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经历可真是一辈子都难以忘记,简直是太吓人了,要不是他胆子大,简直都要把她的魂给吓没了。
他当时是强力忍住心中的惊恐与害怕,才没让自己尖叫出声。
如果当时随便换另外一个人去,必然要一嗓子嚎出来,反而会把那两个人给吓得半死。
因为这件事情仍旧被曼月的弟弟,当作一次不得了的经历,他私下里也跟不少人说过。
所以,现在跟霍舒耘说起这事情来,也流畅的很。
“再过一会儿,就有另外一个人出现了,个头比较低。
我听见了说话声,但是因为距离比较远,他们的声音比较小,我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
这时候,我的心才稍微安定了一下,认出来了这两个是人,不是鬼。
你如果不说是东西丢了,我也没往偷东西那方面想,我还以为他们两个是出来私会的呢。
后来我走的时候还奇怪,因为那两人出来也没见面多久,感觉就是说了几句话吧,那个女的就又走了。
只留那个男的在那儿逗留了一会儿。不知道在干什么,然后也走了。
我看她们俩都走了,我也匆匆忙忙的走了,不敢再在那儿逗留。”
霍舒耘听完以后,认真的思索了片刻。
她觉得,曼月的弟弟之所以会认为那个人是凭空出现。
应该是那人之前,是弯着腰在查看她的草莓苗。
等查看完了之后,直起腰来,前面没有了遮挡物,整个身形都显现出来了。
在曼月的弟弟眼里,就像是忽然出现了一个人。
要是这样说的话,那小贼有多高呢?
“你没看清楚他的样貌,那你能不能大概描述一下他的身形,是高还是矮,是胖还是瘦?”
霍舒耘详细的问道。
“我感觉那人不是很高,具体有多高,我也说不清楚,因为我当时实在是太害怕了。
现在回想起来,脑海里也就只能浮现出一个乌漆嘛黑的人影,但是他不胖那是一定的。
反正就是个中等个子、比较瘦的人。我一开始还以为那是个女鬼。
但等后来第二个人出来以后,两个人的身形差一下就看出来了,跟真正的女子身形比起来,头一个人肯定是男的。”
说到这种比较细致具体的事情,曼月的弟弟就有些语无伦次,不太有逻辑。
可能也是因为他先前跟别人说这事情时,一般都当成一个新奇的故事来讲,也没人会追着问他这么细致的问题。
“那个女子身上,有没有什么显著的特征,比如走路的话,走的是快还是慢?
目测个子有多高,跟我比的话,是比我高还是比我矮。”ωωω.χΙυΜЬ.Cǒm
霍舒耘非常迫切的想知道,第二个出来的人影,会不会是小丹?
“她走路的话……”
曼月的弟弟说起这话时,头微微偏向一方,目光定在半空中,很明显是一副在努力回忆的样子。
“不快,绝对不快。好像还有点儿慢。”
曼月的弟弟说起这话时,还有点儿不好意思。
因为他当时见那道人影走的慢吞吞的,还在想是不是那男的,对那女的干了什么?
要不然怎么走这么慢,一副抬不了腿的样子。
他虽然还没娶媳妇儿,但是他作为一个这么大的小伙子,那些成年人该懂的事情,他差不多也都懂了。
他当时还在奇怪,是不是自己漏看了什么感觉,那两个人没那啥呀。
还是说那两个人做的比较隐蔽,动作比较小,让他一时之间没有发现。
曼月的弟弟不知道那个女子,为什么走路慢吞吞,但是霍舒耘知道。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小丹的腿瘸了,所以她走路才会那么慢。
“好,我知道了,你还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
霍舒耘得到自己想要的消息之后,就没什么想问的了。
曼月的弟弟很少被人这么正式的问,这真的很像是被那些当官儿的,在公堂之上询问。
尤其是霍舒耘的表情还那么严肃,整个人都有内而外的,呈现出一种威严的气势来。
让曼月的弟弟这个小老百姓,顿时紧张的不行。
他能有什么要补充的?
“没,没有了……”
曼月的弟弟使劲儿想了想,绞尽脑汁都没想起来,他还能说些什么。
确实没有了嘛。
他那天晚上,也是无意中碰到这事的。
躲在树后面的那段时间里面,前半程的时间里,是在害怕那个男的是鬼,万一闻到他这活生生的人味儿,扑过来吃他怎么办?
他当时一个劲儿的在心里安慰自己,说自己是童男子阳气足,不怕鬼。
要真是跟鬼面对面了,就一炮童子尿撒过去,看能不能保住自己。
后半程的时间里,那个女的出来了,他的心还在砰砰狂跳。
虽然没有先前那么害怕,但此时就是紧张、忐忑、兴奋等各种复杂的情绪,结合在一起。
整个人都处于一种很上头的情绪当中,脑子里又在想,那对野鸳鸯到底干了什么?
反而没能看到太多细节性的东西。
他当时以为那对男女是在偷情,不过今天霍舒耘来了,告诉了他一个更让人震惊的消息。
等一会儿霍舒耘走了以后,他又能把这件事情拿出去,重新讲一遍了。
偷情的野鸳鸯有什么意思?村里面以前也不是没有过。
但是,这种雌雄双盗那就不一样了,一下就沾染上几分江湖色彩。
听着就跟说书先生讲的故事一样,感觉更有意思。
但是现在霍舒耘还没走,正目光炯炯的盯着他看。
曼月的弟弟想了一下,有些怂的问道:
“是不是我在这儿跟你说完就行了,不用再往县衙跑了,我可不想去作证什么的。
你千万别把我往公堂上扯。你相公不是县衙的捕快吗?这事情他说了应该能算数吧。”
“可以,到时候我们私下抓人,不会把你捅出去的,你放心吧。”
霍舒耘保证道。
她这次来,就是为了证明自己先前的猜测的。
现在确定了跟那个偷草莓苗的贼,里应外合的人就是小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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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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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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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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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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