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在三国教书那些年>第二百九十七章 快马轻车
  要解决问题,关键在于,采买队要有强大的机动能力。

  李孟羲想到的是,采买队可以全部是车马骑兵,不带任何一个步卒,以保证其拥有绝对超越步军的速度。

  而且,车队不能是带着牛车的,老黄牛拉车速度很慢,还不如人走的快呢。

  所以,采买队应该全部都是轻便的马车。

  马拉车甚至能飙车把速度飙起来。

  刘备说,驴车也很快。

  李孟羲愣了下。驴车军中有,但是不多,毕竟,牛能耕地,牛的力气也大,牛的耐力也强,牛的性价比是农业社会最高的牲口,百姓养牛多,养驴少,这很正常。

  李孟羲实在脑补不出驴子拉车溜达的画面。

  如果马匹足够,还是用马车更好一点。

  而且,为了使速度更快,更快的与大军汇合,马车车队不能装的太满了,装太满,马拉着就跑不快了。

  马车应该只装个半满。

  而且,若为了协调统一,采买队尽可能的全部是一样的牲口,要么全是马,要么全是驴子,这样速度大致能保持一致,一个采买队,几十辆车,可以一同行动。琇書蛧

  若不然,有马车,马车之中又夹了一辆驴车。

  前边马车速度快,已经跑很远了,一个不巧,后边驴车轮子坏了,这可好,前边马车车队已经跟上大军了,一数,少了人,赶紧往回一看,一看,原来车坏半路了。

  这时,再调派马车回来救援,岂不太耽误事了。

  而要是,都是马车,速度一样,全程一起行动,哪辆马车坏了,全队都停,把坏的马车上的粮食,反正就半车粮,坏掉的车上的半车粮给其他车分分,一车一袋粮,一下不就分完了,然后,坏掉的车直接就扔掉不要了算了。

  车夫直接骑着拉车的马,直接跟着走了,多省事,耽误不了多少时间。

  整齐划一,能提高容错率。

  李孟羲突然明悟,既然日后军队规模大了,马匹多了,可以组建专门的马车队在行军途中负责采买。

  既然日后可以这样,那么现下为何不能如此?

  想到,游骑商队靠背着篓子买东西,区区几个篓子,能承载的东西有限,因此,不能买大宗的麦秸生麻之类的东西,只能挑要紧的买。

  莫不是傻了,直接弄个马车,就能把问题解决了不是,何必用人背着篓子呢。

  一会儿功夫,李孟羲就又有所得了。

  跟刘备正聊着,李孟羲突然停下,慌忙拿起笔,在布匹上刷刷写了起来。

  刘备正说着,没了李孟羲的声音,不由转头看,看李孟羲奋笔疾书,笔走龙蛇。

  看李孟羲写到酣畅淋漓,快意无比,刘备有些羡慕,很想又弄来笔,也写东西。

  依然是《后勤》一卷,李孟羲写到,

  【军中采买队,可用马车,马车快捷,虽离队远去,但须臾可追上大军步兵后队。

  细则有,一,用马车,不用牛车,牛车速慢,而马车迅疾。

  二,马车半载,不使车载沉重,以慢车速。

  三,车队数十车,应一体趋同。或全用驴车,或全用马车。不可相杂之。】

  【游骑商队亦可快马轻车】

  写完,李孟羲掷笔于盾,如同剑客演练完了一套剑法一样,长舒了一口气。

  好了,游骑商队至此,进化完毕。

  第一次,游骑去村里采买,被人家以为是有恶意,被村民给围了起来。第一次还因为没带够篓子,买不了太多东西。

  第二次,吸取教训,李孟羲甚至都把游骑商队和村落交涉的顺序想好了,什么一个游骑太少,怕送人头,什么游骑太多,会吓到乡民,所以四个差不多合适。还有多立旗帜,少举刀枪,什么两个骑兵前去交涉,两个骑兵在远处等着,一是减少威慑,二是防止被人埋伏,都没人回去报信的。

  所以,腊月初二这天,八个空闲游骑,分成两队,游骑们全都背着篓子,篓子里装着钱,游骑都拿旗帜,腰间刀不出鞘。

  但是,遇到了意外。

  意外就是,除了能碰到村落,还有在半道碰见的乡人,让乡人带路也是一样的。

  然而,又出问题了。

  骑士们都是武夫,沟通能力有限,路遇乡人,多次无功而返。

  这时,待不住的的刘备亲自带队,游骑商队在这第二次成功采购之后,进行了第二次升级。

  第二次升级的地方是,当路遇乡人,立刻停马,然后一善言谈之人,下马前去交谈,接着,先予其钱,再问其带路。

  这是第二次升级。

  当刘备买到了东西回来,跟李孟羲说起游骑商队所遇到的事,此时,便引发了采买队第三次升级。

  此时,李孟羲已经意识到了,商队不仅要进行商业行为,还有外交工作要作。

  再这么一扩展一联想,就想到了需要有专门的外交人才负责采买队之事。

  同时,也想到了,司马懿适合外交,而张飞不能去买东西,张飞脾气暴躁,容易出事。

  同样,还想到了与之相关的军规应如何。

  同样,最后还想到,若趋至城下求(喵)购军粮,等三刻为宜,三刻无有响应,我军可去也。

  最后,聪明的李孟羲便又想到,采购车队的问题。

  至此,采购车队架构趋于完美。

  最终版本的采购车队,应是——

  三个游骑,带着一个空马车,游骑带旗帜,不露刀枪,其中应该有一骑是外交人才,宠辱不惊,而且精通商务。

  若半路遇到乡人,立刻停在道中,由队长下马走过去,跟人交谈,然后,先给钱,再往带路。

  若是没有遇到乡人,直接撞见村落。

  此时,就由一个游骑,带着马车,去到村落交涉,而余下游骑,在远处等候。

  而若是,遇到城池。

  “外交官”直接到城下,朝城头说明来意。

  万一城头之人是个混人,被骂了,被骂了就算了,直接走,别回骂,多生事端。

  而要是城头守兵说等通禀上官,那就等,如果等的超过三刻,那说明城中主官左右为难,强人所难不美,我等自去。

  而若是,此城卖给我军粮食,便用马车,每辆马车,只拉半车粮。

  若回程无事,马车拉着粮,只需几刻,就能追上我大军步队。

  而若有事,若有一车车轮损坏,则把这辆车上的粮食分于其他的车,坏车弃于原地,而后继续上路。

  完美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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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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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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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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