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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入慕之宾>第三十二章 旧事(四)
  先帝不喜欢齐王在没有被召见的时候出现,所以,直到两日后,先帝和群臣们游乐尽兴,打道回城,我也没有再见到齐王。

  不过,很快,我就不得不去找他了。

  因为如他所言,我的栀子花就算换了土,也没有好上多久。天气变冷之时,它的叶子上出现了些奇怪的斑点,看着又要枯了。

  既然齐王言中了,可见他也许知道些什么,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我考虑再三,学着明玉撒谎说我要到京郊的广寿寺礼佛,带上我的花离开了家。

  我是左相的女儿,又经常跟随先帝出入宫禁,同春园的守卫见我来到,并不敢盘问许多便放行了。

  要找到齐王并不难。

  多亏了我那些号称齐王死忠的闺中好友,我知道京中的齐王府还未修好,此时他仍住的同春园的清澜殿里。除此之外,我还知道他每日都要到同春园校场去练习骑射。

  我假装路过,跟随从说我不舒服要下马车透透气,而后,堂而皇之地抱着我的花进了校场。

  同春园很大,皇帝不来的时候,绝大多数地方都是空荡荡的不见人。所以这校场里,除了两个侍从和那个骑在马背上驰骋的人,鬼影也不见一个。

  首先看到我的是两个侍从。

  见到我一个女子抱着一盆花出现,他们脸上露出诧异之色。

  还没走到侍卫跟前,我看到远处的齐王勒住了马。

  而后,他再度催动马匹,稍稍转了个圈,就朝我奔跑过来。

  那匹马是栗色的,额头上有白斑,我想,那就是被世人爱屋及乌的雪落琥珀。

  它四蹄矫健,跑起来时,地面扬起尘土,逼近之时,颇有迫人的气势。

  我头一回面对这般场面,不由生出几分惬意,将我的花紧紧抱在怀里。

  齐王勒马停下之时,离我堪堪两步开外。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纵然太阳不大,我为了看清他的脸,还是眯起了眼睛。

  “何事?”没有客套,他开门见山地问道。

  虽然要求人办事,但我并不想失了左相女儿的矜持,强自从容地答道:“那日殿下说我的花就算换了土也未必能养好,我不解,特来请教。”

  他的目光扫了扫我怀里的花,毫无讶色。

  似思索了片刻,他下马来,将马鞭交给侍从,而后,朝我伸出手。

  我愣了一下才明白他是要我把花交给他,犹豫片刻,递过去。

  这盆花有些沉,我须得双手抱着,才拿得稳。

  可齐王捧着,却似轻松得很。

  见他左看看又看看,颇有几许认真,我忙道:“我问过家中的花匠,他说,这是斑枯之症,须得用药。我每日都仔细上药,可从不见好转。”

  “这并非斑枯,这是霉病。”齐王道,“你可是总将它放在室中,甚少见日光?”

  一下被他言中,我明白过来。

  “正是。”我老实承认,好奇问道,“便是这个缘故,才生了病?”

  “你这般在乎这花,不会少了浇水施肥,也不会少了修剪。”他说,“不过越是爱惜,便越是不肯让花受半点风吹日晒,总是好好收在屋子里,以为能庇护长久。殊不知,便是这样,才最易得病。”

  我很是吃惊。

  这人竟然像能读心一样,一语道破,简直是个神棍。

  我狐疑地看着他:“你那夜说我这花养不好,便是料到了这个?”

  齐王淡淡道:“不知道。”

  我不解:“话都是殿下说的,怎不知道?”

  他声音清冷:“是你说那夜之事谁也不许再提,孤自然不知道。”

  我:“……”

  这人不仅傲气,还小气。

  不过形势比人强,我只得软下语气,甚至堆起了笑脸,哄道:“那是我不懂事,殿下大人大量,切莫在意。殿下博闻强识,无所不能,连养花都通晓,着实令人佩服。我这花虽不值一提,可花命也是命,殿下既然曾经指点,不若将这功德做圆了,赐教一个治病的法子。”

  大约是我说话足够恭敬,他终是没有推脱。

  “将它留下。”他说,“一个月之后给你。”

  我心中一喜,忙道:“殿下果真能将它治好?”Χiυmъ.cοΜ

  “未必。”他的话语依旧冷淡,“只能试上一试。”

  话已至此,我也没什么好多说的了。

  “如此,多谢殿下。”我说罢,想起来自己似乎应该再表现得礼数周全一些,又要行礼。

  可没等我福身,他已经拿着我的花朝侍从那边走去。

  我看着他的背影,忽然想起一件事来,忙唤道:“殿下留步。”

  他站住,回过头。

  我将挎在手臂上的一只小口袋取下来,递给他。

  “这里头的都是荔枝,送给殿下”我说,“只是这时节,只有干的,没有鲜的,还请殿下包涵。”

  那脸上露出一抹讶色。

  见他的眉梢微微抬起,将目光盯着我。我的心头不由地一慌,先前准备好的那些光明正大且不失相府闺秀体面的说辞,竟一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我不过是想着,那夜虽然是误打误撞,可我毕竟坏了殿下的事,”我的声音听上去瓮声瓮气,“这就当是我赔给殿下的。”

  他仍看着我,没有说话。

  我只想赶紧了结完事,也不等他回应,将那布袋塞到他怀里。而后,我提着裙子,小跑着离开,仿佛后面会有恶犬。

  ———

  从同春园回来之后,我就一直算着日子。

  齐王说一个月,我就一天一天在纸上画正字,过一天,添一笔。

  莫名的,我总回想起那日跟齐王说话的情形。

  自己如何说话的,看上去是不是大方,哪句话说出来的时候,他脸上是什么神色……每一个细节,我都忍不住在意。

  有时我想多了,会倏而觉得自己着实可笑。

  念念不忘,搞得好像我有什么歪心思。天地良心,我是为了我的花。

  不过,齐王真的就能把我的花治好么?

  他怎么说也是齐王,长在深宫,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凭什么比我会养花?说不定,齐王不过是随手将它交给了荣春宫的花匠,让照料栀子花的人顺道医治。

  齐王那般高傲的人,为了面子,就算养死了也未必会承认。说不定到时会真会让人到荣春宫里取一株栀子来,冒充的的花还给我也未可知。

  那可不能糊弄我,我的花长什么样,我认得出来。

  一个月之后,我这堂堂大家闺秀,竟要为了一盆花再跑一次同春园。

  我手里拿着一朵月季,扯着花瓣,望着天空,心头莫名痒痒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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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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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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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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