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九零年代富一代[重生]>第7章 007
  第7章

  “妈妈,你也要写作业吗?”

  苏思宁写完了妈妈规定的五个大字,跑过来看她。

  “是啊,妈妈要写大字,还要规划一下宁宁上学的事情。”

  女儿宁宁语言天赋不错,声线也好,一岁多就可以清楚明白的表达自己的意思,对不同的人也会用不同的语气和说话方式沟通,两岁就能够完完整整的唱完一首儿歌。

  幼儿园的老师挑选唱歌的小朋友,第一个选中的就是她。

  可前世她问女儿想不想去歌唱班学习,女儿说她讨厌唱歌,她就以为女儿不喜欢。

  直到女儿成年才用争吵的方式告诉她,奶奶说喜欢唱歌的女孩子都是破鞋,是烂货。

  她去问陈兰花,陈兰花笑着说,歌唱班要花五块钱买演出服,一个丫头片子能读书就不错了,还花这些?

  就为了五块钱,她的婆婆扼杀了她女儿的兴趣。

  而她那个时候以为婆婆不在,女儿的回答就是她的真实意愿,却不曾想,婆婆早就已经在女儿的心里埋下了炸弹。

  “幼儿园的老师选中了宁宁去歌唱班,宁宁愿意去吗?”

  曹爱华认真问宁宁。

  然后她就看到女儿的眉头皱起,纠结了一会儿,才扭头看向别处:

  “不愿意。”

  “宁宁,是因为奶奶说唱歌不好,正经女孩子不应该唱歌吗?”

  曹爱华觉得,她应该要拔除女儿心里的刺。

  “嗯……”

  苏思宁点头,问她:

  “妈妈,奶奶说的都是真的吗?”

  她的心里也有疑问,可没人为她解答。

  奶奶还说这些话不能告诉妈妈,如果妈妈知道她是不正经的女孩子,会伤心的。

  可现在妈妈知道了,她会伤心吗?

  “宁宁,你还记得妈妈带你看的文艺汇演吗?”

  曹爱华的单位每年都会有那么几场演出,毕竟这个年代娱乐活动匮乏。

  单位虽然花钱买了一台大彩电,可几百号人盯着那么一个小小的屏幕,看不清不说,电视台也就那么一两个,根本看不过瘾。

  还是在舞台上的真人歌唱舞蹈有意思,还都是职工们自己准备的,有参与感。

  “嗯。”

  就是因为妈妈带她看的表演,她才想要和那些漂亮的叔叔阿姨一样,给别人带去欢乐。

  “不管是表演的叔叔阿姨也好,还是看表演的叔叔阿姨也好,是不是都开开心心的?”

  “嗯!”

  宁宁好像有了答案。

  如果是不好的事情,为什么大家都那么开心呢?

  曹爱华点到即止,有些事情还是让孩子自己去判断吧,她不想和陈兰花一样,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孩子的身上。

  孩子的奶奶说的话对或者不对,好或者不好,孩子自己学会思考才是。

  她可以防住一次,却不可能防住千万次。

  今天是陈兰花,下次也有可能会是张兰花,李兰花。

  孩子总不能每次都跑来问她,要她给一个结果。

  她应该从小就学会独立思考。

  曾经她以为只要孩子长大了,就自然而然的能学会独立思考,分辨是非,可实际上哪有什么东西是自然而然就学会的,明明是大人从小的教育方式出了问题,却还要责怪孩子不如别人家的聪明懂事。

  早上七点宁宁就自己爬起来穿戴整齐,乖乖的等着妈妈给她准备早饭。

  等吃过饭,高高兴兴的牵着曹爱华的手去了幼儿园,在妈妈的目送下进了歌唱班报道。

  前一段时间学校整修的一个设施坏掉了,为了保证安全,便也停了几天课,去年才新开的幼儿班,本身也就只是托儿的形式,家长们倒也没觉得耽误了孩子学习之类的。

  只是学校停了课,这几天孩子们的看管成了问题,倒也不是不能克服。

  但把孩子们送过来,中午幼儿园解决孩子们的吃饭午睡问题,家长们能轻松不少。

  送了孩子,曹爱华带着自己早上收拾的大包去了东街一家毛衣店。

  “你好,需要点什么?”

  老板很是热情,比起后来曹爱华过来寄售毛衣的时候年轻了许多,可人的精神气是一样足的。

  “这位大姐,你这儿收成品吗?”

  曹爱华手巧,织出来的衣服又好看又好用,许多人都爱买。

  前世这个时候她还有工资,并没有想着要拿出来卖,却也没闲着,苏家每个人都有好几件她织出来的衣服。

  倒不是她主动要的,有的是婆婆要求的,有的是她织给苏卫民穿,结果苏卫民回了一趟老家,再回来身上的衣服就被扒了。

  她只得再织。

  眼睛熬坏了不说,手腕子也总是生疼生疼的,可苏家人还觉得这种不花钱不花力气的不是什么好东西,随便穿两天就扔了。

  直到她过来买毛线,老板有个花样不会,她帮了忙,对方便问她要不要织衣服放在这里售卖,这才给了她一条明路。

  那个时候大街上卖成品的已经多了起来,赚的钱不多,倒也足够她温饱,毕竟这种拼手艺的事儿可不是谁都能干的。

  这一次,她早早的占了先机,先捞一笔再说。

  有了前世的经验,她不再怯生生的,落落大方的样子,让老板娘刘姐见了就喜欢。

  “成品是收的,不过卖的也不是很好。”

  如今大多数人都是选择自己买毛线回去织衣服,反正毛衣也不好看,穿在里头保暖而已。

  成品比毛线贵太多,又和人家自己织出来的差不多,干嘛要买?

  “这些你看看什么价格收?”

  曹爱华笑了笑,从包里拿出了一件背心,一件外套,一条喇叭裤,还有一套三件套的帽子围巾手套。

  三件套上是一整套的成品花纹,白色打底的三件套上,有活灵活现的小鹿,绿油油的青草地,还有红红的大苹果。

  一整套戴上就是一副小鹿嬉春图。

  背心上简单的三色波纹背心。

  外套背后是一只熊猫吃竹图,前头是开襟系扣的,两个口袋上也织了竹子。

  喇叭裤是红色的,只在裤脚上用夹金丝的线织出来花边。

  “哎呀,你这都是绣上去的吗?”

  刘姐一看到背心的配色就是眼前一亮,更不用说后头的那几件,简直就不像是人手工织出来的。

  远看她还以为是后续用线绣上去的。

  没想到这都是一气呵成织出来的。

  摸在手里头软乎乎的,连一个线头都没有。

  太漂亮了!

  她看了都喜欢,想立马买下来给自家姑娘穿上。

  “大妹子,你这是在省城买的吗?”

  这花样,这配色,这心思,刘姐根本想不到是曹爱华自己亲手织出来的,只以为她是去了省城或者其他的大城市买到的新鲜玩意儿。

  他们小县城这样的地方,怎么会有这样心灵手巧的人呢?

  “这些都是我自己做的,家里缺钱才拿出来卖。”

  曹爱华腼腆的笑着,她自认为自己的手艺和后来的那些机器织造没法比。

  “你自己做的?”

  刘秀华感觉自己捡到了宝贝。

  今儿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啊,怎么还能有金蛋砸到她头上呢?

  “嗯。”

  怕刘秀华不信,曹爱华直接从包里拿出了两种颜色的线,当场织出来一朵红玫瑰。

  “大妹子,你太厉害了!”wWW.ΧìǔΜЬ.CǒΜ

  刘秀华佩服的五体投地,她都没看明白,只感觉眼前一花,这漂亮的红玫瑰就在面前了。

  她也没啥文化,就只能夸曹爱华厉害,东西好漂亮。

  “这样,你这东西我全收了,以后你所有的东西拿过来,我都现结。”

  刘秀华开出的条件已经是售卖里最高的了。

  毕竟东西拿过来寄卖卖不掉是还可以退回去的,要是她直接现结,就等于从曹爱华的手里直接买,卖不掉她也只能砸自己手里。

  背心十二,毛衣二十五,喇叭裤十五,三件套直接给了三十的价格。

  刘秀华直接给了曹爱华八十五,就想着说以后她有好东西还要过来。

  就这些东西,她挂出去卖出更高的价格都是可能的,卖不掉,她自家穿用也不错啊。

  曹爱华松了一口气,毛线不值钱,除了三件套是贴身穿的,她买的比较软和舒适的毛线,比较贵一点,毛衣裤子背心都是外穿的,线不贵。

  又是给小孩子穿的,不费线。

  无论什么时候,人们都是舍得给孩子花钱的。

  这好几件加在一起,毛线的成本也不过三十来块,主要是人工费事儿。

  她织的也快,这几件合起来她也就花了七八天的时间,七八天的时间挣八十五,一个月挣个二百多没问题。

  “老板娘,我想跟你合作。”

  只是卖给老板娘,赚的不算多,如果直接卖给客户抽成,曹爱华赚的更多。

  “怎么个合作法儿?”

  刘秀华兴奋了,她就怕这位的东西挂出去,没多久就会有人过来抢人,才开口说现结。

  寄售都是收售卖费的,卖出去多少,卖亏卖赚都是寄售人自己负责,至于卖了多少钱,那还不是老板自己说了算的?

  碰上黑心的,收了售卖费还要把价格压低了说,赚两道钱。

  她直接谈好价格给钱,多干脆?

  就算这大妹子找到更好的去处,也能念着点她这里的好,她也就能拿到优先权,没想到,这人也是个爽利的,直接就要谈长期合作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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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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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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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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