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又笑了笑:“有没有看到什么奇怪的人?比如,和我长相比较相近的?”
长相相近?秦晓眼皮跳了跳,忽然想起了那个被她砸晕的野人,不过,直觉告诉她,野人的事情不能告诉这个人。
“没有,你这么好看的人,怎么会在山林中?”秦晓憨憨的笑了笑。
““哈哈,你很有趣,这样吧,如果你不怕我是坏人的话,那就上车,我送你回去。”男人温润如玉的样子,很让人有好感。
直觉着,秦晓也没觉得他有什么坏的意图,于是答应下来。
上了车,男人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秦晓故意一笑:“您怎么盯着我看?我脸上有脏东西?”
“没有。”男人惜字如金。
秦晓想,这个人一定是从京城来的,之所以会出现在这个地方,说不定和刚才飞驰而过的骑士们有关系,他问山林那边有没有见过一个和他样貌相似的人,也许就是在问野人。琇書蛧
这么说来,野人和他有什么关系吗?
还真是有可能。
看这人的气度,倒像是京城的大户人家的公子,一身贵气,或许,他认识柳万里?
正愁不能顺利回柳家,这人的出现的,倒是给了她一个很好的借口,于是,秦晓决定开门见山:“额……公子,其实我是柳丞相的九女儿,这么久没见家里人找我,可能是觉得我不重要吧,庶女就是这样的。”
秦晓装出一副悲伤的样子,低下了头。
“哦,柳丞相?”男人对她的探究少了些,从怀里取出一块玉佩:“我叫褚烈清,你拿着我的玉佩回柳府,他们应该不会太过为难你。”
秦晓狐疑的看了他一眼,从他手中接过玉佩,看到上面刻着两个小字——瑞王
进了城门,往东走不远就是柳府,走到岔路口时,褚烈清忽然让车夫往南走,秦晓以为他不愿送她到柳府门口是怕别人有误会,便提出要下车。
褚烈清笑道:“柳小姐不要多心,我是有些事情要办,办完后就按照约定送你回家。”
秦晓看褚烈清也没有恶意,更没有必要说谎,便点点头。
马车果然在一个商铺前停了下来,褚烈清吩咐秦晓在马车上候着,他则带着随从下车进了那家商铺。
还没进门,就看到从里面走出来一个人,衣冠楚楚,看到褚烈清后,恭敬的施礼,两人并肩往里走,不知说了些什么,只知道褚烈清的脸色看起来,比较凝重。
秦晓在马车上带着无聊,便下了车,在路边随意走了走。
来到这一世后,她只见过乡村的景象,还没有真正来过城里,城里和乡下果然有太多不同,乡里的道路都是土路,刮风天的时候,漫天灰尘,乡里的人平时都是走路,条件好的也就坐个牛车,根本见不到马车。
城里就不同了,走来走去的都是看起来十分体面的人,就算是路边的小商贩,也都是面带笑容,衣衫干净整齐的。
看来,城里的生活条件比乡下要好太多了。
秦晓正沉吟着,路边有个小女孩手中捧着一束花向她走过来:“姐姐,买朵花吧,很好看,又便宜,还有香味儿呢。”
小女孩扎着两个可爱的冲天髻,粉嘟嘟的小脸冲秦晓笑了笑,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找正认真的看着她,仿佛她不买花,就完全说不过去一样。
在陈家的时候,秦晓顺手顺了大少二少许多银钱,现在找几个铜板来买花也是可以的,不至于捉襟见肘。
她对着小女孩笑了笑,掏出两个铜板,放在女孩手中,刚要将那束花接过来,忽然,从小女孩身后冲过来一队骑士,高头大马四蹄飞扬,快速疾驰。
一匹马不知怎么了,像是受惊了一样,冲着秦晓和小女孩子就冲了过来,秦晓眼疾手快的将女孩子抱在怀中,抱着往旁边一躲,可那马也跟着冲了过来,眼看着四蹄就要踏到她们身上了。
被踏上去,非死即伤,秦晓惊恐的看着安匹马,正在绝望之际,忽然,有人一声长啸,一匹彪悍的战马风驰电掣般冲过来,马上一人弯腰,一掌拍到受惊的马儿身上,然后硬生生将马的尸体扔到一边。
那人一掌的功力极强,马被拍的脑浆迸裂,瞬间死亡,鲜血飞溅出去,溅了秦晓和小女孩一身。
小女孩显然没有秦晓镇定,已经吓得哇哇大哭。
秦晓掏出帕子,给女孩擦干净脸,再次抬头,救她的那个人已经骑着马远去了。
那匹马身上有个标志,她见过,就在昨天晚上见过。
当时,她刚刚从山林跑出来,看到一队黑龙骑士像是在找寻什么人,而那些骑士的马身上,当时就有那样的标志。
相同又不相同,似乎这个人的标志更加气派些?
来不及细想,那远去的黑衣人忽然转过头来,头上戴着斗笠,面上遮着一个精致的银质面具,只露出上方一双深邃有神的凤目,此时,他浑然不像刚才那么有气势,只是像欣赏一件精品似的,看着秦晓。
身上还有血迹,虽然那不是人的血,是马的血,可那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一转眼就消失了。
鼻息间充斥着血腥味儿,秦晓忽然干呕了一下。
怀中的小女孩显然受到了惊吓,紧紧环着她的脖子不肯松开。
秦晓怜惜她受到了惊吓,也没有立即将她放下来,而是轻轻的拍着她的后背,安抚着她的情绪。
旁边的百姓看的分明,感慨道:“黑龙骑士手段果然狠辣,那一掌的功力,没有一甲子,恐怕练不出来吧?”
另一个人接口:“老二,你说错了,黑龙骑士向来军纪严明,今天的情形八成是出了急事,若不然,他们也不会冲撞百姓,刚才情况危急,黑龙骑士的战马素来珍贵,为了救一个不相干的百姓,那人直接拍死战马,也是难能可贵了。”
“是啊是啊,听说那些黑龙骑士的战马都是万里挑一的汗血宝马,每一匹都经过了特殊的训练,上战场杀敌,脚力丝毫不逊色……”
“可就那样拍死了,真是可惜……”
......
路边商贩还在议论着,秦晓却已经沉浸在了自己的情绪中,她对救她那人回眸一瞥印象深刻,那双眼睛,给人的感觉很熟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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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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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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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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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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