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名叫雅克钦的小伙子,酒过三巡后,禁不住地张嘴问道:
“大哥,只是听你说你来自楚国,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楚风笑了笑,声音不高不低地回道:
“楚国的楚,风声的风,我叫楚风。”
谁知言语刚落,周围能听到的人群立刻安静了下来,大家有些惊讶地回头看着楚风,待数息过后,才有人嘀咕地说道:
“不能是他,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
“他身为楚国的楚王,不可能只身犯险。”
楚风自然听到了这些人的小声议论,也有些奇怪起来,他第一次来到草原这个地方,怎么就变成了魔鬼般的人物。
“我看他不像是那个楚王。”
一个瘦小温柔且漂亮的女孩,突然映入楚风的眼帘,她没有鲜卑女人般宽阔的骨骼,身材中等,窈窕异常,皮肤白净。
一频一笑间,她透着鲜卑女人骨子里的一份刚强,却罕见地带有着江南女子般的柔情。
那扇灵动得仿佛会说话的眼睛正盯着楚风说道,待看到楚风的目光对视过来时。
忽然她脸色一红,暗暗低下小小的脑袋。
头顶上那盘刚梳洗完,丝滑柔顺的长发,顿时顺着双肩垂落而下,仿佛草原上最美丽娇艳的一朵花蕾,正在含羞待放。
“好美的女孩!”
楚风待看了对方一眼后,忍不住地在心里赞叹道。
她叫雅美,十六岁,是雅克钦最为疼爱的妹妹,也是这个部落中最美的少女,从楚风的到来时,她便在一旁偷偷的观看。
原本在她的心目中,汉人是柔弱不堪的,没有男人的气概,甚至连鲜卑的女人都摔跤不过。
可是楚风也是汉人,不但给她一种难以名状的气质,而且也长相在比较之下,鲜卑的男人更显得粗鄙不堪起来。
她心中也暗暗有种猜测,这个男人好像很厉害,难怕这个部落最强壮的勇士也不会是他对手。
所以就在楚风被大家质疑时,她勇敢地出言替他辩解着。
平常草原部落上来客是常有的事,其中也有不少年青俊彦,可是从来没有过,能让她此时心跳加快的男子。
在忽明忽暗的篝火旁,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楚风的身上,此时并没有人观察到雅美的异常。
更何况在部落传说当中,那个楚风是个身高数丈,膀大腰圆,长相丑陋之人,根本不是眼前这个看起来文质彬彬,相貌英俊的年青人。
雅克钦自然看出对方眼中的些许疑惑,未经楚风主动询问,便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
这时部落内的人也都纷纷好奇地围了过来,你一言他一语,给这个小伙子尽量补充着遗漏之处,显然楚王这个人已经在草原中深入人心。
听完这些人的言语后,弄得楚风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没有想到在这里竟然是这样的一个名人。
原来那公孙赞老贼,把他描述成到处侵略他国,搞得四处生炭涂灵,残害百姓和掠夺财富的一个贪婪无度的暴君。
“他只是杀戮一些该杀之人,目的是维护百姓们的安全,面对敌人的无情侵犯,他只能如此。”
“在他的治理下,楚国很富饶,各国的百姓们相互很融洽,他们个个安居乐业,人人有地种,有马放,没有豪绅贵族的欺压,官员多数很尽责,服务于百姓。”
“一个如此残暴的楚王,可能做到这些吗?如果按照传说中那样,岂不是楚国内部也会纷争不断,民不聊生才对?”
楚风微笑着轻言争辩,尽管他的言语让大家不会相信,出于拯救自己的想法,他依然努力说些什么。
“你是楚国人,当然会替夸你们的王好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像你说的那样?”
雅克钦有些怀疑地问道。
“穿过这片草原,往前走上半个月,就会来到楚国的辽东郡或玄莬郡,去看看那里幸福的生活,事实胜于雄辩啊!”
楚风的笑容如同草原上轻风徐徐,给人很自然,很贴切,渐渐有些人的质疑少了起来,开始相信他所说的话语。
因为对方将楚国描述的很美好,很幸福,那里如同世外桃源般的生活,没有压迫和匪患,还能安心地去种地和放牧。
部落的人们相对于美好和丑陋之间,更愿意主动去相信美好的事物,毕竟是这个时代的人一生的追求。
“我一定会去楚国看看的,等到时楚大哥可不要忘了我,一定要请我喝杯酒!”
雅克钦不再坚持自己的意见,但是倔强的他还是想亲眼证实一下。
他递给楚风一碗热气腾腾的马奶酒,自已却是拿过对方已经微凉的酒水,抢先一饮而尽的说道。
随意篝火渐渐地熄灭,大多数的男人们有了醉意,部落的人们开始陆续地回到帐篷内休息。ωωω.χΙυΜЬ.Cǒm
有的人直接在火堆旁和衣而卧,有的人抱着羊羔相互取暖而睡。
睡在篝火旁的楚风,仰头看着天空中璀璨的繁星,不知道在想着什么,渐渐也进入到了梦乡。
不知道睡了有多久,楚风感觉到身下有着轻微的震动,慢慢这种震动的频率越来越快,也越来越大。
突然间他惊醒了过来,迅速翻身朝草原的四周看去。
透过黎明时的朦胧光线,他很快便发现在草原的北面里许处,有千人左右的骑兵,正如群狼般朝此地冲来,隐隐间对方一支黑色旗帜上,描绘着骷髅状的图案。
楚风感觉到这群骑兵来者不善,恐怕是奔着这个小型部落的人而来,边忙一脚将睡在旁边的雅克钦踢醒,让其马上通知其他人做好防范。
迷迷糊糊中的雅克钦,顺着楚风所指的方向一看,此时来的骑兵已经越发接近他们部落的栖息之地,上面醒目的骷髅旗也更加的清晰。
雅克钦看到了脸色顿时惨白一片,浑身打了个激灵,竟然吓得有些口齿不清地指着说道:
“草草草原狼,是是草原狼,杀人不眨眼的流寇。”
说完之后,连忙转身奔部落营地内呼喊起来,这时闻言而出的部落人待看到远处越来越接近的骑兵时,反应跟雅克钦一般无二。
(书友若觉得还入法眼,请别忘记收藏本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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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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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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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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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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