此地设想着,可是以楚部落来说,三千多的人口下,懂得训鹰的猎人实在是太少。
想要雄鹰按指令展翅飞翔,便需要从幼崽时调训喂养,中间的过程没有三年以上,很难调较好一个可以为人类服务的飞鹰。
可是楚风有了此想法后,便不愿意轻易放弃,于是第二日早上,他便找到各部落的首领开会,研究扩大养鹰队伍的建议。
然后允诺猎人成功后,将给予部落中的首领和训鹰之人,在所有部落中较高的地位和报酬,这才让部落的首领有些跃跃欲试起来。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没多久,各部落都开始陆续派出去一些人,去寻找鹰的栖息地和猎捕一些幼鹰,甚至其中不乏一些女流之辈掺杂在其中。
楚风部落的乔迁,貂蝉等人还未收到最新消息,还是按以往的信息直奔目的地而去,反而离楚部落的地方越走越远。
数百里之外偏于的王帐之中,偏于正在筹划着如何尽快能解决楚部落和闯入草原的五万楚军铁骑。
待他布置一番后,众将退下,大帐内只剩下偏于和柯比能所派的信使。
前不久,两人之间因为偷袭之事而生死相拼,甚至偏于还恨得对方牙根痒痒,如今却悄然又联系到了一起。
此次柯比能所派来的信使却很是不简单,名叫戏志才,是个出身颖川郡的年轻人。
别看他年纪不过二十余岁,却智虑千里,深有谋略,精通兵法的名气已经响彻整个漠北大草原。
只是为人实在偏瘦,面容白皙,五官相算是俊朗,却给人一副天生的病容相貌,犹如女人般薄弱之体。
有时说不上三句话,便有些气喘吁吁的模样,身上更是带着股浓郁的书生之气,此刻依然保持着汉族文人的穿戴。
三年前,柯比能还只是是个无名之辈时,便意外结交了,这个闯入草原上并想出人头地的年轻书生。
随后在他一步步的出谋策划下,出身很低的柯比能,在一无钱财,二无背景之下,区区数年后便能雄霸草原一方,可见此戏志才的可怕。
并且让柯比能和步度根趁着偏于出征后,突率大军偷袭其后方的建议,也是来自于戏志才的谋略。
毕竟草原上地广人稀,谁想称霸整个鲜卑族,必须要拥有足够的人口和资源才有此可能。
“南边没有什么异动吧?”
偏于丝毫不敢小瞧面前的年轻人,以非常恭敬地语气询问着。
他实在没有想到,轲比能竟然舍得将这个年轻谋士派来,并准备让其亲自指挥着消灭楚军的任务。
他也趁机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寻思着能不能借此合作的机会,将这个戏志才挖到自己帐下效力,以后雄霸草原的梦想岂不是更近了一步。
戏志才闻言后摇了摇头说道:
“目前还并没有什么消息传来,不过按照楚军五万铁骑所来的方向,确实是朝单于的根据地行进。”
“不过我有种预感,对方不像是前来征讨你,而是奔楚部落所去,否则来的不会是五万大军,会是十五万,二十万才对。”
“且也不会趁着刚结束一场大战之机,不休养生息一段时间后,又连忙掀起了下一场的楚军人困马乏之战。”
“这绝不像是楚国的一贯作风,也是我心中颇为疑惑的地方。”
偏于点了点头,心中还是有些紧张,毕竟他是楚军首当其冲的目标,哪怕他有十五万的骑兵在手,也是有股心虚之感。
“要知道,我们鲜卑人素有联手一致对外的传统,哪怕我们内部争斗的在狠,也绝不允许有外人插手到草原之中来。”
戏志才笑了笑说道:
“偏于单于不必多虑,吾王和步度根单于已经答应联手,就不会做出唇亡齿寒的事情来,更何况派小人前来指挥做战,便是一份最大的诚意,这个还须放心。”
“哈哈哈,是本单于想多了,您可是草原上的智多星,此战定会大捷,一会接风宴上吾自当连罚三杯,权当给先生赔罪了!”
(书友若觉得还入法眼,请别忘记收藏本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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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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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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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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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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