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晓紧抿着唇,倔强的仰着头,视线扫及手边冰凉的铜灯,动了动手指,将其紧紧握在手里,狠狠的向他头上砸去。
钳在脖子上的大掌松开了,那人头一歪,晕倒在她身上,她的力气用的真够大的,血顺着他被铜灯砸过的伤口留下来,黏黏稠稠的,带着一股让人心惊的血腥味。
给陈家人下毒,虽然是她亲手做的,但并不是真刀实枪的上去杀人,没有那种血粼粼的场面,不像现在,她满手是血,野人倒在血泊里,头部被砸出了一个血窟窿。
她想救醒他,又害怕他再次发狂。
左思右想,从空间里丢下一些药材,开始没命的逃出去。
夜还是那么深,山林里路并不好走,为了避免再次被什么野兽盯上,她索性躲进了空间里。
她虽然是个现代人,但方向感极差,就是那种路盲,找不到方向。
茂密的树林感觉哪儿都一样,空间里是有吃的喝得,可长久的在山林里待着,保不齐她也就成了野人。
她可不想成为那样的人,主要是太孤单了。
她以为是困在空间里的原因,从空间里走出来,依然是在树林中转圈圈。
茂密的树林团团围着她,就如一个巨大的迷宫,想要走出去,谈何容易?秦晓沮丧的坐在一棵树下休息,难道要困死在着密林中?她沮丧的拽着手边的小草撒气,指尖无意中触到一颗光滑圆润的东西。
低头一看,竟然是一颗红彤彤光鲜亮丽的果子,大约拳头大小的样子,走到现在,一滴水没喝,还真是渴得紧,秦晓摘下那颗果子,凑到鼻端嗅了嗅,芳香诱人。
顾不得许多,她用衣襟擦了擦果子,一口咬下去,汁多肉厚,美味至极,她几口将果子吃了进去,低头还想再寻一颗,却发现方才结着果子的植物竟然消失不见了。
这的确是个诡异的事件,苦思再三,不得解,秦晓按下心头的疑惑,看着天色渐黑,她站起身继续赶路,自从那枚果子进了肚,一股热流便从四肢百骸中散发开来,仿佛有一双温热的手在按摩着她的筋脉,让她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舒服,方才虚浮无力的双腿此时充满了力量,让她觉得,纵然跑上几十里的路程,那也绝无问题。
秦晓停下脚,原地蹦了蹦,脚步轻盈弹跳力超强,居然一蹦老高,又轻轻落地,她活动活动手腕,双手互相摩挲着,觉得皮肤下的血管中正运输着力量,快速补给她身体缺失的能量。
放眼望去,视野竟豁然开朗,从前眼中迷蒙的天地变得清朗起来,仿佛被一瞬间冲刷干净,紧紧一会儿工夫,她就变得耳清目明,感官比平时灵敏了不知多少倍。
她顺着东西南北的四个方向扫视一周,发现只有南方红光隐隐,乃是吉兆,既如此,便走南方罢。不同于来时的艰难,身体如同焕发出无限的活力,精力充沛,越走越有精神,这一点着实让秦晓吃惊不小。
要知道,她是早产儿,身体自小便不太好,幼时在柳家又吃尽了苦头,长身体的时候也没有吃到什么好东西,现在瘦的骨头硌人,想一想,方才也就是吃了那颗果子才有这样的异状,难道说,这样的体质竟然被一颗果子改变了?真是匪夷所思。
想到幼时艰难的生活,秦晓脑海中忽然出现一个骨瘦如柴的小女孩,住在一间暗黑的小屋里,手中握着一个窝窝头之类的黑漆漆的东西放在嘴里用力嚼着。
脑中如同放电影似的,一帧帧的画面揭示了柳非陌过去十几年的生活,越看便越让秦晓心惊,这是什么?她为何会有柳非陌的记忆?这么真实,就如发生在她自己的身上一般?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把纷乱的思绪捋了捋,疑惑不定的捋了捋鬓边的发丝,手指碰到脸颊时,忽然摸到薄如蝉翼的一件东西。
她顺着那东西的边缘缓缓撕扯,竟然从脸上揭起一块薄如蝉翼的面具,难道,这是传说中的人皮面具?
秦晓愈发心惊,跌跌撞撞的冲到一条清澈的小河边,蹲下去,水面的倒影中,一张倾国倾城的脸映了出来。
是了,那位沈先生手中的那副画就是这个样子,原来,刚刚穿越来见到的那张脸不是秦晓本来的样子,这才是。
她的心里有些难过,和陈云秋相处了那几日,他真心待她,最后连命都丢了,她却连真实的脸都没有给他看过,越想便越觉得对不起他。
失落了好一会儿,秦晓才长长的叹了口气,站起身来,身体中像是注入了一股能量,轻盈无比,她试着飞奔起来,矫健的身姿穿过丛林,惊得飞禽走兽四散奔逃,她这算不算是因祸得福?吃了一枚野果改善了体质,这狗屎运还真是不错,她笑出了声,一扫近一段时间来的抑郁与憋闷。
她从山林中出来,终于找到了官道,只要找对了路,不管时间早晚,最终是可以回到京城的,只要回到了京城,在伺机回柳家,弄清楚发生在柳非陌身上的事情,然后找沈先生和那位幕后的夫人,伺机为陈云秋报仇。
主意是想得挺好的,但到了真的实施起来,是有困难的。
比如说,荒郊野外虽然有官道,但从这里赶往京城,或许得走上一个月或是更久,她脚上这双鞋,在山林中奔跑时,已经被磨得破了洞,露出了脚趾。
若是继续走上一个月,鞋底一定会被磨光,到时候,就得光着脚丫走路了,她是现代人,可不会编制草鞋这种事。xiumb.com
所以,必须要想办法。
秦晓正琢磨着,忽然,看都一记信号弹之类的东西飞上天空,当时还觉得诧异,信号弹这种高大上的东西竟然古代就有了。
这是高科技啊。
她一边想一边走,又走了一段路后,前方忽然出现銮铃声,紧接着,几匹高头大马飞快的奔驰过来,马上的骑士清一色的穿着黑色的软甲,看起来很是威武的样子。
不过,他们都戴着面具,倒像是一个什么神秘组织。
“喂……”秦晓想向他们求救,挥手挥了半天,都没见他们停下来,反而是加快速度从她身边掠过。
喊得嗓子都哑了,那些人也消失无踪了,秦晓颓丧的坐在路边,愤愤的拽路边的小草。
这些人太没爱心了,她这样一个弱质女流,救助一下不可以吗?又不会耽误他们太多时间。
不过,他们去的那个方向,怎么感觉是她刚才从山林出来的那个方向呢?
一想到那个野人被她砸到在地,她就一阵心惊肉跳,双手合十,对天祈祷,他武功那么高强,但愿不会有事,不会有事。
正祈祷着,又是一阵銮铃响,睁开眼睛,秦晓惊讶的发现,一辆马车停在她的身边,从马上上下来一位身着青衫的年轻人,面容十分俊朗。
“姑娘,你怎么会在这里?”男人开口,温润有礼。
“我……”秦晓酝酿了一下情绪,挤出几滴泪珠:“是这样的,我被坏人拐卖了,路上,我趁坏人不注意,偷偷逃跑,逃到这里,正不知该如何回家呢?”
那人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笑了笑:“你是从那个方向过来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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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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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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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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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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