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景璘颔首,却疑惑地看着我,“你怎知这么许多。”
自是兄长告诉我的。他一向欣赏齐王,这些事也知道得清楚。
这场考试的消息,我也早早就在父亲哪里听说了。
老实说,作为发小,我真心希望景璘好。我知道他的愿望是在圣上面前出人头地,故而他考虑不到的事,我总会替他先想一想,也总是愿意祝他一臂之力。
“又不是秘密,稍加打听便知。”我说,“知己知己百战不殆。你与齐王并非同年,不会一起考试。故而你不必比齐王出色,只需要比几位皇子出色,圣上就会对你满意。”琇書蛧
景璘眼睛一亮。
“你有何良策?”他忙问。
“杜行楷的老师,你可知晓是何人?”
景璘摇摇头。
我将一张纸从袖子里抽出来,递给他,道:“文皇帝时的五经博士廖文翰,他如今仍住在京中。你亲自去拜访求学,他应当乐意。”
景璘看了看那纸上的地址,露出笑容。
“阿黛,”他半开玩笑半认真,“你若是嫁不成太子,就与我成婚吧。有你在,皇位早晚是我的。”
我笑了笑,也半开玩笑半认真:“如此,你先当上太子便是了,反正我父亲只想让我嫁太子。”
景璘摇摇头,看我的目光,仿佛在看一棵将要被猪拱了的菜。
——
齐王对待学业倒是认真,日日都来。
所以,就算学堂隔得远,我也总能听到关于他的种种消息。
有时,我恍惚觉得,我伴读的这些公主郡主们,是和明玉她们掉了包。
让所有人都高兴的是,梅园边上的小校场,马毬赛多了起来。
宗室子弟们几乎个个都打马毬,纵然有一半人不喜欢齐王或者有意疏远,也仍然有一半人乐意跟他打马毬的。
譬如琅琊王世子景珑。
景璘与景珑关系不错,为此发过火。景珑笑嘻嘻地应了,可还是会借着各种机会偷偷上场跟齐王切磋。
至于女子们,反而不似男子那般有许多忌讳和讲究。
宫学里的学生们都是同宗之亲,男男女女们兄长姊妹就是叔叔姑姑,故而虽仍有男女大防,倒也不似外头一般严苛。每每到了马毬赛之时,女子们能光明正大凑到边上去观看。
咸宁公主她们平日里并不怎么看马毬,现在则好像突然发现了世间少有的趣事一般,每一场都在边上看得兴致勃勃。
齐王的马毬打得确实好,毬在杆上似附了魔一般听话。他长臂挥起,一击入门,如行云流水。
场边则每每都会发出一阵倾倒般的欢呼。
由于明玉的熏陶,我倒是对马毬知道不少。故而咸宁公主每次去看马毬,定然要将我带着,以图需要在众人面前装得懂行的时候,让我给她撑腰。
我站在她身旁,故意将只将目光看向四周,可过不了一会,还是会看向场中的齐王。
因为这个地方,除了齐王,确实没有更好看的了。
说实话,我觉得人无非只长着一张脸,再怎么俊俏,也不能像明玉她们失心疯一般说的那样,能捧着画像看一百年。
不过么,我也承认,齐王能做到八岁八十岁通杀,到底还是有些过人之处的。
比如,那健壮而修长的腰身……
又是一阵欢呼,我看到齐王追着球,朝这边奔过来,随即转开眼睛。
每次马毬散了,齐王从毬场上下来,咸宁公主她们总要借机上前说两句话。或是递上汗巾,或是递上水,殷勤地围在他的周围。
我跟在咸宁公主身后,听她一口一个“皇叔”地唤着,不时地瞅向齐王。
说来,十分可惜。
大约是天气又冷了些,如今他无论是在场上还是场下,穿得都很是严实齐整。就算出再大的汗,他也不曾似那日那样赤着上身,最不济也要将单衣穿得牢牢的。
盛景如昙花一现,再无缘窥得,实在教人扼腕。
我觉得以齐王的性情,必然是受不得这些叽叽喳喳的纠缠的。不料,齐王竟是每次都不避开,甚至会跟她们说上两句话。
哪怕那些话在我听来敷衍至极,也足够让咸宁公主她们欣喜不已。
“我就说么,齐王毕竟是我皇叔,哪里有不理人的道理。”她得意地说。
这倒是确实。
每次,我就算站得再近,齐王都不曾看我一眼,可谓真正的亲疏有别。
有一日早晨,才到学堂,咸宁公主就神秘兮兮地将我拉到一边。
“阿黛,”她说,“今日,你须替我做一件事。”
“何事?”我问。
她从袖中抽出一封信,交给我。
“这是我表妹托我给齐王的。”她说,“你跟齐王说,她甚是喜欢马毬,想向齐王请教请教。过两日就放假了,二十五午后,不知齐王可有空闲到乐游原的青龙苑去一趟?”
咸宁公主的表妹,叫薛婉,是她母亲薛淑妃的侄女。
薛家是个官宦世家,出过几位朝中大员,薛婉的父亲封了宁平侯。我见过薛婉,生得很是娇俏好看,听说已经入选了坊间最新流传的京城八大美人。
乐游原在芙蓉园附近,也是京城名胜。公主说的青龙苑,挨着青龙寺,里面也有一处马毬场。不过这青龙苑是皇家的,寻常人进不去,大冬天里更是鲜有人迹。
京城女子也流行马毬,贵眷之中,有不少马毬打得好的。不过傻子才会信薛婉邀齐王到青龙苑见面,真是为了什么请教马毬。
万万没想到,我有朝一日要为别人勾搭齐王牵线搭桥。
我不假思索地推脱:“我与齐王不熟悉,送这信终究唐突,更怕有话说不清。他是公主的皇叔,公主亲自去见他,想来他更容易答应。”
咸宁公主道:“我岂不知这道理?只是隆乡郡主她们总跟在我身边,我总不好当着她们的面跟齐王说这个。你放心好了,你是我的伴读,齐王见了你,自然知道你是我派去的。这是秘密,我不好让别人去办,唯有你才让我最是放心,去吧。”
说罢,她冲我眨眨眼,转身找隆乡郡主她们说话去了。
留下我站在原地,看着手里的信,满心纠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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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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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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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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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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