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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入慕之宾>第六十四章 旧事(三十六)
  当然,我并不是一个人。

  “听说你的老师杜行楷,近来在朝中很是受重用。”我拿着鸡毛掸子,一边敷衍地左扫扫右扫扫,一边问子烨,“你仍时常见到他么?”

  子烨正在拧干巾子,擦拭着案台:“不算常见,他有时会到王府里来看一看。”

  他刚在校场上打了一场马毬,身上有些汗气。他也不闷着,索性将外袍脱了,搭在椅背上,只穿着两层薄衣。

  我说:“督促你宫学里的功课?”

  “不必他督促。”子烨道,“他教的东西比宫学里难多了。”

  我“哦”一声。

  当然,我并不关心杜行楷,问这个不过是没话找话。

  子烨忽而道:“你今日学了什么?”

  我说:“诗经。”

  “哪一篇?”

  “淇奥。”

  “哦?”子烨饶有兴味,“你能背诵么?”

  我当仁不让,随即脱口诵读。

  子烨露出诧异之色。

  “伯俊说你不爱读书,也不尽然。”他说,“这淇奥,真是今日才学的?”

  “正是。”我得意道。

  我说的是实话。诗经的文章有些拗口,每一首我要背下来,都要花些时日。但这淇奥却不是。我真的今日才学。不过我没告诉他,我读到这篇的时候,想到的全是他。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咺兮。

  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这说的不是子烨,又能是谁?

  子烨道:“你喜欢这首?”

  我点点头,道:“你不喜欢?”

  子烨道:“这是赞颂卫武公的。”

  我知道他的意思。

  卫武公是卫釐侯之子,太子共伯余之弟。釐侯死后,本该由共伯余继位,却被卫武公逼入釐侯的墓道自尽,而后,卫武公篡位为君。

  我说:“可卫武公在史书之中风评甚佳,也是因得他,卫国从侯国升为公国。若非如此,圣人也不会留下如此诗篇来赞颂他。你若是卫国百姓,可会因为这篡位之事,而憎恶一位贤君?”

  子烨看着我,目光微动。

  “不会。”他说。

  “那便是了。”我笑笑,继续用鸡毛掸子打扫博古架。

  因得这处小阁楼,每日,我和子烨都会有些短暂的相处时光。

  不过纵然如此,我也已经十分知足。

  这阁楼常年关门闭户,其实没什么可打扫的。所以大多数时候,我们是坐在一起说话,说着说着,就会挨在一起。当然,除了说话,我们会试探着做些别的事。wWW.ΧìǔΜЬ.CǒΜ

  有时,是他主动亲我,有时,是我主动亲他。

  我喜欢坐在他的腿上,抱着他的脖子,轻轻地从他的嘴唇吻到脸颊。

  还有他的喉结。

  那喉结十分漂亮。修长的脖颈上,它很是显眼,子烨的呼吸变得粗重的时候,它一动一动的。

  我吻它的时候,少年清澈的眼睛,被脸上的红晕所映衬,说不出的诱人。

  就像我第一次吻他,说这是报仇一样。他也会这样吻我。

  并且比我用力。

  然后,我们发现,只要用力些,脖子上就会出现红色的斑点,就像被虫子咬过一样。

  “这时节离天暖还早,怎会有蚊虫?”回家后,乳母率先发现,不解地问道。

  一旁的侍婢看了看,道:“这时节哪里来的蚊虫,依我看,当是别的虫子咬的。说不定是跳蚤虱子,或是蜱虫。”

  “那里可是宫学,个个都是体面出身,岂会有什么跳蚤虱子蜱虫。”

  我自然不能说这是跟男子亲吻留下的,只得顺着侍婢的话,一口咬定说宫学里确实有些邋遢的人,说不定就是被他们连累的。

  乳母一脸匪夷所思,终于摇摇头,说看来无论什么出身也免不得有那不争气的,让我见到这些人,无论如何要绕开。

  不过我们做过的最出格的事,也只是如此。

  在我看来,男子女子在一起,这般已经是极限,想不出别的。至于明玉给我看的那些不正经的书,里头只有字没有图,我看着似懂非懂;也不敢拿给子烨看,因为我不想让他觉得我是那放荡之人。

  虽然,我觉得我们做的事已经跟这两字没有区别了。

  至于子烨,他有时会有些奇怪的变化。

  譬如,我坐在他腿上的时候,会觉得有什么东西戳着,像是衣服下藏了刀柄。

  而这时候,他就会跟我说,天色不早,我们该回家了。

  相处的时候,他的脾气总是很好。

  有时候,我觉得他在别人面前和在我面前,很是不一样。

  许多人面对他时,都小心翼翼,仿佛说错了什么话,让齐王殿下那张受万众宠爱的脸,露出不悦的神色来。

  我则完全不用顾忌这个。在他面前想说什么说什么,他会好好的听我说,大不了学着我翻白眼。

  只有一次,他对我发火。

  我们聊起了对婚姻的看法。

  我并不想在他面前撒谎,告诉他,我觉得婚姻并非必要之物。我有一个朋友,她就不打算与任何人成亲,独身一世。跟这个人过腻了,就换下一个。

  子烨看着我,道:“你觉得这样好么?”

  我说:“好啊。你看我们周围那些成了婚的男子,谁不纳妾?人都是喜新厌旧的,女子也不例外。只要不结婚,觉得日子无趣便可换人,不耽误自己也不耽误别人。”

  他冷冷道:“我就不是那样的人。”

  作为一个总被人说没心没肺的人,我时常惹兄长或明玉生气,他们会骂我一顿或跟我吵上一架。要紧的时候,甚至会几天不理我。

  我很少服软,也会几天不理他们,直到他们受不了我,来找我和好。

  但对于子烨,这招一点也不灵。

  我发现,我很怕子烨生气。

  他冷着脸的不说话的时候,自带杀气,让人一眼就知道他不高兴。

  那日,他没有说什么,与平日一样,时辰到了就离开了。

  “在你眼里,我也是那可换掉的人么?”离别时,他问我。

  我说:“现在自然不是,可如今的你我,怎能为十年后的你我做决定。”

  见他若有所思,道:“我说过,你我须得多多了解。我可抉择,你亦可抉择。”

  而后,我发现,这死狗就真的不来了。

  他甚至连宫学也不上,惹得所有人诧异不已,纷纷打听,他是不是病了。

  第一日如此。

  第二日如此。

  第三日还是如此。

  我看着那空荡荡的小楼,呆呆的。

  他……不会真的就与我一刀两断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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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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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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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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