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你还活着真好!”
秋初之际,草原上野草泛起了轻微的黄色,只有白天的阳光依然保持着毒辣。
这时漠北东部的大草原上,正闯进来一群不速之客,一支全速行进的中黑色重甲骑兵,看其人数足足有五万人左右。
在阳光的刺目照射下,这些重甲骑兵的头盔上,赫然刻印着醒目的玄武神兽图案,一张张高举的战旗上,也迎风展示着“楚”、“玄武”军团的字样。
领军的大将正是脑袋锃亮,有些没精打彩的典韦,连续多天的行军下,再加上两边女将不停地絮叨声下,让他有点生不如死的感觉。
他的左右两骑正是一副巾帼模样的女将,左边的女将身披白色战袍,里面是一身轻薄的精美盔甲。
不但透出一身英气逼人和窈窕的身形,更是衬托着她的绝色容颜,让人有股千秋无绝色,悦目是佳人,倾国倾城貌,惊为天下人的感觉。
右边的女将虽然容貌上稍逊一筹,但是在一袭红色战袍和盔甲的陪衬下,看上去仍然是风姿绰约,娇美怡人。
“小姐,噢不,姐......”
红色战袍的女将,有些紧张地将口误的话语吞下,却又想说些什么,待其看向左侧红袍之女将时,神色仍然是有些紧张无比,说话间更是吞吞吐吐。
“哼,不是跟你说了吗,你我此后将共伺一夫,将以姐妹相称,以前的关系就忘记了吧。”
“好好的夫君,硬生生地给我抢去一半。”
后面的这句话,虽然音低如蚊蝇,但是仍然让典韦和红色战袍的女子清晰地听入耳中,顿时尴尬不已。
典韦不自觉地又掏了下耳朵,仿佛里面堆积了太多的堵塞之物,有股想掏却又掏不出的难受感。
“你这是一路上是闲我烦啊,还是耳朵里藏了什么东西?”
白色的女将见典韦一路上老是掏那大耳朵,好像在厌烦她说话一样,不由地将心中的怨气转嫁了过去,开始语气变得冰冷不善起来。
“呵呵,大嫂你误会了,我这耳孔有点大,老是进飞虫之类的东西,所以有点难受.....”
典韦在府中或外人面前,当然会称白色女将为主母,出了外面自然亲切称之为大嫂,毕竟他与楚风还有着异性结拜之情。
所以他只能红着脸,咧着大嘴,想拼命地解释着什么。
“哼,一会我给你找只田鼠来,塞你耳朵里,让它帮你吃掉这些虫子。”
“姐姐,我帮你抓只大的。”
红色战袍女子趁机讨好地说到。
“呃!”
典韦有些尴尬的习惯摸了摸光头应声到,他本来就不太擅长言词,除了跟张飞还能聊上几句外。
更何况此时还是女人与其斗嘴,没等开口便已经败北,他只是在心里盼望着,早日见到楚风,好解脱出来,两个女人夹攻。
显然这个红袍女将便是楚风的正妻貂蝉,虽然楚风一直还没来得及举办婚姻大典,但是无论在名义上,还是举国上下,都已经认可貂蝉的妻子身份。ωωω.χΙυΜЬ.Cǒm
另一侧的红袍女子正是貂蝉以前的侍女红儿,也亦是楚王府的主管。
由于暗恋楚风的事情曝光后,貂蝉有着给其学武一年将其打败,才愿意楚风纳其为妾室的约定。
红儿习武尚不到年许的时间期限,她心里也明白,就是让她练上一辈子,也将非貂蝉的对手。
好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貂蝉的怒气已经消解大半,身为女人当时所说的约定,只不过是无可奈何之下,给自己设立的台阶。
一方面她也想让红儿习武,只不过红儿很不喜欢打打杀杀,所以以往对其很不感兴趣。
此时却是有些不同以往,想要抢主子的男人,她就得必须刻苦练武。
更何况在貂蝉有意严厉的教授下,她这些日子里倒是进展神速,少了平日里几分柔弱,却凭空多了数分英气。
虽然红儿不用在担心战胜貂蝉的事情,可是武艺却不能落下,依然跟其苦练不停。
既然貂蝉已经默许了她的身份,而且还给她取了一个任红儿的大名,要知道貂蝉的本名原为任九红,貂蝉不过是她的舞姬官名而已。
为了能够在身边保护好楚风,红儿从心里面到是真正喜欢上了练武。
当貂蝉随四大军团回到楚国时,却发现楚风并没有在王府之中,经过仔细询问贾诩和红儿后。
才知道其留下一封信,去了鲜卑掌控的漠北东部大草原,想凭以一身之力,断掉公孙赞和东部单于的袭击楚国之心。
向来知道楚风能力的貂蝉,到也没有过于担心什么,只是往草原上加派了一组暗卫和鹰卫,以便随时掌握楚风的动向。
可是待过去了数月之后,貂蝉突然变得心绪不宁起来,甚至她还梦见楚风又结识了一名少女,并跟其入了洞房。
要知道她和红儿现在还保持着处子之身,岂能让外来之人抢了先,哪怕在梦里也不行。
这可给貂蝉扰的是茶饭不思,夜不能寐,当她将此事告诉了红儿后,没想到两女竟然瞬间变得一个模样,开始同仇敌忾地意淫起假想敌来。
于是在红儿的怂恿下,貂蝉的第六感越发的强烈起来,他便以楚风安危的理由,不由分说,强行揽上典韦率领五万铁骑大军,前往东部草原寻找楚风。
好在暗卫们已经发现楚风停留的大概之地,到不至于出发的大军像没头苍蝇般在草原上乱撞。
连番远征后的楚国其它军团损伤也是巨大,尚都处于休养生息之中。
贾诩知道东部草原偏于的实力也不弱,恐怕主母和主公遭遇到不测。
他便派赵云率领整顿补充过后朱雀军团,驻扎在辽东郡与草原的边缘处,以便随时策应进入草原的貂蝉。
楚国如此大军的频繁调动,自然让周边鲜卑族的单于轲比能、偏于等人警惕起来。
尤其是偏于本想派重兵前去剿灭楚部落时,突然闻讯楚军的讯息后,便将此次行动暂时搁置了下来,到无形中给了楚风的喘息之机。
(书友若觉得还入法眼,请别忘记收藏本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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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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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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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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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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