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混在大唐做咸鱼>第47章 一起洗白白
  庄闲带回了一个小胡娘。

  这个消息一下子把庄平安和姚氏雷得不轻。

  庄闲小时候就比较独。

  穿越之后更是少言寡语(生怕说错话),喜欢发呆(暗中观察人),倒是对各种琐事很关切(了解这个时代的方方面面)。

  读书后,庄闲就表现出神童的素养(后世应试教育的成果),理解能力超强,尤其是策论之类(见多识广外加丰富的阅历),视野开阔,涉猎广泛,连塾师都不能说服他(得益于信息时代,能够对历史的多方面解读)。

  庄平安和姚氏曾经准备从难民家庭中挑几个小丫鬟服侍儿子,都被拒绝了(源于对女性的尊重)。

  现在庄闲居然“开窍”了,带回来个漂亮的小胡娘,庄平安和姚氏高兴之余就有些头痛了。

  怎么安排这个小胡娘呢?

  庄闲年纪才十岁出头,总不能收入房中吧?

  胡娘做丫鬟可不适合。

  看到父母为难,庄闲笑了:“阿丽姆算是我的义妹吧!还请父母出面,帮她把娘亲赎回来!另外择地重新安葬她的父亲!”

  庄平安立刻答应了。

  姚氏拉着阿丽姆的小手到房里说话,庄闲就把四匹马交给父亲。

  庄平安一看就喜欢上了,不过还是数落了庄闲“乱花钱”,然后喜滋滋找人建马棚,从难民中招几个养马人。

  这些难民都是关陇一带的,会养马的人很多,其中很多有胡人血统,还会骑射,所以庄平安一开口,就有十几个老头踊跃报名。

  林胜也报名了,不过第一个就被刷了下来。

  他擅长的是养鸭子,根本不会伺候马匹。

  之后好些天,庄闲看到林胜,这货都是一副“被打击到所以很颓废”的样子。

  庄闲根本不知道这些,他已经去洗澡。

  大半天混迹在西市牛马市,庄闲觉得自己都快崩溃了。

  姚氏一看儿子那样子就知道他要洗澡:“泡汤还是冲淋?”

  庄子里的大浴汤最舒服,可是庄闲是从来不去的。

  大夏天,小屁孩们都喜欢在河里游泳,他也是从来不去的。

  后来庄氏夫妇才知道他喜欢一个人洗澡。

  再后来,庄闲读书了,用孵蛋法和肥鸭法赢得了庄户们的尊重,开始掌权之后,就慢慢鼓捣起来。

  现在庄闲说了一声准备洗澡,姚氏就指挥手下的四个中年妇人开始忙活。

  一旁的小胡娘阿丽姆呆呆看着。

  沣水边的巨大水车旁有一个粘土和竹筋制成的水池子,上面接着好几根粗大的竹筒,庄大郎称之为“自来水”。

  自来水会沿着一路过来的竹筒最终流到院子里的水池里。

  庄家的水池很奇怪,有高有低,水流也是从高到低,原本最高处的水池有些浑浊,到了最下面的水池就非常清澈了,不过庄大郎说这水还不能用,因为里面有很多细微到看不到的虫子虫卵,需要进一步用细密的麻布过滤。

  过滤之后的水用一个“压水器”,就能压到屋顶上的陶瓮里。

  像这样的烈日下,暴晒一日就能得到可以沐浴的热水,非常神奇。

  也可以放到单独的一间浴室里,那里有一个巨大的陶制浴汤池子。

  如果水温不够可以用石炭和木材在底部加热。

  另外还有一根专门的管子可以将“水汽”放进一个小木屋里,那个木屋被庄大郎叫做“桑拿房”。

  庄闲喜欢泡浴汤,蒸桑拿。

  偶尔才用淋浴。

  庄平安试过两次之后也喜欢上了,所以悄悄在大浴汤里也建了一个桑拿房。

  那帮休息的老兵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桑拿房里蒸着,一边喝点甜酒,吃点鸭八件什么的小食。

  不过庄闲劝告他们不能蒸的时间过长,否则子嗣会出问题。

  老兵们都是安顿下来之后才娶妻生子,好几个都没子嗣呢,林叔更是因为残废不能人道,所以他们都非常看重子嗣问题,都乖乖听从庄闲的话,每次只泡一小会。

  庄闲也蒸了一会,然后泡在浴汤里,用“公主牌”的香胰子。

  这玩意就跟后世的手工皂差不多,其实味道并不是很好。

  庄闲正擦着呢,一个小小人儿蹑手蹑足走进来,轻盈得像只蝴蝶。

  等她悄然入水,庄闲才发现。

  “你……”Χiυmъ.cοΜ

  他想起来和小胡娘语言不通,正想着怎么解释呢……小胡娘开口了:“主人,是太夫人让奴进来服侍的!求您别赶我出去!”

  虽然口音有点饶舌,可是小胡娘这汉话已经非常好了,而且是悦耳动听萝莉音。

  庄闲一下酥了。

  一下子有点轻微脑溢血,庄闲有点……他已经喜欢上这个时代,至少这样做是主人的福利,绝对不会三年起步!

  好吧,那就一起洗白白吧!

  庄闲洗漱换装之后,恢复成翩翩少年的样子。

  他再次看到阿丽姆,她已经换上了汉族女孩的装扮,面纱也不戴了,露出精致的小脸蛋,一副栗色的眼睛格外灵动。

  可惜就是语言不通,庄闲也不知道跟她怎么说话。

  庄闲招招手,可惜阿丽姆没动弹,庄闲只好牵着她的手往食堂走。

  一路上,很多人看着他们,那些小娃儿现在不用放羊了,都在瞎玩,看到小庄主,都跟了上来。

  庄闲都有些难为情。

  说是义妹,其实庄闲是把她当成女儿在带着,他却不能阻止这帮没眼力见的妇女儿童说胡思乱想脑补八卦。

  食堂里,几个健妇正在做饭。

  板鸭的汤汁,加上各种菜叶子,再来点杂面疙瘩,就是午餐了。

  庄闲力排众议,让食堂供应一日三餐,几乎每天都有些荤腥,所以庄子上的人个个都面色良好,哪怕是跋涉了很久才到的难民们,也都胖了一圈。

  看到少庄主,这帮娘们用各地方面胡乱招呼他,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

  “你们先歇歇,不用放杂面疙瘩了,今天就吃肉夹馍!”

  “肉加什么?”

  “肉夹馍!”

  “什么馍?”

  庄闲说不清楚,直接上手。

  少庄主又要做新的菜色了……

  一下子厨房里涌进很多人。

  林胜也挤了进来。

  “林家小子,你来作甚?”

  “我……我也要学手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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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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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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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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