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胆大些的男人,三五成群就要拿上武器,上马要跟草原狼匪去拼命。
但却在这些女人们撕心裂肺的劝阻下,只能心中不甘地放弃,哪怕部落中,男女老少全算上也不过百多人,根本无力抵抗这素有凶残之称的匪徒。
有的胆小者,甚至什么也不顾地往远处跑去,还有的人直接找一处茂密的草丛直接趴伏起来。
可是无论大家怎么焦急,显然已经无法摆脱对方的袭击,一双双无助而充满悲凄的目光,均尽收在楚风的眼中。
这时草原狼从冲刺到奔袭,仿佛已经算准了时间,毕竟烧杀抢掠的事情,他们在草原上干了无数次。
对于这样的小部落,根本就是手到擒来,男的无论大小都会全部杀掉,漂亮的女人留下享用,抢过所有的财物后,剩下的便付之一炬。
在不强的光线下,他们的面孔越发的狰狞起来,口中开始呼喊起来,好似看到待宰的羔羊越发的慌乱,他们的心头便是越加的得意。
这时收拾完东西的雅克钦,正要喊上楚风一起逃跑时,突然不见了对方的踪影,同时还有他来时的马匹。
他心中顿时有些失落,草原上有一句谚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显然这个楚人已经抛弃朋友,独自上路了。
“大哥快看,那不是楚风吗?”
雅美脸色焦急地喊道。
有的部落人闻声后,停止手中的忙碌的动作,抬头往远处看到,有一人一骑正快马冲向了草原狼。
从那孑然而去的背景,和马匹的色彩显然正是楚风无疑。
这时越来越多的部落人均放下了手中忙碌,带着感伤看着这个即将就要惨死的汉人。
此时这个汉人螳臂当车的举动,已经在震撼了大家,为了对方是为了救助这个部落的所有人,才会这样去牺牲自己。
这让雅克钦瞬间感到非常的惭愧,他竟然会将心中的朋友如此误解。
“大哥,他会死吗?”
雅美有些声泪俱下的说道。
雅克钦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自己的妹妹,只是一把将她拥在怀里,将其安慰起来。
突然,他又推开妹妹,看着有些诧异的雅美说道:
“你喜欢他吗?”
显然哥哥此时已经感觉到了妹妹的情感异常,从小便失去父母的他们,相依为命。
妹妹在他的心中就是天,就是地,为了妹妹的幸福,他愿意舍去一切,这下父母在死去前的一再盯嘱,让他照顾好雅美。
少女的矜持和娇羞,让雅美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可是看着哥哥那反常的眼神,她坚定的点了点头。
雅克钦抬起头来朝部落中的族人,说了几句古老的鲜卑语,话中的意思是,我们是男人,更是勇士。
不应该让外来的人替我们承受苦难和死亡,我们应该像个战士一样去战斗,而不是去躲避。
可是敌众我寡之下,话说得在伟大,这明显是送死的节奏,部落中有近一半的男人,突然有些沉默起来。
他们没有想到一个二十初头的雅克钦,居然在关键时刻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雅克钦好样的,我跟你去!”
“我也跟你去!”
“......”
几乎所有族中的男人似乎在这一刻起,勇敢的心被唤醒了,他们呼唤着让族中的老弱妇孺赶紧离开,他们要去解救那个楚风,也要与他一起并肩作战。
“妹妹你也离开吧!”
马上的雅克钦劝解着妹妹道。
“不,我要留下等你们回来,如果哥哥不在了,我就跟你一起去见阿爸阿妈。”
雅美说着话间,便拔出腰间镶着金玉的匕首,那坚强的眼神和语气,让哥哥根本无法置疑她的决心和勇气。m.χIùmЬ.CǒM
当雅克钦跟随众人骑着草原的高头大马,勇敢地冲向草原狼时,楚风此时已经跟对方交上了手。
倚天剑从柄处算起,三尺三寸,要比自己原有的秋水剑,长出约一尺来,剑体的宽度却是对方的一倍,重量上双方却相差无已。
但其锋利的程度,楚风敢断言在现代的钢制兵器中,也无剑能出左右。
难以想像此剑是在这个时代如何锻造出来的,称之为神兵一点也不为过,而且剑体的宽厚也可以遮挡对方的箭矢攻击,虽然他不需要这样。
此时的楚风驱马如入无人之境,剑随腕转,意随心动,倚天剑在他随意挥击下,便会有股无形血色匹练般的剑气划出。
虽然这道剑气不过米许左右,却让敌人防不胜防,如同倚天剑延长了一米左右,中剑气者,视盔甲防御如无物,均是人马皆毙命。
一时间,草原狼帮众人仰马翻,根本不是其一合之敌,敌人看似将其团团围住,实际上大占上风者才是楚风。
外围的射手拈弓搭箭,妄图趁机射杀对方,谁知道这个家伙邪性的很,箭矢根本沾衣即落,哪怕偶然刺中他的人,都会莫名其妙的坠落马。
轻者身受重伤,重者只接一命呜呼,虽然敌人凶残勇猛,但此时也有点感觉到不对劲,这哪里是杀人,这简直就是被人杀。
仿佛他们才是那些羔羊般弱小的游牧人,而对方才是草原狼。
楚风每一剑的挥出,都会带走一条敌人的性命,他能够轻楚的看到,在敌人死亡的那一刻时,都会从身体处飘出一股血红色的雾气。
然后好似被冥冥中牵引一般,来倒倚天剑的周围,被剑体快速地吸收掉不说,此时倚天剑在发出的剑气隐隐然又延长出了一些,仿佛更加地锋利起来。
“点子扎手,扯呼!”
这时草原狼的首领不在坚持,每多一分钟,他的手下就会失去几名,只能用跟汉人土匪差不多的黑话招呼起来。
因为他已经看到对方的身前,倒下了三百多具自己人尸体,而且对方还身无寸伤。
如此的惨重损失,只有曾在偷袭大型部落时,遇到对方强力的抵抗时才会遇到过,当然那时带出来的草原狼众也不会是仅仅千余人。
(书友若觉得还入法眼,请别忘记收藏本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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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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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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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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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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