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她一眼,楼澈之凉凉地道。
“不说就不说嘛,这么凶干什么,真是。”
小声地嘀咕着,花念奴用手又拿起一块苹果来,放进嘴里使劲咀嚼起来,那模样,像是将楼澈之给吃了一般。
“你记住,只要你用着我的身体一起日,绝不能吃桃,桃汁也不能喝,听懂了没有。”
过了片刻,楼澈之有些无奈地道:“我体质特殊,吃桃会过敏。”
“什么?还有吃桃会过敏的?”
花念奴惊讶地看着楼澈之,像是在看什么珍奇动物一般,“我活了十几年了,听说对花粉过敏,对猫狗过敏,对妆品过敏的,还是头一次听到吃桃也会过敏的?爷,您莫不是在逗我吧。”
“放肆,你居然还敢质疑我的话不成。”
楼澈之的眼神太过于危险,花念奴忙捂住嘴,摇了摇头,讨好地道:“爷,奴婢不是质疑您的话,只不过这不是头一次听说对桃过敏的事儿,有点惊讶罢了。”琇書蛧
“大惊小怪,这世间万物,无奇不有,你见识浅,知识浅薄,知道这样的事情就觉得像是多么稀奇的事一般。”
楼澈之将身体倚在椅子的后背上,语气凉的像是要冻死人。
花念奴呵呵笑了两声,默认了自己知识浅薄的事情,只不过心里却将楼澈之骂了个底朝天,这个死变态,不只性格怪,还长了个怪异的身体,她在凤栖楼待了那么多年,见过那么多客人,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吃桃还会过敏的人。
“我说的话你可要记得清清楚楚,不然现在用着我身体的可是你,你若因为贪吃而受苦楚,那也是你自己承受。”
看着花念奴似乎并没有将他的话听进心里去,楼澈之不得不又言词冷厉地嘱咐了一遍。
“是,我知道了。”
花念奴点头,她自然是心中有数的,虽然对这件事觉得很惊讶,不过花念奴还是明白这个事情的重要性,过敏可不是一件小事,严重的话,甚至连命都保不住。
“不过话说回来,大人难道真的就这么放弃傅夫人这个线索了吗?”
花念奴捏着手指,不甘心地问道,这么多天,因为这个案子,她能够清楚地看到,楼澈之费了多少心思,几乎已经找到凶手了,她不相信楼澈之会这么轻易就放弃。
“那你觉得,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楼澈之起身,走到窗边,外面太阳已经落山,天色早已黑了下来,明月高悬,将万物照的清亮无比,夜晚没有了太阳的炽热,微风从窗户中吹进,带来阵阵凉意。楼澈之依旧是一身男装,将头发高高地盘在头顶,他用着花念奴的身体,带着婴儿肥的脸肉嘟嘟的,嘴唇红裙,眼睛明亮,面上却没有任何表情。
花念奴也跟着起身看向窗外,窗外是丞相府里的水池,里面种着大片的荷花,如今正是荷花盛开的时节,微风一吹,荷花在月色中轻轻摇曳,景色很是唯美,空气中是一片静谧,花念奴的心也跟着平静下来,她就那么看着外面,良久才慢慢开口,“大人是不是心里早就有主意了?”
静下心来花念奴才渐渐想明白,楼澈之是什么人,他既然决定彻查此案,便是决定要一查到底,又如何会在临门一脚之时放弃,只不过她心里也清楚,楼澈之如今同左木已经讲了自己的身份,并且左木也已经接受了她二人之间的换身之事,他也不再需要她这个人去发号施令了,所以在这之后,楼澈之有了任何主意,完全可以不用跟她讲明,直接吩咐左木去做就好。
每每想到左木接受她二人换身的事情,花念奴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同时也不得不佩服楼澈之,左木对他完全就是死心塌地不离不弃,哦,不对,应该是叫忠心耿耿。花念奴无比失落的想,自从左木知道了这事儿之后,对她就再也没有了前两日的恭敬了,时时刻刻都跟在楼澈之那厮的后面。
“我想什么,还要和你告备?”
果然,花念奴撇撇嘴,既然用不上她,她还不如回去睡觉。
“有没有听说,回芳阁最近来了一个西夏舞娘,叫雪纱,身材火辣,相貌美艳,简直就是尤物啊。”
“是吗,那她有凤栖楼的牡丹美吗?”
“这完全就不是一个类型的好不好,牡丹的美,是媚而不俗,可雪纱,就是那勾魂的使者,两个都美,却不能放到一起比。”
“那咱们今日是去回芳阁还是凤栖楼啊?”
“还是去回芳阁好了,老是去凤栖楼,总要去其它地方尝尝鲜,再说了,那个洛红颜也太傲气,把牡丹看的和眼珠子似的,见一次难如登天,哪里像回芳阁,雪纱每三天就出来一次,谁出的钱多就陪谁,正好今日是雪纱出来的日子,咱们天香国色见不着,看看火辣舞娘也好。”
“好好好,那咱们就去回芳阁。”
又是两个男人勾肩搭背地进了回芳阁,在外面甲板上招待客人的芍药送走一个客人,扭着腰风情万种地进了船直上二楼,左拐右拐地进了一间房。
里面熏香袅袅,男女欢声不息,帷幔之下,被浪翻动,让人脸红心跳的声音传出,可芍药却像是什么都没听到一般,走到屋里的桌子旁坐下,拿起上面的酒杯就喝了起来。
一盏茶的时间过后,帷幔中的声音停了下来,一只纤手将帘子挑开,露出洛红颜那张魅惑众生的脸来,此刻她额上带汗,眼角眉梢都带着春意,“贱蹄子,听墙角都听的这么明目张胆了,老娘的床事你都敢听。”
“红颜姐,这大水都冲了龙王庙了,你还能玩的这么开心,我这个做妹妹的,自然也就有闲情逸致了。”
“放你娘的屁,少给老娘阴阳怪气了,是哪个男人没有满足你,让你上老娘这来求刺激了。”
洛红颜就那么披着一件薄纱下了床,曼妙的身体裹在薄纱下,隐隐约约的看的让人眼热,床上的男人却半点动静也没有。
芍药看了床一眼,又喝了一口酒,“不过是个相貌还可以的琴师罢了,你倒还真玩爽了,看你这春光满面的模样,看来他将你伺候的不错啊。”
“你也想试试,的确不错,我可以让他服侍服侍你。”
洛红颜也跟着看了一眼床,不在意地道。
“别,妹妹我啊,不习惯别人的伺候,你让他离开,我跟你说正事。”
芍药皱着眉道。
“莫寻然,你走吧。”
洛红颜卧在一旁的塌上,眉眼中的春意还未消,语气已是疏离无比。
“好。”
低沉的声音很是好听,床上响起穿衣的声音,不一会儿,穿戴好的男人将帘子推开走下来。
芍药看了一眼莫寻然,不过是一身朴素的青衣,虽然有些皱,可上面却是干净至极,他的眼角已经有了细纹,可见年龄不算小,只是相貌仍然颇为英俊,长发披散,眉眼温和,芍药不由又看了看洛红颜,嘴里呲呲了几声,这样的男人,从头到脚,也就只有一张脸还算能看,也不知洛红颜到底是看中了他哪里,居然连着两天都和他颠鸾倒凤玩的很是疯狂,莫寻然面对芍药的目光,没有多少惊慌,只是温和地和洛红颜道了别,就离开了房间。
等到莫寻然走了之后,芍药不满地道:“红颜姐,我发现你现在品味越来越不行了,居然会选这样的男人,你看你身边的那些男人,哪个不是有权有势,他们要么是喜欢了你多年,要么是为你肯休妻求娶,你可别猪油糊了心,最后什么都得不到。”
“就你嘴闲,是盐吃的太少了不成,老娘有那么傻吗,再说了,老娘这么多年,别的没有,钱倒是赚了不少,老娘呀,不缺钱,还有,这个男人,我也不过是图个新鲜罢了,又听话技术又不错,玩玩也不吃亏啊。”
“最好是,你是不缺钱,可应该也不嫌钱多对吧,现在啊,你应该有危机感才对啊,你这两天啊,只顾着和这个莫寻然在一起,你知不知道,咱们的生意,有一大半都被回芳阁给抢走了。”
芍药将手在脸上扇了扇风,“也不知回芳阁到底用了什么手段,居然能抢走我们那么多生意,就连我们很多老客人,现在都会去回芳阁了。”
“你说什么?回芳阁?李若水那个臭女人的花船?不可能啊,她那个花船里,压根就没有多少出众的姑娘。”
“我听说,她们那里,最近来了一个西夏舞娘,长得很美,你也知道,咱们花船,是以牡丹为首,牡丹最吸引人的,就是她的媚,可如今回芳阁那个西夏舞娘,直接和牡丹冲突了,并且她还三天就接一次客人,如此做法,直接将客人都吸引到了她们那里去了。”
洛红颜坐起身,冷笑两声,“呵,和我抢生意,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西夏舞娘,有点儿意思,看来李若水倒是学聪明了,还知道换个花样让客人新鲜新鲜。”
“那咱们应该怎么办?”
“以不变应万变,还是原来的做法,我花了那么多的代价,将牡丹给培养成我凤栖楼的花魁,可不是要随随便便的让人给砸了招牌的,再者说了,是不是西夏国的舞娘还不一定,再者说,一个曲意逢迎的低贱胚子,如何能与我天香国色的牡丹相提并论。”
洛红颜从一旁的花瓶中扯过一支月季花,在手中收紧,汁液在手指缝中缓缓溢出……
第二日清晨,花念奴不可置信地看着左木,提高音量道:“中毒了?”
“这好好的怎么会中毒呢?她没有死吧?”
“没有,发现的还算及时,毒药吐出了大半,如今还昏迷着,不过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只不过能不能活过来,还是一个未知数。”
左木答道。
这大清早的就不让人消停,花念奴郁闷地想,这傅夫人可也真是够能折腾的,好好的一个大活人,为什么就突然中了毒呢,她幸好是被人给发现了,不然她要是死了,他们可真就没有线索了。
“她是自己服毒的还是被人下毒的?”
花念奴扯着一个金丝卷塞在嘴里,跟在左木的身后问道,她早朝回来,还没有来得及吃饭就得知这个消息,现在可好,她连饭都没有心情吃了。
“是被人下毒,傅夫人还在哺乳期,所以夜里会起夜喝些水,听府中下人说,昨日她睡的晚,所以夜里也未起,今日天还未亮时她便要下人做了汤水给她,哪里想到,汤还未喝完,她便将手中的碗扔出,直呼肚子疼,最后口中流血晕了过去。”
“是谁救的她?”
“爷早就在傅府外安排了暗卫,听到不对立马进府救人,所幸救治及时,勉强保住了傅夫人一条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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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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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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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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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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