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混在大唐做咸鱼>第269章 这货不会也是穿越来的吧
  北邙山上清宫。

  朝阳升起的时候,李承乾已经站到了老君塔顶。

  他看向北面,远远一条“天上河”正汹涌而来,横亘在眼前,孟津这个著名的渡口就好像一个小小的棋盘,落在河边。

  再看向南边,温婉的洛水盘旋而过山脚,河对面的巨城就是东都。

  山川壮阔。

  李承乾却心如死灰。

  他身后跟着一个娇俏的女子,和一个熊一般的壮男。

  两人都带着诡异的面具。

  不消说,这是大娃和二娃。

  二娃桀桀笑道:“太子哥哥,你在看什么呀?”

  李承乾根本不想搭理她。

  转身之际,还被大娃挡了一下、

  “滚开!”

  大娃只当没听见。

  李承乾愤怒地推了他一把。

  这是一对凶残的魔头。

  昨天傍晚,他受邀前来这边上清宫观礼。

  跟着来的还有东都的大多数官员以及一些宿老大儒,他将大队人马和其他人的手下都留在了山下,只带上来一百多亲卫。

  不过其他人带上来的也差不多一千多人。

  上清宫是道家胜地,宫里只有一百多个道士,都非常谦恭和善,太子也不觉得会有什么危险。xǐυmь.℃òm

  陆陆续续过来的人也都只带一两个护卫之类,所以虽然人数众多,太子也没多在意。

  这些人非富即贵,很多是当地的巨商名流,还有就是七宗五姓的人。

  当晚这些人就觐见了,也算是相谈甚欢。

  庄闲告诉过李承乾一句话:求同存异。

  所以太子并不想之前那样咄咄逼人,什么都可以谈,也不翻脸,说到哪儿算哪儿,权当是各抒己见,一点架子没摆。

  很快李承乾就发现这办法不错,起码这些人的敌意和对立情绪都消散了很多,开始诉苦啊,调笑啊,越说越欢畅。

  李承乾也就渐渐明白了。

  只要保持这样的交流,就能掌控节奏。

  庄闲也说过,很多时候不要被人牵着鼻子走,只要掌控好节奏,那么事半功倍,只要不翻脸留有余地,就没事。

  李承乾按照这样做,还是第一次感觉到掌控话语权的好处。

  因为这些人哪怕再德高望重,再身居高位,都没有自己尊贵。

  他的身份摆在那里,别人就不好意思强硬地转移话题。

  期间只要有人说什么“与世家公天下”之类的话题,李承乾要么不开口,要么直接转移话题,搞得在座的人都很尴尬,有些话如鲠在喉。

  李承乾看在眼里,只觉太好玩了。

  他过来这些天也不是白给的,很多轻快都有所了解。

  在座的人中,他关注的就是几个核心人员,这几个人代表着竖骨势力。

  有代表最大世家崔家的,有商人的代表郑家的,还有东都本地派,以及官员们的代表人物。

  李承乾忍不住有想到庄闲说过哪里都有矛盾存在,只要有两三人以上,就会有意见分歧,有对立面,而作为未来的帝王,李承乾只要抓住主要矛盾,拉拢大多数人就行。

  “你又不是大唐通宝,不可能所有人都爱戴你!”

  这话现在想来,李承乾还是会忍不住笑场。

  李承乾这么一笑,可把郑煜郁闷到了。

  正好是他在那里说粮商放粮,要求补偿之类的话题。

  太子居然笑场了!

  郑煜都不知道说什么好,这怎么解?

  难道太子感觉商人们倾家荡产比较“好笑”?

  还是他郑煜这个“恶名昭著”的大纨绔长得“好笑”?

  郑煜怒了,他索性直接闭嘴。

  李承乾倒是尴尬了,不过他很快掩饰过去:“说下去啊,你们都可以畅所欲言,孤这次过来就是为了解决问题的,而不是只过来听听意见的,我更想听的是建议!”

  在场人都感觉这话说的太对了。

  这太子怎么就不像是十一岁的少年。

  李承乾笑着说道:“你们不要保守吗!尽管说,孤听着就是了。不过孤不会不管不顾的,只要你们的建议准确有效,那么关陇和关东连成一片就指日可待。接下来就知道我为什么会选择来这里。”

  见众人还是有所保留,李承乾就率先说起来蝗灾……

  宾主甚欢。

  李承乾喝了两口酒之后就有点飘。

  他跟郑煜说到这个朝堂对蝗灾的应对。

  虽然有点火药味,不过李承乾牢牢掌控着节奏。

  你进一步,我就退一步,你退一步,我则进一步,交锋数次之后,大家都摸清楚对方的底线,于是差不多就达成了共识。

  七宗五姓其实想利用蝗灾,消减朝堂在河东的影响力,扩大己身的影响力,让朝堂答应增加举荐的中低层官吏,相应减少吏部安插科举出身的寒门官员。

  李承乾针锋相对提出来吏部会用新的审核机制,如果举荐的官员能够符合标准,自然是没有多大问题的,但是要异地任用,而且举荐官员只能道府县副职。

  这样一来,这些官员的升迁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反而不如直接参加科举。

  而郑家代表商人集团的利益,要求盐铁等专营上打开一个口子。

  李承乾灵机一动,让他们去参观秦渡的美食一条街。

  这种新颖的经营模式,其实早就进入了郑家的视线。

  于是双方都各退一步,之后很快就达成了第一个共识。

  将东都的西市一带也搞一个类似的项目,不过占地更大,不仅囊括了东都的世家权贵们,还允许长安的权贵子弟和关陇世家的商业触角伸过来。

  李承乾说了一个新名词:“合作共赢”。

  这个理念,一下戳中了郑家为代表的的商人们的心窝。

  他们何尝不想搞大项目,挣大钱,还能扩大影响力。

  郑煜想到的还不止这些,因为引入了“外来资本”,也能遏制是世家大族的贪念。

  你们不是喜欢种田吗?

  那就乖乖种田好了!

  见这事达成共识,而那些老顽固们并没有异议,郑煜都想要偷笑出身。

  有了良好的开端,李承乾的心也就更大了,他的胆子也更大了,直接答应了那些世家贵族增加国子监的生员名额。

  这点是来之前,庄闲就告诉他的关键一点,让这些世家子弟进长安,一来是安抚他们,而来可以监控他们,一举多得。

  庄闲告诉他,做帝皇要有帝王的胸襟。

  这些世家子弟不全是敌人,反而能够变成沟通的桥梁。

  山不就我我就山。

  既然世家想搞对立,那么我就搞大融合,将河东世家融入李唐权贵体系中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自然就对立不起来了。

  李承乾和诸多的“大佬”们你来我往,唇枪舌战,自我感觉越来越好,都有点嗨了。

  然而下一秒就让他彻底酒醒。

  一伙人突然闯了进来。

  不是别人,正是隐门少主。

  他带着一帮子鬼脸和大批的武林人士冲进来的。

  而在座一直不怎么说话的一些人也突然发难。

  李承乾都不明白怎么回事呢,现场就血流成河了。

  而原先以为一定会对立的“佛道”人氏居然都站到了少主身侧。

  猝不及防,那些在外面的亲卫和随从们都被杀了个干净。

  就连郑和玉、崔良成和孔家的老头都被一刀砍死。

  要不是李金义被王诺扶着退到了最里面,也被杀掉了。

  最后这些人,也就是十来个的样子,都退到了李承乾身边,被三名护卫护着。他们却根本逃不走。

  崔永义是个五十出头的中年人,被少主踩在了脚底下。

  “崔一高,你想谋逆吗?我……是你叔父,你怎么可以如此凶残对待我?”

  少主狂笑道:“叔父?”

  他拉下精巧如真皮一样的面具,露出一张俊俏却被划花的脸。

  “这是被你那位宝贝儿子划得,我带着伤跑来告状的时候,你怎么不说你是我叔父?崔氏两天不下百万顷,我娘却冻饿而死,那时候,你怎么不说你是我叔父?我妹妹才十三岁,就被嫁给了琅琊王家快六十的老头子,她不愿嫁,被活活勒晕了送到琅琊郡,那时候你怎么不说你是我叔父?”

  崔永义的半张脸都被磨破了,他一边哀嚎,一边声泪俱下:“你不是得到了补偿了吗?要不然你怎么会被送去隐门?”

  “补偿?哈哈哈……送我一个十岁小童去狼穴,就是你说的历练和学习?还是说那是所谓的补偿?你怎么不送你那个顽劣的小儿子去?”

  “那是……那是因为你是庶出啊,庶出的子孙能够掌控权利和财富,还不是补偿吗?你快放开我,你想要更多的,我可以给你,一百万缗怎么样?要金子也可以……呜呜呜,只要你放了我……”

  “晚了!”隐门少主一脚踩下去。

  博陵崔家未来的家主崔永义的脑袋一下扭过了一个诡异的角度,一双眼睛一下鼓出来,呆呆望着鞋底,慢慢失去了神采。

  少主阴狠地指着李承乾:“除了他之外的人,都杀了吧!”

  李承乾惊恐地颤声问道:“你是谁?”

  少主呵呵笑道:“太子,你猜呢?其实我也算是个太子,你信不信?”

  “你?”

  李承乾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发生了。

  这位隐门少主发疯了,他想要的居然是造反?

  “将他拉下去!”

  李承乾就被关了一夜,关在老君塔顶,还派了两个小丫头侍寝。

  一早,李承乾就瑟瑟发抖被押到了窗口。

  他并不想在这里吹风,可是二娃指着朝向西南的窗户,让李承乾看着。

  “看什么?”

  二娃笑道:“看着大唐在河东最精锐的部队覆灭!我家少主说了,他不会让你死,将来等他做了皇帝会封你为侯爷,永享富贵!叫我说,你这样的小屁孩有什么用,还不如趁早杀了省事。”

  李承乾看着她那张脸,心头一凛。

  他们想要伏击那支部队?

  李承乾站过去,极目远眺着。

  万里无云,一个非常好的日子,十里外都清晰可见。

  正好能看到一条蜿蜒的山谷。

  很快山谷里就出现一支部队,大约有两三万人的样子,沿着山谷小心翼翼地行进着。

  而当第一队前锋走到山谷中间时,李承乾认出来了,那是他的千牛卫!

  再往后看,他就看到了程处嗣,那是右武卫骑兵,再接着是太子六率的其他部队……最后出现的是一支后勤部队,这是东都出来的运送粮草的部队。

  而令李承乾目眦欲裂的是,在山谷两侧的山脊另一面,数量极其多的人马正漫山遍野包抄过来。

  再往远处看去,更多的人马正铺天盖地,至少有十万余人。

  李承乾很想大叫提醒,不过他突觉身体某处被戳了几下,然后整个人都动弹不了。

  二娃凑到他耳边:“别想耍花样!”

  她指着山峰背面:“看到那里没有,那里有一个水坝,常年蓄水,现在只要挖开一条口子,这两万四千六百余人就会泡在水里,然后任人宰割!”

  二娃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个馍馍来啃着,森森的白牙就好像在撕扯生肉。

  李承乾盯着山峰,两行眼泪缓缓淌下。

  一路走来,他看过太多的饿殍,可是让他亲眼所见自己最亲密的下属被生生杀掉,他心痛如绞。

  这时候,拿出山峰上突然冒出来两三个人影,非常渺小,看上去就好像蚂蚁一般大小。

  不过李承乾却突然瞪大了眼睛。

  那个小人怎么看都像是庄大郎啊!

  只有庄闲才会很臭屁的甩手走路。

  庄闲的确已经到了山峰顶上。

  他到达水库的时候,也是惊叹不已。

  这里居然不仅有水库,还有一处近乎完美的生态小庄园。

  井井有条的梯田围绕着水库,一条条小型引水渠贯穿着这些梯田,生生把这里变成水乡。

  更神奇的是水库里有鱼,周围种着桑树,还有水车提水,安置了巨大的水塔供饮用。

  山峰下方是一个山洞,作为居所,居然是用缆绳上下的。

  庄闲带着人马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几乎毫发无伤的干掉了三百多人,并且俘虏了近千妇孺。

  一问才知道,原本这里有三千多人,是一个非常隐秘的山寨,就藏在东都的眼皮底下。

  而山腹早就挖空了,里面不仅藏兵洞,还有地道,还有各种设施。

  甚至还在里面制作武器和盔甲。

  这可比庄闲这个二把刀要厉害的多。

  要不是敌对双方的立场,庄闲真想和他谈谈,取取经。

  然而村民告诉他,这里就是隐门少主藏身窟之一,一切都是少主一点一滴建出来的,建成这样的规模,足足花费了他十年功夫。

  庄闲都有些疑惑了,难不成这货也是穿越来的?

  这一套不就是小型游击根据地吗?

  将俘虏全部塞进山洞里看管起来之后,庄闲让人封住进来的道路,自己带着小七和林胜上了峰巅,查看敌情。

  李承乾看到庄闲的时候,庄闲也看到了李承乾。

  不过更加让庄闲一眼就认出来的是大娃。

  大娃在那,二娃一定也在那!

  庄闲连忙摸出望远镜来。

  他看过去的时候,李承乾正好也从二娃手里要来一架望远镜。

  两人的视线一下子在望远镜里擦肩而过。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庄闲,李承乾心安不少。

  “那是哪里?”

  二娃抢过望远镜:“那是北岭……他……他怎么在那里?”

  她看到庄闲的瞬间,惊得不要不要的。

  二娃再一看庄闲出现的地方,已经胆战心寒。

  因为那里才是少主这场“战役”最关键的地方。

  要是没有大水侵袭,就凭那些泥腿子怎么敢面对数万精锐唐军?

  二娃心存一丝侥幸,命令大娃扛着李承乾跟上,她直接冲下高塔,想要通知少主。

  “呜呜呜……”

  号角响起!

  庄闲的身后出现一匹匹高头大马。

  那是他带来的三千骑兵。

  号角声一下惊动了正在行进中的大队人马。

  程处嗣一听这调子,就知道是侯杰和庄闲。

  “杀!”

  隐门少主眼看没办法设伏了,要是等庄闲的骑兵接应上程处嗣的队伍,那再偷袭也是没用的,更何况庄闲这些骑兵出现的地方真是他的老巢。

  完蛋了!

  水攻的计划完蛋了!

  崔一高哪里肯撤退,他直接命令总攻。

  漫山遍野的敌人将程处嗣团团包围住。

  惩处已已经经历过一次惨烈的阵地防御战,他绝对不愿意重蹈覆辙。

  “杀回去!”

  从高空看就嫩刚看到两股洪流一南一北,就好像冬日的阳光一下将大片大片的“黑暗”消融掉。

  激战半天,隐门麾下十余万人就像沙堡一样一击而空。

  遍地的尸骨!

  漫天的血腥!

  到处是尸体和武器。

  “怎么会这样?”少主捏死了手上的最后一名唐军,然而他却看到了更多的唐军战士围上来。

  “嗷!”

  少主凄厉地嚎叫着:“我不服!”

  程处嗣的马被杀死了,他只能提着刀战斗。

  侯杰带着一队人率先接应到他。

  两人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将少主拿下。

  一百多人护着少主想要突围。

  再次应答了激战。

  “少主,我们败了,快走吧!”一个浑身浴血的丑陋战将拉住几欲疯狂的少主。

  他身边这几个鬼面人就是老巢里逃出来的漏网之鱼。

  而这名战将就是鬼面!

  少主不愿意走:“不,我还有底牌的!”

  话音刚落,庄闲带着人就出现在他视野里,大娃二娃被小七等人押上来,李承乾深一脚浅一脚跟在庄闲身侧。

  少主目眦欲裂,就像遇见了死仇。

  “崔一高,投降吧,你没有机会了!”

  庄闲高声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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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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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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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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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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