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呢?他先是为了自己的烦恼酗酒胡闹,让江清沂照看了他几天;然后又莫名其妙地受伤,让江清沂一边带卷卷一边继续照看他。
那是赵卷卷生命中最后的时间,江清沂抱着孩子看升旗的时候,迎着黎明,眼里闪烁着那么不切实际的、那么热切的渴望。
那是他此生见过的最温柔的表情。
但是,他明明看见了,他看得出那是一种对生命的迫切渴望,对所有日子的温柔,对命运的悲悯,而他又做了什么呢?
她把全部的怜悯都给了赵卷卷,然后把江清沂笑眯眯地对他说的那句“不是让你抱她,是让你抱我”当成耳旁风,想当然地认为那是句笑话。Χiυmъ.cοΜ
然后他就把江清沂一个人丢下走了。
他到底是觉得赵卷卷不会死,还是觉得江清沂习惯了生离死别?
难道就因为江清沂说过,说这里的孩子来来走走,都是常态,他就觉得江清沂应该习惯成自然,可以面对每一种生命的苦难?
可是江清沂明明也说过,她说孤儿院听着不好,她不喜欢别人叫孩子孤儿,所以他办的是幼儿园;她说赵卷卷长着长着就会说话会跑路、可以去读书了;她说无论多艰苦赵咩咩也要自己长大、学会本领;她说云栾煜,你小时候一定是个讨人喜欢的乖孩子,谁要是说你不好,我就打他。
她明明是这么细心、这么柔软、这么对过日子充满盼望的江清沂啊。
如果她不是那样的江清沂,她怎么可能那么会给孩子穿鞋、给云栾煜洗脸、知道喂人吃饭要先吹凉。
她那么大喇喇的,但做什么都很周到。
她多少次说起她的童年,她童年里最重要的朋友是一尊泥塑的像。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就算她长大以后要变成江清沂,她整夜整夜在黑漆漆闹鬼一样的龙王殿里求签,那是一个孩子喜欢做的事吗。
她那个时候知道,她长大以后会变成那样的人吗?
她是怎么,变成今天这个江清沂的啊。
小徵曾经照看她的生活,那男老师曾经敲响她的心门。
赵咩咩给她全身心的信赖,赵卷卷跟她活泼泼地死别。
这里让她有安全感,是他的寄托。
而云栾煜,你给过她什么呢。
云栾煜漫无目的地踱过深夜的林荫道,往宿舍方向走。
这是他每天走的路,他总是习惯打开手电。但是今晚,他忽然疲惫,一点也不想看清这个环绕在他周围的世界。
夜风寒凉。
但是他不想穿外套,那些湿润、带着冷气的风穿透他薄薄的白色毛海,让他偶尔打抖。但是没关系,这个没有江清沂的世界,就是这么出离安宁、又出离寂寞的。
江清沂创造了一个高高兴兴的世界,他说是给他自己的。
但是云栾煜觉得不是,那个高高兴兴的世界,是创造给他周遭的世界、以及世界里的孩子们的。
江清沂自己呢?谁给她安排一个温暖如春、百花盛开、山海相连又丰富多彩的世界?
谁让她在那个世界里好好做一个孩子,和别人手拉着手捉迷藏、放风筝,漫山遍野地奔跑欢笑?
还好,这一切都还不晚。
还好,他碰见了江清沂,他抓住了她。
他要好好地问问她,他是怎么,长成这么好的一个人的。
江清沂就像一只鸿鸟,想飞到东,就飞到东,想飞到西,就飞到西,潇潇洒洒,不问来去。
但是云栾煜知道,鸿鸟飞得再高,也有固定的轨迹,向着水草丰美的南方,追逐温暖的艳阳。它们要经过隆冬,找到春天。
但是为什么,它们不停留在南方?它们为什么明知会有下一个隆冬,还是不顾一切地、奋不顾身地起飞,离开寄居的山水,回家?
因为北方阔朗的高天下、四季轮回的家园里,才有真正的春天。
云栾煜对江清沂,真的太不好了。
一定是因为他做得太少,所以江清沂想不起对他依赖。
你看,在赵卷卷让她那么伤心的时刻,她竟然,不想到云栾煜的身边来。
云栾煜默默地思忖这一切,任凭模糊的月色透过落叶梧桐稀疏的枝丫照进来,在他苍白的面孔和苍白的毛衣上落下树影斑驳。
他走在世界的影子里,抬头看看,宿舍楼的灯已经熄灭大半。
他这边的住处在一处干净整洁的小区,小区门是雕花的黑色生铁铸成。
大门两边是两根方形柱子,柱子顶端是比月光明朗百倍的两盏明灯。
灯下暗沉,为什么偏偏光明的中心是一片模糊呢?在那一片模糊的光线下,云栾煜看见一个人,瘦瘦的线条笔挺,两条腿长得像个名模。
那个家伙此刻正靠在柱子上百无聊赖,忽然看见雪亮光芒中的云栾煜,就站直身体,向他迈了一步。
云栾煜忽然仰起头,对着空气笑了。
然后他走过去,把手上的外套裹在那个站了不知多久的家伙身上,攥起他的手说:“江清沂,你怎么这么淘气,明明说不来,还偷偷跑到这,不打招呼。”
被他攥住手的家伙忽然被上帝抽走了骨头,整个身体贴上来,跟他软绵绵粘嗒嗒地靠着,回答他说:“哪个傻子说不来的,她一定是脑子坏了。”
云栾煜任由她把一头乱毛在雪白的毛衣上蹭,板着脸说:“那我要是不回来呢?怎么不知道打个电话?”
江清沂嘟囔着说:“就不知道打电话,就知道你会回来。”
云栾煜叹口气,抬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在她耳边说:“很聪明,走吧,我带你回家。”
云栾煜拉着江清沂,云淡风轻地经过他们的小区岗亭,又穿过院子的羊肠小路。
没有了梧桐树荫,如水的月光泼洒在粼粼的鹅卵石路面,神仙似地反着光。
江清沂被云栾煜拉住手腕,有点觉得自己没羞没臊。
但是云栾煜很坦白,走得笔管条直,不紧不慢,她看见他穿着白色毛海的背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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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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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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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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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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