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在三国教书那些年>第二百九十六章 大军在外,首忌张飞
  当上官听闻此事,听说有谁人的大军路过,人家带着钱,想买点粮食。

  可守城士兵不由分说的骂人家饿狗。

  这下,上官吓出了一身冷汗。

  人家大军过境,何苦触怒人家,一个不慎,城毁人亡。

  远道是客,可守城士卒不堪,辱骂在先,人家不仅没有回骂,礼数恭敬依旧。

  自知失了礼数在前,又怕惹怒过境大军。

  此城主官为了弥补过失,不仅同意了卖粮,而且因为理亏,为了弥补过错,还把粮价压的比较低,卖的也比较多。

  这样以来,粮不就买到了吗。

  一个是张三将军买粮,粮没买到,还打了一仗,我军死伤无数。

  一个是专业的外交官前去买粮,不仅买到了粮,买粮的价钱竟然还很便宜,而且神奇的是,买到的粮相当多,几千斤,足以解大军一时之急。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于大军而言,孰好孰劣,已有定数。

  李孟羲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大军在外,首忌张飞。

  忌,忌讳的意思。

  让张飞负责买粮之事,太吓人了。

  需要一个专业的人,此人需要脸皮厚,不会别人骂一下就炸了,能忍辱,并泰然处之,唾面自干。

  李孟羲想起,三国历史中,确实有这么一个任务,比较适合作为大军行军时采买的外交官。

  此人便是——司马懿。

  司马懿这家伙,诸葛孔明嘲讽他穿女装,都能穿的下,把诸葛孔明气的不行。

  这厮能穿女装,被骂两句,根本不会头脑发热就要屠城。

  司马懿还真的很合适当个外交官的。

  让司马懿当外交官,这个想法也就想想,不可能。

  既然,找不到如司马老贼这般厚脸皮的人物。

  而汉人尚武,比比皆是血性之士,一言不合,便拔刀相向。

  入眼往去,皆血勇之士,要找出一个有足够的交涉和领导能力,并且如果被辱骂,被恶意以对,能处之泰然的人,好像军中找不到这么一个人物。

  哪怕是李孟羲,李孟羲自认,要是被人骂了,不一定忍得住。

  既然,隐忍之才难找,便只能以军规律之,以军规规定,但凡外出采买,不管当地势力如何辱骂和敌对我军,只要他不率先袭击,我军就应尽力避免冲突。

  一番热烈讨论,只讨论的没有别的可讨论的,思维的多番碰撞,刘备收获颇多,李孟羲同样收获不菲。

  “玄德公稍等,我把所议一一记下。”李孟羲拿出了笔,拿出了墨,从车后翻出了一卷布。

  大军采买,应当归属后勤部分。

  于是,李孟羲便抻开布卷,接着昨日写下的采买注意事项后面,继续写到。

  【行军采买细则之二。

  路遇乡人,交涉要则有三。

  一者,遇乡人立驻马道中,勿使乡人惧我。

  二者,使和善健谈之士,下马步趋上前交涉。

  三者,交涉将毕,先拿钱予乡人,而后,问询是否可带往方圆村落以成交易。

  如此三法并施,交涉可成。

  大军行军在外,沿途补给,或为常态。

  我军就外补给,不单为商事,更涉外交。

  外交第一当以不起冲突为要。我军至城下问询,城上之人或有敌意,若事不可为,可一走了之。

  亦可礼数周全,稍恳请之,若再不成,可去。若城头骂我,禁回骂之,以免滋生事端。

  外交之人才,以隐忍性沉稳,喜怒不形于色之人为优。】

  这些写完,最后,李孟羲在最后补充了一句,【行军采买,当万分谨慎,不可交于张三将军。】

  算是写完了。

  但这时,刘备提起还有一点。

  刘备说,若日后大军沿途采买,我军带钱财至城下,城头士卒得知我军来意,无法自己做主,必要回禀上官才能回复。

  刘备问,人心不测,不知城中主官,是愿意卖粮于我,还是不愿,亦或是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因此迟迟未有回信。

  我军未知城中主官意图,那该在城下等待多久。

  刘备越来越“难缠”了,说刘备难缠,不是贬义,而是刘备不知怎么搞的,可能被李孟羲影响了,开始从稀奇古怪的角度考虑问题了。

  李孟羲皱眉思索很久。

  “城有大小,城头士卒知我来意,再去回禀上官。

  若是乘马离去,半刻便足够一个来回。ωωω.χΙυΜЬ.Cǒm

  纵是步行,一刻,也足够一个来回。

  若一刻过去,可再问城头之卒,可有回信。

  城头之卒若说无有回信,便可再等。

  再一刻后,再问。

  三刻之久,足够城中主官得晓消息,是卖粮或是不卖粮,此时应已思虑成熟,应有答复通传于我知晓。

  而三刻之久,若无答复,此时便可料到,城中主官,正游移不定,迟迟难下决断。

  彼即无意卖粮于我,我军再待许久,或许,其迫于我大军压力,会卖粮于我。

  但,强人所难,岂不不美?

  况且,采买车队若耽搁太久,若我大军走远,追之不及,却是不妙。

  故,玄德公问我,于彼城之下,静待多久为宜,某以为,以三刻之久为佳。

  逾此时,可去也。”

  李孟羲缓缓答到。

  刘备面带笑意,连连点头。

  李孟羲所言,刘备极认可。

  刘备问的问题,李孟羲是解决了。

  李孟羲倒是又想到了一个新问题。

  关于行军,以及采买队离队跑出很远去买东西。

  如果,买东西耽搁时间长,大军就得停下来等着离队的采买队跟上来。

  那么,有没有一种方法,让大军不用停下,正常行军,而又让离队很远的采买队能够跟上呢。

  答案是有的。

  大军正常行军,而采买队能正常跟上,其关键在于,利用好速度差。

  大军行军,各部分中,最慢的是什么。

  答案是,步兵。

  不管何人的军队,在汉末,没有任何一支军队奢侈到全部都是骑兵,必然有步兵队。

  大军整体的速度,被步军的行军速度限制了。

  而只要,采买队速度比步军行军速度快,那么,哪怕离队较远,离队时间较长,依然能轻松追上不停步的大军队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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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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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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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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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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