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大迷踪>第三十一章大烟泡子
  大猴子抱着爪子,连连告饶,那模样就像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孩子。

  足足懵了半晌,我们这才渐渐反应过来,之前阿木看见的那个穿国军军服的影子,该不会就是这只大泼猴吧?

  如此说来,我们刚才的所有推测根本都是不成立的。

  迷失林里确实来过一支国军,但他们并没有后人,他们死后,身上的装备都遗留在森林里。猴子天性喜欢模仿人,这只顽皮的泼猴捡来国军的军服穿在身上,招摇过市,让我们误以为这里还有国军的后人,这可真是“沐猴而冠”啊!

  刚才偷袭我们的冷枪,也是这只泼猴放的。可能它根本就不是攻击我们,只是在把玩步枪的时候,步枪走了火,一颗子弹恰好飞入我们的窝棚,让我们以为遭到不明敌人的袭击。

  而后沿途留下的血迹,一会儿在草丛里,一会儿在树枝上,那是因为猴子在上蹿下跳,亏我们还以为碰上了身法敏捷的高手。

  回头想想,我们绞尽脑汁的分析,竟然是如此的荒唐可笑,我们居然被一只泼猴给戏耍了整整一宿。

  四人彼此对望一眼,都不禁摇头苦笑,这他娘的完完全全是虚惊一场。不仅吓得我们魂飞魄散,还搞得我们筋疲力尽,也真是倒了血霉!

  “滚滚滚,快滚!”

  猪头在泼猴的屁股上印了一脚,泼猴吱呀叫唤一声,一骨碌翻身爬起,一瘸一拐的往树林深处跑去,很快就消失在晨雾中。

  猪头抓扯着头发,闷闷地说:“没想到居然被一只泼猴给戏弄了!”

  景子有些担忧:“那泼猴的腿受了枪伤,不会死掉吧?”

  阿木淡淡道:“死不了的,只是擦破了一点皮肉,这猴子聪明的很,自己知道找些草药疗伤的!”

  我吁了口气,想想又觉得可气又觉得好笑,我堂堂七尺男儿,差点被一只泼猴枪杀了,这事情若是传出去,不成天下奇闻了?那还不得笑掉别人的大牙?

  俗话说:“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这猴子穿着军服,扛着枪,只怕快要成精了。

  烟雾弹已经熄灭,树洞里的浓烟也慢慢散去。

  我们走进树洞看了看,树洞里面很开阔,里面铺着一层落叶和枯枝,像是那泼猴长期藏身的窝点,里面还堆放着一些猴子喜欢吃的野梨、山桃等东西。

  除此以外,我们还发现了一把中正式步枪,以及不少弹药,甚至还有好几个肉罐头。

  “看样子这泼猴搜集了不少好东西呀!”猪头走上去,随手捡起一颗野梨在袖口上擦了擦,咬得咔嚓响。

  猪头丢了一颗山梨给我:“来一个?”

  这一路追击我也是口渴的不行,闻着山梨的清香,情不自禁地口齿生津,也顾不上干不干净,三两口囫囵将山梨吞进肚子里,没想到这山梨又香又甜,水分充足,相当可口。

  阿木对枪很有兴趣,径直捡起那把中正式步枪,熟练地拉了拉枪栓:“这枪也还能用!”

  说着,阿木将步枪抛给猪头。

  猪头嘴里咬着山梨,腾出双手接住步枪,嘿嘿笑道:“这下再碰上野猪,老子能一枪把它轰上天!”

  阿木又分了些弹药给猪头,然后捧着铁皮罐头走过来。

  “这玩意儿还能吃吗?”我有些担心,毕竟这是六七十年前的东西,恐怕里面的肉都长白毛了吧?这吃下去恐怕得中毒而死吧?

  阿木掏出军刀,沿着罐头边缘划了一圈,刀尖用力一挑,罐头盖子落在地上。

  阿木用刀尖挑出一块肉来:“这种密封罐头的保质期很长,里面的东西上百年都不会腐坏!”

  阿木一边说,一边将肉放进嘴里,大口咀嚼起来:“呃,味道还不错,应该是牛肉,就是肉质有些硬,不过很有咬劲!”

  我探头往罐头里看了一眼,发现里面的牛肉并没有什么异味,也没有生出白毛,顿时放心不少。

  看着阿木大快朵颐,我们的肚子忍不住咕噜咕噜叫唤,于是一人开了一个肉罐头,也敞开肚子吃起来。

  不管那么多了,就算被毒死,也总比饿死的好呀!

  这几天吃的都是野味,偶尔换一换口味,吃到这种肉罐头,感觉还挺不错。而且说实话,虽然这是四十年代的产品,但味道做的还不错,比现在的好多罐头都好吃。

  那几个铁皮罐头被我们三下五除二消灭得干干净净,然后又各自灌了些烈酒下肚。吃饱喝足,顿觉身体暖和和的,整个人也为之精神了不少。

  临走之前,我们装了不少野果在背包里,把背包填充得鼓囊囊的,那只泼猴回到树洞估计得哭死。不过它差点吓死我们,这点东西都当做对我们的慰问品了。

  雨过天晴,外面的天空很亮,阳光也很充足,但森林里面却没有所谓的好天气,依然昏暗阴沉,浓厚的枝桠遮挡了苍穹,又闷又热,没有一丝凉意,这种感觉真是折磨人,还没有下雨的时候舒服。

  “你们看前面!”景子手指着前方,口吻里带着一丝欣喜。

  我们循着景子手指的方向看出去,不由得眼前一亮,前方的丛林景色宛如童话,这大概是进入黑竹沟以来,我所见到最美丽也是最诡秘的原始风景。

  前方是一片高大的古树,树干上缠满绿色的藤蔓,无数的根须交织纠缠在一起,散发出极为原始的气息。这里的枝桠要稍微舒展一些,阳光就从枝桠的缝隙中斜射而下,如同一支支利箭,穿透丛林的黑暗,密密麻麻斜插在潮湿的泥地里,美轮美奂,却又诡异神秘,把整片树林映照得犹如梦中的幻境,让人有种不真实的错觉。

  “太美啦!”

  景子站在一束阳光里面,眯着眼睛,微微扬起脑袋,尽情沐浴着阳光。

  婀娜的身姿,精致的侧脸,还有轻轻飞扬的秀发,景子宛如童话里的精灵,让我一时间看得痴了。

  每天都在阴暗中行走,乍然见到阳光,的确让人无比的兴奋。

  我们也走到光箭的下面,好几天没有晒过太阳,感觉自己都快发霉了。

  好好享受一番“光合作用”以后,沉郁的心情豁然开朗,又焕发出对于生存的强烈渴望。

  继续向前走了没有多远,阿木突然叫住我们:“站住!”

  阿木竖起手掌,示意我们停下,回头对我们说:“前面有大烟泡子!”

  “大烟泡子”是当地的一种土语,其实是指沼泽地。

  原始森林里水汽很重,以至于地表过湿,积水常年不散,再加上腐烂的枯枝败叶铺了一层又一层,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沼泽。琇書蛧

  这些沼泽由于下部中空,很多时候会自己冒出水泡子,就像山里人抽的那种水烟吐出来的泡子,所以被山里人形象地称为“烟泡子”。

  原始森林随处可见这样的“烟泡子”,有些烟泡子很小,就算踩下去,可能也只有半截小腿那么深。稍大一点的就像烂泥塘,这种就比较危险了,弄不好会把人吞进去。但是我们面前的这个烟泡子,却是一望无际,也难怪阿木会在烟泡子前面加个“大”字!

  美丽的景象后面总是隐藏着危险,这话一点都没说错,刚刚我们还沉浸在童话般的美景当中,此时却要面对无比残酷的危险。

  这片沼泽地很大,真的很大,看不见尽头,也看不见边缘,那些大树郁郁葱葱地生长在沼泽里面,表面还覆盖着许多沼泽植被,浓浓的腐臭味经久不散,聚集成一团奇怪的黑气,飘荡在沼泽上面。

  这里的景象跟方才的景象比较起来,一个是地狱,一个是天堂。

  我们不禁有些犯难了,真是人倒霉喝水都要塞牙缝,谁也没有想到,迷失林里面竟然横亘着如此巨大的烟泡子,现在怎么办?要想穿越这个大烟泡子,绝对是一件无比危险的事情!

  我们面面相觑,除了硬着头皮继续前进,好像也没有其他办法,要想走出迷失林,就必须要趟过大烟泡子,老天爷这可真是把我们赶尽杀绝啊!

  猪头挽起裤腿,啐骂道:“老子龙潭虎穴都闯过,一个大烟泡子怕个什么鸟!”

  我想了想,指着那些大树说:“其实我们不用过沼泽地的,我们可以爬到树上去!”

  阿木摇摇头:“从树上爬过沼泽地?不行,树上多毒虫,还有要命的干尸蚊。就算不考虑这些危险,试想想,如果这个烟泡子真的巨大无比,我们要在树上爬到什么时候?”

  我挠了挠脑袋,为难地说:“那怎么办?”

  景子捡起一块石头,丢进烟泡子,发出咕咚一声响。

  景子拍了拍手,面带喜色地说:“这个大烟泡子里面有很多水,不是那种吃人的烂泥塘,我想我们可以做个简易的竹筏子,这样省时又省力!”

  “好主意,我赞成!”猪头打了个响指,表示同意。

  我看了一眼阿木,阿木也点了点头:“可行!磨刀不如砍柴工,这个竹筏子我们一定要做得结实些,不能有半点马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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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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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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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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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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