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侯戈进村接着找人打听,都没人知道马驹去了哪儿。
这天晚上,侯戈住在村里一户人家,这户人家一个叫“童棒”的十岁男孩对侯戈的两把大剪刀十分好奇,侯戈便为男孩练了一通,双剪翻飞如剑,刀光闪烁逼人。
童棒非常高兴,说他之前喜欢跟着马驹去放牛马,他愿意跟着侯戈一起去寻找马驹。
侯戈一听,这主意不错,自己不认识马驹,要是带上这童棒,不叫好找了吗?跟童棒父母说明请童棒帮自己找马驹,无论找得到找不到,事后都会给予报酬,童棒父母犹豫一会儿后,同意了。
第二天侯戈请来村里正、村里三老和乡啬夫,说明自己是州府衙门之人,要请童棒帮找人,请他们做个证人。
就这样,侯戈带着男孩童棒朝西而去,一路边行边打听,寻找马驹。
漫无目的数日寻找,没有任何一点有用的消息,侯戈渐渐地心灰意冷,这趟差使,怕是完不成了。
这一日,他们经过了一个山岗,山岗上有一家路边乡野小食店,幌子上写着“煮羊肉烤羊腿。”侯戈便在这里停下,把童棒从马上抱下来,牵着童棒走进食店。
侯戈要了一盆羊肉,并要掌柜的准备一条烤羊腿,他要带着路上吃。
掌柜的抱歉地说:“客官,羊肉倒还有,可羊腿没了,昨夜店里进了贼,把羊腿偷走了。”xiumb.com
侯戈前段时间帮着游徼捉偷儿,一听说贼他就兴奋,他问:“掌柜的,什么样的贼?我帮你捉贼。”
掌柜的笑笑摇摇头:“贼还能让我看见了?不过,我们这方圆十里原来从没有贼,估摸是山里的野人饿极了,下山来偷的。”
“野人?”侯戈一下站起来,“山里有野人?什么样?”
掌柜指着前方山林:“我也只是听说,我没见过,可有进山打柴的樵夫见过,据说是高高大大,长发披肩,红眼睛绿眉毛,吓人呢。”
“真有野人?”侯戈激动地问。
掌柜:“真有,不只一个进山的人见过野人,有五六个人见过,我堂兄也见过,我堂兄亲口告诉我的,野人就在进山不过十里。”
侯戈猜想,这“野人”也许就是躲进山里的马驹!真要有野人,不会让人轻易看到。
侯戈吃饱饭,把马和童棒交给掌柜就要进山,掌柜问:“你真要进山找野人?不怕那野人伤了你?”
侯戈笑了:“我也当过野人,你帮了照顾好这马和孩子,事后我不会亏待你的。”
侯戈往包袱里塞了几大块熟羊肉,便徒步进山了。
冬日的山林,虽然大部分树木都没了叶子,可树木和灌木丛依然茂密,侯戈沿着掌柜指的方向走,开头还隐约可见樵夫走的小道痕迹,走着走着便没了路。
放眼望去,满山凄黄,崖石险峻峥嵘,山林寂静苍凉,这山像死了一般,只有偶尔飞过鸟儿让大山透出一丝生机。
四下看去,哪有什么野人的踪影,侯戈也走累了,他失望地坐在高处一块大石头上。
独自看着山林,侯戈触景生情,想起了自己当“猴”的那段岁月。
在他现存的记忆中,他的“母亲”是一只健硕的母猴,他的家庭是一个由数十只成员组成的猴群。
吃的是野果树叶虫虫蚂蚁,住的是山洞里或树枝上,日晒雨淋寒风吹,躲虎躲豹躲毒蛇,攀崖壁,蹿林间。
他虽然像真正的猴子一样生活,可毕竟有所不同,众猴还是拿他当异类,要不是猴母亲的保护,他不知要多受多少欺负。
他越长越大,越长越不像猴,他的猴母亲摔死了,他受到的欺负也越来越多,经常遍体鳞伤。
当他被几个猎人发现并被带回人类中时,他才知道自己不是猴而是人,那个屋子里的男人和女人才是他的父亲和母亲。
可是,村里的人类拿他当猴而不当人,所幸,父母给了他最多的疼爱最多的温暖,他们从早到晚带他在身边,教他说话,他渐渐能听懂人话,可就是张不开口说出声。
父母只陪伴了他两年便双双染病而亡,母亲临终前,终于听见他清楚地叫了声“妈妈”,之后,母亲含笑而去。
不愿看兄嫂和村里人的白眼和听那些嘲笑,还有小孩的欺负,他再次当了“猴”,要不是古壶古大人把他从“猴”变成真正的人,他今天也许还是那只在锣声中蹦蹦跳跳的“猴”。
侯戈回忆着回忆着,突然发现自己脸上满是泪水,也不知什么时候流下的,还好,这山里没人看见,有也只有那——
他从那些残缺零碎而朦胧的回忆中回到眼前,这才突然想起自己是来找有可能是马驹的那个野人。
不是有千里眼吗?
侯戈兴奋地立即从包袱里取出千里眼,从远到近,从左到右,仔细地观察搜索起来。
一棵棵树子移过去,一块块岩石移过去……
直到夜色降临时,仍然一无所获,他不得不找了个避风干燥的山洞,打算就在这洞里过夜。
坐在洞口,就着皮袋里的山泉吃着羊肉,看着明亮的月光下寂静的山林,侯戈感觉仿佛又回到了自己当猴的岁月。
看着看着,又想起远在坂台郡的妻儿,想起古哥交给的差使,想起那个不知躲在何处的马驹,侯戈又心烦意乱起来。
“呕——呕——”侯戈站起身,对着空寂的山谷大声地吼出几声猴叫声,自从跟了古哥后,侯戈再也没像原来那样猴叫,他怕把别人吓着。
此时,放心大胆地吼了几嗓子之后,他感觉心里舒畅极了,他把洞内的小石块捡开,整出一小块平的地方出来,枕着包袱睡了。
折腾了大半天,侯戈疲倦地很快便进入睡乡,尽管入睡,可从小当猴养成的本能的警觉感却丝毫没有放松。
突然,侯戈感觉头下的包袱在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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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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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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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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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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