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这些家伙吃的都差点咬舌自尽。
老头追问压缩饼干是什么做的。
庄闲恶作剧说是用蝗虫做的。
老头居然面无表情地点点头:“难怪有股子鸡肉味,还以为是鸡肉做的呢!”
敢情这老头吃过蝗虫!
老头笑道:“饿极了什么不吃,要是老儿说吃过人肉,公子信是不信?”
庄闲冷冷说道:“那是畜生,必杀之!”
森冷的口气将老头吓了一下,他这才讪讪说道:“老儿也不敢的!咱汉人礼仪之邦,怎么可能吃人……”
庄闲只能呵呵了,等过个几百年,老黄席卷天下,你就知道了!
这样聊着就把天给聊死了,所以庄闲直接换了话题。
很快,他就搞清楚这伙人的底细。
老头左志远有羌胡血统,自己也说不清楚祖上是哪里来的,他在陇右道乌兰县出生。
左姓的来历很杂。
不过老头原本家族兴旺,他上面还有三个哥哥,幼时就弓马娴熟,成了府兵之后独立门户。只是没想到杨玄感反隋,他当时就在西凉军中,击溃后流落到金城,后来混迹在铁厂当了一个小工头。
没想到有一天被人拖在厂里,等他回到家才知道新娶的小娇妻被管事叫去了一只没回家,三天后小媳妇的尸体在渭水里浮出来,他找不到苦主,就悄悄杀掉了叫走他媳妇的人,逃出铁厂。
过河时,遇上铁塔和铁柱,一个不察被绑了肥羊,弄到这个小沙洲。
在陆地上老头可厉害了,直接打服了这两个家伙,成了大首领,又将女儿接了回来,慢慢收拢着这些人。
这些人基本上不是被铁厂抛弃的残废,就是从铁厂里逃出来的奴工,还有一个读书人,是从渭水里捞上来的,窒息的时间有点长失忆了,也就留了下来。
老头说的很慢,很仔细,庄闲也听出来了,他年纪大了,也没什么靠山,带着这么多人根本养不活,在渭水上剪径也是无奈之举,有些想要投献的意思。
庄闲心念一动:“那说你是陇右道的,可对陇西一带熟悉?”
左志远笑道:“在陇右十几年,基本上都跑了个遍的,不过那是三十年前了,现在是什么样子还真不太清楚。”
庄闲有些发愁。
“不过,我这边有两个胡儿,原本是商队的伙计,被劫掠后卖进铁厂的,对那一带应该很熟,其中一个还是羌部的逃奴。”
庄闲大喜。
左志远把两个胡儿叫过来。
一个叫兀卡,三十左右,卷发褐瞳,只是缺了一只耳,半条舌,说话都不利索,五年前还是粟特商队的伙计。
另一个叫特尔拉,才十九岁,秃头大耳,一脸老相,看着都快四十了,眼睛很大,面相凶猛,却畏畏缩缩的,有些结巴,一年前才被卖过来,原本是羌族的牧奴,后跟着当地的商队去西域,路上被捕奴队抓走,卖进关内。
特尔拉是兀卡带出铁厂的,只有他能听懂兀卡的话。wWW.ΧìǔΜЬ.CǒΜ
听贵人说问陇西的事情,特尔拉好像看到什么可怕的事情,哆嗦了一下。
庄闲询问一下,陇西千里之内有什么大的势力,怎么分布的。
特尔拉被左志远安抚之后,这才吐口。
陇西一带能够袭杀一千右武卫骑军的,也就是吐谷浑六姓大部,甘州回鹘三部,横山、银州两个党项大部,黑风山马贼部,当然还有贺兰山、祁连山一带的沙盗。
这些沙盗,人数众多,飘忽不定,身份成疑,可能是牧民,可能是盐工,也可能是大地堡垒里的民团,聚拢在一起为盗,散开就是平民。
总之很复杂,却也有迹可循。
要是有心查找总能找到这些大部的落脚点,或者大致活动区域。
庄闲想了想,就提出雇佣两个胡儿,连同左志远这个明显有胡人血统的“汉人”。
两个胡儿倒没什么,左志远就为难了,他还有一群人要养呢。
庄闲笑了:“既然你帮我,那么我自然会帮你,要是不嫌弃,就加入丐帮吧!”
丐帮?
庄闲没说自己是帮主,就假称自己和丐帮的年轻长老比较熟,可以引荐。
没落籍或者逃奴都没关系,丐帮的人谁管这个。
这身份简直是为这帮子穷措大量身定做的。
左志远同意了。
庄闲就拿出一节碧玉竹竹哨做信物,让左志远安排人带着所有人去长安南城找胡子。
他另外写了一封信,让丐帮接手这帮人,不要拆散就另开一个堂口,叫做“七伤堂”。
这个堂口以后也会尽量是伤残人士。
庄闲倒不是心慈,而是想要让这些堂口变得更专业。
比如虎子领衔的堂口就主要负责行动,庄闲已经在庄子里试验过,那些小娃表面看着不怎么样,动起手来那叫一个凶猛。
嘎尖和枸子就是其中佼佼者。
而七伤堂,将来会负责探听情报、跟踪、掩护、联络等事宜。
左志远找的人是那个失忆的书生,诨名:小黑。
这人斯斯文文的,不过似乎很无奈和漠然,庄闲前世见多识广,认人极准,感觉这个人可不像是个普通书生。
很快,一行六人就登上北岸,向金城去。
小丫头左青青知道阿耶要离开自己好些天,忍不住哭了。
她对庄闲这个“大哥哥”的印象一下坏到了极点,再不搭理他。
左志远看庄闲喜欢自家女儿,心里再次纠结起来。
他自己没什么前途,却很想让女儿的生活变得好起来。
所以,他动了让女儿跟在公子身边的念头,哪怕卖身为奴也好过跟自己乞讨。
他现在还不知道丐帮将来会是何等样的庞然大物。
这一耽搁,一行人到金城时已经是晚上了,城门早就关上,他们只能宿在城外草市的一间客栈里。
庄闲让伙计烧水,让所有人都洗漱一番,另外给左志远等三个买了一身稍稍体面些的衣服。
他还咨询了买马的事宜,伙计拿了他十个大子,倒是非常热情,说得很详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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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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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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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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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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