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的宗庙,与京城的不可同日而语。无论占地还是建筑,皆不如京城宏伟。
但这是太上皇大婚,加上景璘和明玉也到场,二圣同祭,可谓开天辟地第一回。
故而祭拜之时,那仪仗,竟比明玉成婚时还盛大了许多。
景璘和明玉也都穿上了祭服,站在宗庙里。
我一向觉得景璘穿祭服比他穿别的要好看,皆因他在我面前过于玩世不恭,而那玄衣纁裳足够严肃,而他其实长得不赖,二者结合,能让他展现出那天子该有的凛然正气。
当然,子烨穿的也是天子祭服。在子烨面前,景璘身上光芒骤然黯淡。
何况,他还要向子烨行礼。
就算是只看背影,我也知道他不情不愿。
明玉也也和我一样,都穿着皇后的祎衣。
她穿祭服,与景璘有异曲同工之妙。平日里在我面前过于不正经,突然装起肃穆的时候,颇有那再世为人之感。
不过当她目光乱瞟,我知道,她还是萧明玉。
她瞟的方向,倒不是子烨,而是站在侧边的兄长。
兄长身为国舅并郑国公,也穿上了祭服。xiumb.com
在一群大臣之中,论年轻,能与他相较的只有林知贤。可林知贤纵然也生得一表人才,举手投足却不如兄长这公侯家的子弟来得讲究,少了几分优雅高贵之气,这等场合难免相形见绌。
我和子烨在赞者的引导下,将脩肉等物摆到案上,奉上茶酒,跪地叩拜。
皇帝的婚仪,并非只有六礼。亲迎之后,谒庙、朝拜、谢恩、受贺、盥馈等等一场接一场。
我倒是无妨,左不过就是穿上各种各样的吉服,见各种各样的人。
子烨却不一样,除了这些仪礼之外,还要与众臣朝会,处理朝政。
以至于我们虽是新婚,但除了行礼和会见宾客之时会见上面,竟是连私下相处说说话的机会也没有。夜里,我困得忍不住睡着之后,他才回来。第二日睁眼,他又已经不见了。
直到五日过后,一切才真正变得不那么像打仗。
最后一场受贺,设在了上阳宫里的紫元殿。
天子成婚,远近邦国派使臣朝贺。子烨在紫元殿设下宴席,与各国使臣共饮。
从前在京中,逢得岁时节日,也常有纳贡的使臣觐见景璘。
这对于他们而言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东西两京各有皇帝,不去哪边都要得罪人。
但尽管如此,我还是能看出来,洛阳这边的使节比京城的更多,朝觐的排场也更为盛大。
而所有的邦国之中,最要紧的,显然是北戎。
北戎到洛阳路途遥远。先前,就连子烨也猜测,那边派使者来贺喜,应当是赶不上这大婚的。
但情形出乎意料。
北戎的使者,竟是最先来到。
据说带队的头领,叫乞力咄,是北戎的一位大贵族,原是到洛阳来商议那两边和谈之事。太上皇大婚,乞力咄摇身一变,顺势来贺喜。
“你见过他们?”我好奇地问子烨。
“见过一面。”他说,“不过和谈之事,北戎向来虚虚实实试探诸多。我懒得与他们周旋,那之后便交给了鸿胪寺,让他们去对付。”
我想了想:“这个乞力咄,不知是个什么来头?”
“北戎与西北大多胡人一样,号之为国,但其实不过是诸部纠结糅合。所谓戎王,也不过是诸部共主,决断任何事,都须权衡诸部利益。这乞力咄所在部族,曾是那最强的,乞力咄的姊姊还嫁给了当今戎王的祖父。”
当今戎王是一位新王,原是老戎王次子。两年前,他发兵夺位,将老王子和大王子一道杀了。
我说:“如此说来,这乞力咄,是当今戎王的舅公?”
“算也不算。在北戎,凡是戎王,与每个部族都沾亲带故,部族之间也是嫁娶不断。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争抢地盘杀来杀去。于他们而言,伦常并非那须得遵守的铁律。”子烨道,“不过新戎王得位之后,这乞力咄颇为顺从,即刻就向新王效忠。新戎王也投桃报李,对他很是器重。否则,到中原来议和这样的大事,也不会交给他。”
我了然。
说话间,大殿上宾客满堂,乐声热闹。没多久,内侍来报,说北戎使臣来贺,殿上有略微的安静。
北戎人我在京中也见过。他们虽在大漠之中逐水草而居,但并不似许多人想象的那样茹毛饮血,过着野人一般的日子。与中原相较,他们穿戴粗犷,但也喜欢那精致华丽之物。
譬如这为首的乞力咄,他从头到脚都是嵌宝金银,一身锦绣,比盛装命妇还要花里胡哨,身宽体胖,走起路来,仿佛珠宝箱子长了腿。
那脸上的虬须,修理的油亮精致,衬得一双虎木炯炯有神。
“北戎使臣乞力咄,拜见太上可汗。”到了跟前时,他下拜一礼,声音洪亮。那汉话有些口音,在胡人之中却算得很是不错。
子烨看着他,道:“众卿免礼。”
乞力咄向子烨一礼,站起身来的时候,身上的金银饰物又是一阵叮当作响。
我的目光却落在了他的一名青年侍从身上。
他的位置,稍稍落后乞力咄一些,但离我不算太远,所以看得清楚。
说是侍从,其实未必。因为看他身上的穿着打扮,虽然远不如乞力咄花哨,却颇为得体。不张扬也不朴实,脸上虽也有胡子,但看得出眉眼生得不错。栗色的头发微蜷,身量不如乞力咄胖,但比他高一些,且很是结实。
在这群打扮得像孔雀开屏一样的使臣当中,这青年可谓清流,很难不让人多看两眼。
正当我打量着,突然,那青年抬眼看来。
四目相对,我愣了愣。
那双眼睛,是灰色的。
虽然北戎在诸国之中势力最强,与中原亦牵扯最大,但子烨并没有对乞力咄多加厚待。他们行礼祝祷,子烨答了礼,寒暄两句之后,便让内侍引他们入席。
乞力咄却显然不那么喜欢听从吩咐。
他笑了笑,道:“太上可汗,在下此来,还有一事相邀,未知太上可汗意下。”
这话说出来没大没小,周围的朝臣都露出了不悦之色。
子烨看了看他,道:“哦?何事?”
“听闻太上可汗马毬无人可及。在下特带来了一支毬队,欲与太上可汗一决高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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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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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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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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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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