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清沂从小就招桃花,好桃花一朵没有,烂桃花比比皆是。
她还很小很小的时候,还不记得什么,就有一个非常香的叔叔,把她用一个冰淇淋骗走了。
那个叔叔梳短卷发,身上很香浓,她那时候还不懂什么是烫发什么是香水,她只知道冰淇淋很新鲜,是火炬形状的舔一口很甜。
然后等她再明白过来的时候,就在火车上了。
那时候她也不知道什么是火车,她也不记得自己是从哪里去哪里。
她还没来及哭,就被喂了点什么甜甜的糖果,然后她就又不记得了。
小孩子都喜欢吃甜的。
云栾煜也喜欢,还把棒棒糖带在身上,分给这里的孩子们吃。
江清沂小时候,是没有糖吃的。
她跟着那个香浓的味道随着火车的震动穿越到一个荒凉的村落,没有一个认识的人,没有高楼,没有林荫道和公共汽车。
那个冰淇淋,是她整个童年关于“甜”的最终记忆。
一直到很后来,她长大成人,也没闹明白,中国人对这些执着到底是什么原因。
她有个朋友,头上有三个如花似玉的姐姐,个个温柔文静,知书达理,反倒是她江清沂,从小没受什么好教育,淘能把人淘死,气能把人气死,还生了一场重病,差点病死。
就这么跌跌撞撞活下来的她,父母还是很珍惜,连带着她朋友都恨不能把她宠上天,要星星不给月亮。
只可惜她回去的时候,已经长得太大,没法再如同幼儿那样,为了一块糖、一只游戏机就高兴一整天,仿佛得到整个世界。
她其实也没有很喜欢朋友们和妈妈对她搂搂抱抱,仿佛她是只猫是只狗是个小北鼻。
她偶尔低落。
会猜想说,如果她和朋友们一样,是一个文静的女生,是不是就不会被拐带、不必面对流浪的命运,经过那样难熬的整个童年。
说起来,难熬也不难熬。
说起来,朋友们和父母都太陌生。
说起来,她们对她的宠爱都很艰难,她野生野长惯了,见不得后妈和朋友们无端的泪水,那对她不是一种滋养,反倒是要把她给淹没了。
她对她们的人生没有贡献,她知道后妈对她的渴望仍然仿佛她是一个幼童。
后妈想补上那些缺失的日子,恨不得把她童年最想要的一切零食和玩具都摆到她的眼前来。
但是,很可惜,都错过了。她曾经最最想要的那些,她都忘了。
她此刻想要什么,自己会去想办法弄,不用再张大渴望的眼睛,张开双手,向着虚空期许。
反倒是云栾煜,他不太亲密,又极尽温存,让江清沂一碰见他,就一头栽了进去。
她栽进去的时候,以为云栾煜是湖水,温凉平静,波澜不兴。
谁知道她扎一个猛子,发现没淹死,只是投身于一个怀抱,非常普通的,和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的怀抱都没有不同,温暖,稳定,闻上去是干干净净的味道。
小时候她没怎么被人抱过,据说那样长大的孩子都超没安全感,睡觉时要缩起来自己抱着自己。
江清沂也没这个毛病,她趴着躺着侧着都能睡,累了之后坐着站着都能睡。她从来没觉得自己需要什么安全感,但是云栾煜让她觉得踏实。
她被云栾煜抱过几次,上瘾了,一天没抱到浑身难受。
忙起来还好,一清净下来,全身上下空寥寥的,有时候特别难受,就委屈,心里堵得慌。
她不敢问云栾煜这是什么感觉,毕竟云栾煜每天问候的话都很正常,大部分都是:
按时吃饭了吗?身体好吗?天气晴朗就去晒太阳,呼吸新鲜空气,不要太累,不要不记得吃饭,不要懒在房间里打游戏。
有时候更离谱,云栾煜会教育她:
你是个大人,不要毛手毛脚,开车爬山都要注意安全。
你太瘦了,平时注意营养,三餐定时,不要饭来张口,饭不来就饿着。
江清沂每次都要翻白眼,这个世界是不是有病,全天下认识他的人,都要把他当成小孩子对待吗?
她江清沂是谁?!堂堂一个浪子,生死契阔都难不倒她,还不知道自己好好吃饭睡觉出门回家了?
更过分的是,云栾煜发微信给她,时常逗弄,笑眯眯地叫她“小沂沂”。
真的是十分讨厌了。
云栾煜只要那样叫她,她就胸口发软,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她在云栾煜那里忽然变小,时光倒退,回到童年。
这个发现让她对自己的童年好奇,想要回家去看看父亲。
也不全是看父亲,她在父亲那里寄养了一个孩子,请父亲协助治疗。
孩子的情况特殊,不适宜和其他孩子一起放在龙王庙野生野长。
江清沂很想把云栾煜介绍给她认识。
也顺便,介绍给自己的父亲认识。
于是她找了个云栾煜不值班的调休日,两人同时出发,在阔朗苍凉的古城碰面。
云栾煜之前到过这里,是一个初夏时节,牡丹花开得仿佛盛唐夜唱。
他把这个事情告诉江清沂,被那家伙笑眯眯地黏糊上来,勾肩搭背地说悄悄话:“牡丹花?什么牡丹能有你这么国色天香。”
云栾煜无奈地打掉她的手,想了想对她说:“江清沂,你自己回家就好,其实,我不太习惯面对长辈,特别是……我没什么理由去你家。”
江清沂说:“去我家要什么理由啊!丑媳妇也得见公婆啊!那我爸也得知道知道,他女儿是被哪个大美人儿勾了魂儿去的。”
云栾煜沉默,半晌面无表情。
江清沂瞪他:“你干嘛,真害怕啊。”
云栾煜停下脚步,把江清沂拉到马路边儿上让他站好,才开口说:“江清沂,是这样的。我记得你说过,你的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妹妹,你说你的家族观念很重,所以我觉得我不适合出现。”Χiυmъ.cοΜ
“我这样子贸然上门,对你的父母、家庭,是非常不尊重、也不礼貌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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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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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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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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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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