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说,我就是看不上齐王,不想嫁给他呢?”好一会,我问道。
兄长沉默片刻,道:“那么你放心,我会尽力阻止此事。”
说实话,对于兄长的安排,我感到啼笑皆非,又有些感动。
其一,他居然觉得,这京城之中,会有看不上齐王且不愿意嫁给他的女子。而他的妹妹我,就是那与众不同遗世独立的凤毛麟角之一。
其二,我知道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子向来不能选择自己的夫婿。没想到兄长这样饱读圣贤书,平日动不动跟我讲大道理的人,却能够钻着礼教的空子,冒着大不韪让我私会男子,了解那可能成为夫婿的人。并且向我保证,他不让我去嫁那不想嫁的人。
看着他,我竟罕有地感到了不好意思。
“那……”我又想了想,问他,“齐王知道么?”
“未必知道。”兄长道,“我不曾问过他。不过这也应该只是圣上刚刚生出的念头,只与父亲透露一二,聊为试探。”琇書蛧
那就是八字没一撇的事。
我这么想着,不知为何,激跳的心一下沉寂了下来。
“兄长放心,”我说,“我不会嫁我不喜欢的人,也不会嫁不喜欢我的人。”
兄长看着我,道:“这是你真心话?”
“当然是真心话。”
兄长叹口气。
“一言纳之,这叫两厢情愿,两情相悦。”他看着我,语重心长,“阿黛,日后你无论嫁给谁,都还是要多读书才是。你看明玉,开口便是引经据典,腹有诗书。你若能像她那样,父亲夜里睡觉也会笑醒,也就不操心你将来会因为不学无术命途坎坷了。”
感动消失,我翻了个白眼。
——
从灞池上回来,我的心情无比复杂。
兄长说的话,在我脑子里反反复复回荡,
——你知道,圣上打算将你嫁给谁么?
——正是齐王。
手臂上,今日被他的手握着的地方,似乎仍有些残存的感觉。
我坐在窗台前,手托着腮望天,深深吸一口气。
这事,似乎只须轻轻一推,便是水到渠成。
若是圣上坚持,父亲不会不从命。那么,我就真的会嫁给齐王。
然后,我大概会成为众矢之的,因为全京城想嫁给齐王的人都会视我为眼中钉肉中刺。
明玉还会不会理我?
……
各种各样的念头在脑子里萦绕,只觉乱得很。
说来奇怪,这样的事,我能想象若是落在明玉她们头上,她们会有多么高兴。
可我却并不这么觉得。
一切都是安排好的。
齐王来见我,是兄长安排的;我将来如果跟他成婚,是圣上安排的。
我如何想,他如何想,无关紧要。
于我而言,左不过是被安排嫁人,齐王或太子,并无区别。
毫无风月,只有权衡和算计。
我想到了我的父亲。
乳母曾跟我说过,父亲年轻时,是京中著名的美男子,又入仕则登高位,母亲嫁他之时,是受众人艳羡的。父亲对母亲的敬重,是受人称道的,不过就算是这样,也并不妨碍他跟几乎所有的贵胄男子一样,婚后没多久就开始纳妾。
还有明玉的父亲母亲,以及其他好友的父亲母亲。据我所知,包括我母亲在内,不少人在生下儿女之后,便分院子居住,各过各的。
贵胄之家的女子,夫婿的身份再是显耀,得意的也不过是迎亲成婚的那一日。
而婚后的日子,不过是生儿育女,过那一眼便能望得到底的后宅生活,死水一般。
所谓相敬如宾,莫不如此。
这时,我再想到兄长听我说,想找自己喜欢对方而对方也喜欢我的人之时,那意味深长的目光。
只怕,他也觉得我在痴人说梦吧?
一时间,我觉得齐王那张脸长得再好看,也变得没意思得很。
我望着萧瑟的园子,只觉了然无趣,没多久,伸手将窗子关了。
——
无论圣上将来主意如何,初九的冰戏会还是逃不掉的。
既然圣上对我们家有了看法,那么就算不是为了当皇后,也更要讨他欢心。正月里的这等大节庆,我称病不去,只会让有心人多嘴多舌,让父亲平添麻烦。
随着日子的临近,我须得加紧习练,让自己不至于在众人面前丢了相府的脸。
可惜越接近过年,来府里拜访的人就越多。第二日,莫说兄长,连我也要在家里接待上官家的叔伯长辈,陪来访的女眷说话。直到腊月二十七,我才终于又得了空闲,见家里暂时清净,赶紧到灞池去。
“你如果还要带侍婢去扶着你,那还是莫浪费光阴才好。”兄长说,“反正学不会,不如在家多看看书练练字。”
我没好气道:“谁说我学不会,我以后一个人也不带。”
兄长似乎并不相信,只淡淡一笑,继续练他的字。
我的倔脾气上来,一向言出必行。
出门的时候,我一个侍婢也没有带,像上次一样,只带了个赶车的车夫。
这两日不曾下过雪,冰面倒是干净。大约是因为天气晴好,今日灞池热闹了些。不过绝大多数人都在开阔处玩耍,前日兄长带我来的小湖湾似乎仍旧冷清。
不过真到了近前,我发现,自己看走眼了。
这里的冰面上,已经有了一个身影。虽隔得远,但似乎有几分眼熟。
我很快知道了那是谁。
因为守在那匹白额栗马边上的侍从我见过几次,甚至已经知道了他的名字,叫吕均。
他显然也认得我,上前行礼,道:“拜见上官娘子。”
我望向冰上,吃惊地问:“那是……”
“那是我们殿下。”吕均笑眯眯地说,“王府里没有什么可供冰戏的地方,那日上官公子邀了殿下来之后,殿下知道了这么个地方,便每日都来散散心。”
散心?
我再看过去,那边的人似乎也看到了我,随即溜了过来。
这般大冷天,齐王穿得比上次少多了,裘袍的领口下面,露出单衣的衣缘。整个人看上去并不臃肿,衣袂和袍角被风带起,颇有些君子气度,似画里一样。
我知道他每逢要正经上场都会是这般容易穿脱的打扮。也不知这一次,他是正经要来玩冰戏玩个饱,还是像上次一样溜两圈就打马球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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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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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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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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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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