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混在大唐做咸鱼>第48章 老偷儿
  庄闲并不介意学本事的人多。

  这些厨娘都不是庄家的奴仆,而是难民。

  几年间,庄家收容了很多户难民,基本上都是家里没有壮劳力的孤寡妇孺。

  是庄家给他们一口吃食,一间瓦房,所以这些难民安定下来之后根本不想离开。

  原本他们都想成为庄家的奴仆或者部曲。

  庄闲没有答应,家有老兵数十户,豪奴三千,那还不出了众矢之的?

  所以绝大多数人都入了民籍,倒是那些实在没办法安排的,庄平安力主收下了七户,都是老妇和幼女,充作奴仆。

  另外还有七十个年幼的小娃,被庄平安等人收养成义子义女。

  乍看上去,庄家就是一个地主庄园,其实和世家没什么两样了。

  因为庄园扩充了十倍有余,所以庄闲默许庄平安等人收容更多的难民家庭,也放开了限制,开始收丁壮。

  所以围着庄闲的不仅有以前的难民,也有新来的。

  他们还是第一次知道主家居然会教他们手艺,都有些惶恐。

  “大家听我说,我教你们的叫做肉夹馍,将来还会教你们鸡蛋灌饼和手抓饼等等手艺,学会的可以自己出去摆摊挣钱!也算一份家业,你们别有什么其他想法,照样可以住在庄家,开枝散叶。只要你们不负我庄家,我庄家也永远不负你们!”

  众多妇人一片欢呼。

  “好,那就开始!先备料!”

  庄闲大声宣布之后,第一个就抓了林胜的壮丁,让他去和面。

  又找了两个妇人,负责切菜和剁肉臊子。

  庄闲自己则拿出一个早已准备好的料包,里面有茴香、桂皮、香叶、茱萸、甜菜、姜、蒜、大葱,都晒干后弄成碎子,用小布包包起来。

  这配料,庄闲就不外传了。

  跟烤鸭、板鸭、鸭八件的腌料一样,都属于商业机密,庄闲不打算开店,就想着靠这个秘方挣钱。

  香葱、猪肉等配菜都上炒锅。

  说起来炒菜这玩意还是李三姐“发明”的,不过现在在庄闲手上早已经发扬光大,庄家食堂的炒菜,色香味俱全不说,品种之繁多,几乎颠覆了所有人的想象。

  三年来,已经换了好几茬厨娘,很多厨娘都被庄闲推荐给了半日居,成为柴家半日居连锁店的大师傅。

  也有少数自行在秦渡等处开食肆的。

  庄闲让小胡娘看着他炒制出一大盘馅料。

  最后,庄闲开始烙馍。

  很快第一块两面金黄,里面夹着香喷喷的肉馅的肉夹馍就新鲜出炉了。琇書蛧

  庄闲随手塞给了小胡娘。

  阿丽姆小手捧着,小嘴一小口一小口的咬着,就像只偷吃的老鼠,萌哒哒的。

  第二只给了林胜,这货上来就是一口,差点烫到舌头。

  第三只给了主厨……第四只……

  林胜早就吃完了,等着吃第二只。

  庄闲将他打发走:“滚去,再和一坨面出来!”

  小胡娘也吃完了,被庄闲拉去练习烙馍。

  厨娘们很自觉的开始炒制馅料,学着烙馍。

  今天的午饭就是肉夹馍,看样子不烙出一两千的馍,是不可能填饱那么多张馋坏的嘴。

  大批的小娃儿已经在外面巴巴地等着,食堂外面则是更多的庄户妇人,几个老兵也在那里探头探脑的。

  “大郎,我们抓住一个老偷儿!”

  这时候,涌进来一队童子军。

  为首的是个黑皮孩子,也就八九岁的样子,还流着鼻涕,看到庄闲高兴地一抹鼻涕,就冲到他面前,一双贼眼已经滴溜溜地盯着新鲜出炉的肉夹馍。

  庄闲立下规矩,每天在耍斗中获胜的小队是能优先吃上饭的,而且可以加量。

  获得了功劳的小队同样如此。

  庄户们也让着这帮小子,所以他们是在竞争中多吃多占惯了的。

  两三年下来,已经成果斐然。

  平均身高都比其他地方的孩子要高,身体素质也好,纪律性更好,还都识字。

  庄闲有意识地在培养一只忠于自己的精英队伍。

  “抓了个老偷儿?”

  黑皮已经左手右手各拿了一只肉夹馍在啃。

  “嗯嗯,已经押来了啊!”

  黑皮找起来,突然看到那个被抓的老偷儿居然也混在后面啃着肉夹馍,而看守他的两个小娃早就忘了任务,在那里美美吃着肉夹馍。

  气得黑皮上去就是两下,然后准备去抢老偷儿手里的肉夹馍。

  “慢着!”

  庄闲立刻将黑皮扯开,对着“老偷儿”行了一礼。

  “这位老丈,慢点吃!别噎着!”

  庄闲一把拽过黑皮:“还不赶紧去弄碗汤过来!”

  他气坏了。

  什么老偷儿,这人怎么看都像非富即贵的。

  老者喝了两口汤才缓过来。

  “你就是庄闲庄大郎?”

  黑皮怒道:“怎么跟我家少庄主说话呢?你个老泼皮,快坦白,怎么混进来的,还准备偷走我们庄子里的水阀,没把你打死就不错了……”

  水阀?

  庄闲也是无语了。

  这玩意就是他临时想出来的,因为竹筒输水的关系,他设计了一个木头截止阀,粗制滥造不说,还很容易坏,经常要替换。

  就这玩意也要偷?

  老者被一个小屁孩指着鼻子骂,也不恼,慢条斯理继续吃着第二块肉夹馍,喝着第三碗鸭架野菜汤,直到吃干净打个饱嗝,才准备辩驳。

  庄闲制止了黑皮,等着听他说。

  老者却又不说了,摸出一方锦帕擦手擦嘴。

  这做派,周围的人都安静了下来。

  黑皮也不敢扎刺了。

  庄闲再次行礼:“老丈贵姓啊?哪里人士?”

  “你一个庄户人家,拽什么文啊,老头就是长安人,姓李,今天没事出来溜达溜达,看到你这庄子有点意思,就过来瞅一眼,不就看着新奇拿你一个破木头玩意吗?怎么还真把老头当贼啊,你有本事告官啊!”

  庄闲已经清楚了。

  这就是一个老泼皮!

  年轻时应该也就是个混不吝,看他松垮垮的肌肉,圆鼓鼓的肚腩,应该是养尊处优惯了。

  老者不依不饶,鄙夷地扫视着已经悄然聚拢的老兵们:“别以为你们人多,老头就怕你们,要是年轻个二十岁,你们这几十口残兵还不够老头一个人砍的……怎么瞅啥瞅啊,要不要练练?”

  庄闲有些腻歪了:“行啦,老先生,你吃了吃了,拿也拿了,赶紧哪边凉快哪边去耍吧!”

  嗯?

  要赶我走?

  老者怒气冲冲又想说话,这时候,食堂门外冲进来一群人。

  “皇……头,急死奴了!你怎么跑这里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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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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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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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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