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清沂朝他抛媚眼:“嗯呐,那一定是。”
他们欢欢乐乐地享受食物,说不上是午餐晚餐还是下午茶。
江清沂说土豆口袋好吃也没吃几口,嘴巴都用来跟云栾煜讲话,叨叨个没完,都是些无缘由的口水话。
黑啤酒她也没喝,大概尝了两口就放那儿了。
云栾煜喝完自己的啤酒,把她的端过来继续喝,让她多吃两口,又问她还要不要其他。
江清沂就扒拉菜单来回翻:“咖啡有没有?滚烫的那种。”
云栾煜抬眼看看她,叫服务员上了一杯热红茶。
江清沂咕咚咕咚把红茶灌了,又抓了云栾煜的手,跟他腻腻歪歪。
在那么暖和的房间里,江清沂的手心却很冰凉。
云栾煜捏一捏他的手指,柔声问:“江清沂,你不舒服吗?”
江清沂说:“没有啊!哪有啊!”
云栾煜就反手握住她的手,藏到桌子底下,捏一捏:“手这么凉。”
江清沂说:“嗯,太紧张了。”
云栾煜又给她逗笑:“什么啊!你紧张什么。”
江清沂说:“求婚啊!戴戒指就是求婚你不知道吗?!”
云栾煜在深深叹息中把白眼翻到天上:“你走开!”
然后她的手就被攥紧了。
江清沂用拇指和食指捏着云栾煜手上的戒指转啊转,忽然说:“真像一场梦,我这么一个人是怎么碰上沈溪警官和你的呢,这一定是把我这辈子的好运都用完了,这么多年的人品都白攒了。”
云栾煜说:“在遇见你之前,我一点儿也不觉得我爸好,他好不好的,跟我有什么关系?!一直到你出现,我才明白,我爸到底好在哪儿。”
他笑一笑,把心里奇妙的一点不安压住,对江清沂说:“等你有空去那边吧,给你介绍一下我妈,咱俩的事儿就算定下来了。”
云栾煜一直觉得,如果他伟大的父亲是个普通人,那他的母亲一定还活着。
她去世时不过40几岁,从外表看还更年轻些,是突发的心肌梗塞走的,在那之前她有些慢性的冠心病和心肌缺血,不严重,不致命。
云栾煜不敢深入地分析这个事儿。他小时候觉得自己不重要,因为父母相爱深沉即便天各一方也不离不弃,时常让云栾煜这个局外人感受到狗粮的残忍。
他每天在外面被欺负,过着过着就会打架了,而且无论他会打架还是不会打架,他都不能回家诉苦,他既不能让他妈出去替他挨打,也不能让他们的保护神欧阳叔叔出去替他打人。
所以他觉得自己对母亲的意义也不大,毕竟母亲生活的目的就是等着,盼望一年甚至几年的时间里,父亲匆匆回来的那几个晚上。
欧阳叔叔对他母亲的确很好,承担着一种好像管家似的责任。
云栾煜是个男孩,天生神经粗并且无法和母亲交流思想,沉默着长大之后,就沉默着离家了。
唯独是离家之后的第一个月,在终于度过了30天之后云栾煜没忍住,给家里挂了个电话,听见母亲在电话那头说“喂”的时候,他忽然就哽咽了。
谁还没有个家吗?谁天生就那么想走吗?
他不讲话,母亲就明白了:“栾煜?是栾煜吧?想家啦?要不要妈妈过来看看你啊。”
云栾煜开口叫:“妈妈。”
然后他就哭了。
那时候他不过18,不到19,还是个半大孩子,虽然聪明伶俐,可以一个人去另外的城市读书住宿舍了,还是觉得孤单。
这是他成长过程中所不曾领会的。
他在家的那十八年,他明明觉得自己是习惯孤单的。
原来,离开家之后的孤单,是别样的感受。
他一哭,妈妈就笑了。
笑完之后妈妈说:“栾煜,你都多少年没有这样叫妈妈了,你自己知道吗?”
云栾煜不知道。
他是个大小伙子了,没法允许自己像个孩子似的说话,平时大概都是单字一个叫“妈”。
差一个字而已,含义也一样,却原来这么不同,“妈妈”这个称呼带着魔法,让他原地穿越,回到童年,让天地变得巨大,而他需要很多很多的呵护和爱。
谁还不是个宝宝。
妈妈就是妈妈,在那个周末她就来了。来了之后她和云栾煜一起去了动物园。
南京有一个很大的野生动物园,里面有鸵鸟和长颈鹿还有大象。
云栾煜有种莫名其妙的高兴,那一天的笑容比前面几年加起来都多。人兴奋了就爱说傻话,妈妈问他:“栾煜,你高兴吗?”他就说:“高兴!妈你知道吗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么高兴。”
妈妈说:“嗯,妈妈知道,你小时候就最喜欢去动物园。”
妈妈说这话的时候,抬手摸摸云栾煜的脑袋。
他个子很高了,比妈妈高出一个头去。如果不是坐着,妈妈已经够不着摸他的脑袋。
他们难得这么亲近。
妈妈的手背有点粗糙,摸过他头发的时候勾过他的发丝,让他觉得丝丝缕缕的牵绊。
妈妈走的时候他们也高高兴兴的,云栾煜表现出了比以往十年都多的热情,跟妈妈在火车站台上抱抱又抱抱。
妈妈还是老样子,端庄、镇定、漂亮,很年轻,举手投足都是遥远的仙女范。
他们就是那么告别的,云栾煜向车窗里的妈妈挥手时还在想,妈妈活泼动人的样子、可爱的样子、大声讲话大声笑的样子,可能都只有爸爸才能看到吧。
谁也不知道那是个永别。
所以后来,云栾煜把不该记的一笔账记在了父亲头上他想,如果父亲和母亲住在一起,而不是母亲孤身一个入睡的话她应该还可以抢救一下。
格尔安茨是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城市,他们喜欢布达美斯大饭店,就在城市里来回地走,把所有电影里出现镜头的地方都一一拍下来,还合影留念。
就像全世界所有无聊的游客所做的那样,普通但处处都是美好。
Χiυmъ.cο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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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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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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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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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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