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老爷带着府衙的人来把人捆成了粽子带走,然后走到秦明月身边,笑嘻嘻的问:“姑娘可愿意来我县衙任职?”
“我是女人!”秦明月提醒道。
县老爷搓手一笑:“女扮男装不就行了!”
这话倒是给秦明月提了个醒,行走江湖,女扮男装却是比较方便,于是她正式回绝了县老爷:“谢大人美意,不过我还要找人,不便在此地久留!”
县老爷有些遗憾,但也不好强留。
现如今秦明月的病也好得差不多了,谢小娘为了感谢她特地做了一桌子的饭菜,虽然都是素的,但也算得上丰盛了。
饭桌上,谢小娘搂着小蝶,坐得离秦明月远远地。
秦明月无奈,放下筷子,问:“离我那么远干嘛?我又不吃人。”
“你一个小姑娘,徒手撂翻十几个大老爷们儿,我多少有点怕你!”谢小娘拿了个馍馍,啃了一口,诚心诚意的说道。
秦明月叹了口气:“感情我这救了你还救出毛病来了?”
谢小娘摇摇头:“不,我虽然怕你,但还是得谢谢你,连你八辈儿祖宗都谢那种!”
秦明月结结实实的噎了一下,这话怎么听怎么不得劲儿!
“姐姐,你是不是要离开了?”还是一旁的小蝶胆子大一些,蹭到秦明月身边,依依不舍的问道。
秦明月点点头:“我要去找你今天说的那个蓝眼睛的乞丐了。”
小蝶歪着头,一脸天真的问:“那个乞丐跟姐姐什么关系?”
秦明月想了想,回答道:“她呀,她有可能是我最爱的男人的生母!”
“姐姐最爱的男人长什么样啊?”小蝶窝在秦明月怀里,好奇的追问。
想到赵今年,秦明月便忍不住弯了弯唇角:“他呀,他长得又高又大,有一双微褐的眼睛,看人的时候可温柔可温柔了!”
“那姐姐为什么没有跟他一起去找他的生母呢?”
“一开始是一起的,可是姐姐做错了一些事,错信了一些人,导致姐姐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秦明月说着,眼泪不自觉的滴落到了手背上,她吓了一跳,趁着小蝶没有发现之前赶紧抬手抹了抹脸。
“那姐姐若是找到了哥哥的生母,要做些什么呢?”
秦明月目光汇聚到了某一处,像是在看虚无,又像是在看她日思夜想的赵今年。
“我要替他好好照顾他的母亲,让她不用再做乞丐,陪着她一起等他的儿子,要是等不到……就陪她安度晚年。”
夜渐渐深了,秦明月还在絮絮叨叨的说着她对未来的规划,小蝶在她怀里打起了瞌睡,小脑袋小鸡啄米似的一点一点的。
意识到了自己话多了,秦明月站起来,将小蝶抱回谢小娘的房间。
次日,小蝶起床去找秦明月,却只在她的房间找到一封书信和几两碎银。
信上潇洒写道:“这是房钱,山高路远,有缘再见!”
可这房钱,比约定好的,足足多了一大半!
……
秦明月骑着来时的马,踢踢踏踏的走在官道上,此刻的她换了一身浅蓝色男装,俨然一个俊秀公子哥儿的模样。Χiυmъ.cοΜ
这马比来时瘦了一圈,跑起道来也没什么精神,秦明月便吊了一根胡萝卜在它的前面。
马儿馋的不得了,为了吃到胡萝卜,撒开四蹄,跑得别提多带劲儿了。
等到了傍晚,遇到一处山间茶肆,秦明月便翻身下马跟卖茶的老伯打听消息,顺带解下胡萝卜犒赏一下马儿。
“施瓦辛格,多吃点,吃完咱们好上路!”说着又抓了一把草料喂给马儿。
喂完马,秦明月走到茶摊上,端起老伯给她倒好的一杯热茶,问道:“老伯可曾见到过一个蓝眼睛的女乞丐?”
老伯仔细回忆了一下:“前段时日倒是的确见到过几个乞丐,不过是不是蓝眼睛就记不清了。”
“是吗?那老伯可知道他们去了哪里?”秦明月欣喜地问。
老伯指了指南边:“喏,往那边走的!”
那个方向,正是去往京都的!
所以,狗蛋儿说的博雅去了京都,很有可能是真的!
这样一想秦明月倒不急了,横竖是去京都,就算这一路碰不到,总归会相见的!
“驾,驾!”
不远处,一骑马队飞笨而来,扬起滚滚浓烟。
茶摊的老伯抬眼望去,吓得往后一退摔了个屁股蹲儿,却顾不得疼,忙连滚带爬的站起来,扯着秦明月的衣袖劝道:“公子快走吧,马贼来了!”
秦明月估计了一下他们的人马跟自己的施瓦辛格做了个简单的对比,估摸着自己这会儿骑上它跑也是没用,索性淡定下来,依旧不动如山的喝茶。
“哟,小姑娘有胆识,知道走官道,知道哥几个追了多久才追上你么?”
为首的是个眉目深邃,但言行举止都十分粗狂的年轻男人。
男人不过二十多岁的年纪,但长了一脸的胡渣,看上去多少有些匪气。
“要不要喝茶?”秦明月兀自问道。
男人看了眼她杯子里绿茶,十分看不上眼的皱了皱眉:“还有心情喝茶,看来你是不知道自己死期已到吧?”
秦明月这才抬头看了他一眼,发现他长得不错,很像现代一个武打明星,索性放下茶杯,问他:“要我死,总得告诉我我为何而死吧?”
“你在庆丰镇抓的那些恶霸,可都是我兄弟!”男人也不废话!
秦明月其实早有所觉:“如此说来,你便是那镇西关的大哥仇千尺?”
“呵,小丫头好眼力!”仇千尺毫不避讳自己的名号被人认出来。
“咱们做个交换行不?”秦明月不慌不忙的提议道。
“什么交换?”
仇千尺来了兴趣,这么多年来,她还是第一个敢在死到临头跟自己谈条件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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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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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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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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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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