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大迷踪>第三十二章白骨沼泽
  做竹筏子看似简单,其实也是一门技术活,在选材方面尤其重要,否则做出来的竹筏子很容易散架。

  我们砍下十多根比胳膊还粗一些的树枝,削掉上面的枝叶,使其变得光滑一点。然后又在竹筏上面铺上一层树皮,这样可以防止水从竹筏的缝隙里面漫上来。最后我们选取了一种非常坚韧的藤条,这种藤条喜欢缠绕在大树干上,顺着树干生长。天长日久,这种藤条甚至会吸取树干的养分,最后把大树活活缠死,成为一棵枯木。藤条的这种习性就跟蛇一样,所以我们都叫它“蛇藤”。

  蛇藤坚韧耐磨,凭双手的力量都不能将其扯断,只有锋利的军刀才能割断。

  我们割下一些蛇藤,将那些树枝并排起来,然后紧紧捆绑在一起,这样一个简易的竹筏子就大功告成了。

  我们抬着竹筏子,来到大烟泡子边缘,把竹筏子放下去试试水,感觉还不错,浮力很好。

  阿木率先跳上去试了试,猪头也跟着跳上去,还故意跺了跺脚,确认没有问题以后,才让我和景子跳上去。

  阿木和猪头一人拿着一根长树枝,一头削尖,当做划船用的桨,分站在竹筏的前后两端,我和景子坐在竹筏中央,景子举着上膛的猎枪,时刻提防着可能会出现的危险。

  “出发!”

  猪头大喊一声,举起树枝在一棵大树干上用力一点,竹筏子离开岸边,缓缓漂浮在大烟泡子上面。

  浓郁的黑气扑面而来,带着一大股腐烂的气息,这种沼气常年不散,早已变成了毒气。

  虽然不知道这种毒气会不会致人死地,但为了防患于未然,我们还是取出防毒面具戴上。

  大烟泡子里面死寂的可怕,只能偶尔听见咕咚咕咚的冒泡声,这里就像是一座死亡之地,竟然没有一点活物,甚至连鸟雀都看不见。

  沼气浓郁不散,鸟雀自然也不敢在这里安家筑巢,否则早就被毒死了。

  越往前走,光线越是昏暗,这才大中午的光景,给人的感觉却像是在黑夜里行驶。

  到了后来,也不知道是枝叶太茂密的缘故,还是沼气太过浓厚的缘故,四周一片黑沉沉的,几乎快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

  不得已,我们只好打开矿灯,矿灯射出的白光瞬间划破黑暗。

  这种矿灯在漆黑的夜里,能照亮百米开外的地方,但是在这里,却只能照出二三十米的距离,二三十米之外仿佛有一道厚厚的黑色墙壁,将光束硬生生挡了下来,怎么也无法穿透。

  “那是什么东西?”

  在矿灯亮起的瞬间,阿木发现不远处的沼泽里面有一团白花花的东西。

  因为那团东西横亘在我们正前方,为了顺利行驶,阿木准备用手中的树枝将其拨开。

  阿木用力一拨,那团东西翻出水面,我们看得仔细,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眼前这团白花花的东西,竟然是一具白色的骸骨!而且从形状轮廓来看,还是一具人类的骸骨!

  这里怎么会有人类的骸骨?

  我们自然联想到那支国军队伍,难道当年有国军士兵试图穿越这个大烟泡子,结果很不幸死在了这里?这么多年过去,尸体早就腐烂,被毒虫细菌啃噬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一副白骨架子。

  继续向前行驶片刻,四周的景象让我们越来越感到不安。

  这里的树木生长得千奇百怪,不少树木的枝干都呈现出一种奇怪的扭曲状,如同一只只探出泥地的鬼爪,诡异莫名,让人生出许多恐怖的联想。

  而且这里的尸骨逐渐增多,放眼望去,随处可见白色的骨头架子,就那样静静地浸泡在沼泽地里。

  这些尸骨种类丰富,有人类的,也有各种动物的,数都数不清楚,数量惊人,就像是一座巨大的白骨坟场,最奇特的是,我们竟然还看见了一个牛头骨,空洞洞的眼眶直勾勾地盯着我们,让人心底发寒。

  猪头皱眉道:“这片沼泽是不是会吃人呀?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和动物死在这里?”

  我也觉得不太对劲,指着那个白森森的牛头骨说:“原始森林里面,怎么会出现牛头骨?森林里面有牛吗?”wWW.ΧìǔΜЬ.CǒΜ

  景子说:“会不会是那支国军的口粮,牛是他们牵进来的!”

  我摇摇头,很肯定地说:“没这种可能,谁会牵着一头牛翻山越岭?这不是淘神费力的事情吗?更何况这里到处都是野味,凭他们手里那么多把枪,还愁没有食物?再说了,能够走到这里,就算之前牵着一头牛,也早就被士兵瓜分吃完了!”

  阿木面无表情地说:“只有一种可能,牛是有人从外面送进来的!”

  猪头道:“真是奇了怪了,什么人会花费那么大力气,把一头牛带到这里来?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

  大烟泡子里面处处充满诡秘,我大约数了数,光是映入我眼帘的人类骸骨就有几十上百具,还不要说我看不见的地方。

  我不禁生出一个疑问,这些人类的骸骨难道都是国军士兵?那支国军队伍该有多少人?少说也有几百上千人吧,这样一支装备精良的庞大军队,就算碰上恐龙都不害怕,又怎么会全部葬身在大烟泡子里?如果这些并不完全是国军士兵的骸骨,那又是什么人的骸骨呢?更让人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这些尸骸基本上都集中在这里?这里究竟潜伏着什么危险,会让人和动物大规模的死亡?

  我越想越是心惊,后背冒出一层细密的白毛汗,巴不得立马离开这个鬼地方。

  可是这个鬼地方的环境错综复杂,我们一时半会儿也走不出去。

  浓浓的死亡气息包裹着我们,让我们感觉心烦意乱。

  就在这时候,阿木突然将树枝插入泥地里面,将竹筏停了下来,举起矿灯,照亮面前的一棵大树。

  大树干上密密麻麻缠绕着树藤,树藤里面隐隐露出白色,像是包裹着什么东西。

  阿木一言不发抽出军刀,三两下斩断树藤,露出里面的白色东西。

  我们惊讶地瞪大眼睛,没想到树藤里面竟然缠绕着一具干枯的人类白骨,树藤的根须紧紧抓着尸骨,在尸骨里面生长,几乎已经融为一体,粗壮的树藤从空洞的眼眶里面穿出来,我只看了一眼,禁不住一阵头皮发麻。

  尸骨的表面竟然还穿着军服,军服也差不多快要腐烂了,只剩下一些破布碎片挂在身上。

  尸骨的手里还握着一把中正式步枪,不过这里湿气很重,早已经生锈变成了废铁。

  阿木眼尖,发现军服口袋里好像还装着什么东西,于是用军刀挑了出来。

  仔细一看,是一个油布口袋。

  猪头两眼放光,以为捡到了什么宝贝,催促阿木快点打开。

  “国军都很有钱的,包装的这么严实,会不会藏着金条呀!”猪头搓着手,满脸期待之色。

  然而,当油布口袋打开以后,猪头满脸的期望变成了失望,里面只是包裹着一个小册子,看上去像是一本工作笔记,由于被油布包裹着,所以还比较完好,只是纸张有些泛黄。

  猪头说了句无聊,就对这个笔记本完全失去了兴趣。

  阿木把笔记本递给我,我随手翻了翻,发现是一本私人日记,没想到这个国军士兵,还是个喜欢写日记的知识分子。

  翻开日记本,第一篇日记就吸引了我的注意:

  胡司令又吃了败仗,大势已去,无力回天,队伍开始溃逃,我们连队也不可避免的踏上了逃亡之路……

  后面还有好几篇,我跳着翻了翻:

  大路都被占领了,山穷水尽,我们只有往深山里躲,我从来都没有感觉像现在这样狼狈过。

  黑竹沟地形非常复杂,当地人说一进黑竹沟,就别想活着出来。为了逃命,连长还是带着我们进入黑竹沟,我们的武器装备还是相当精良的,而且有近百号人,就算碰上野兽也不会害怕,人多力量大,我们肯定能够成功逃出去的。

  我们已经在这个鬼林子里面转悠了好几天,大家都很绝望。看着身边的战友不断倒下,我想我可能也没法活着走出去了。我最好的兄弟狗娃也死了,死的时候他在树干上刻下“迷失林”三个字。迷失林是狗娃给这片鬼林子取的名字,我觉得很贴切,就像现在的我们,已经迷失在了这片林子里。

  连长下达了命令,天亮之后开始穿越那片大烟泡子。我们都知道大烟泡子里面充满危险,可是我们别无选择,是生是死,只能看各人的造化了。大家都睡不着,心情很沉重,还有人在默默祈祷。

  天亮了,我们要出发了。

  我合上日记本,虽然日记本里只有只言片语,但也让我基本了解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景子问我:“汤昭,日记本里写的是什么?”

  我揉了揉太阳穴:“等一等,让我捋一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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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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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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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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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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