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九零年代富一代[重生]>第6章 006
  第6章

  这还是因为她把婆婆赶走,这个月拿的季度奖金都在她手上,一分钱没被婆婆翻走的结果。

  对,没错儿,陈兰花不仅仅左欺右骗的坑钱,还在家里翻箱倒柜的找钱拿钱,用她的话说,凭本事找到的钱自然都是她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辆自行车,几个大箱子凳子之类的也不是很值钱,曹爱华没有算上。

  这些都是结婚的时候,曹家的陪嫁,结婚后,苏卫民也没钱给家里添置什么。

  倒是刚结婚那年给曹爱华买了不少的衣服鞋子。

  曹爱华一怀孕,婆婆过来就说孕妇的衣服都是浪费,便把苏卫民的姐姐程菊花的旧衣服拿了几件给她换着穿。

  出了月子,夫妻两个的收入都不够陈兰花买菜的,哪里还能买什么?

  那些苏卫民买的衣服鞋子,曹爱华都没收起来。

  只把她自己的东西收拾好,家具之类的,她会让曹爸过来拖走,不过要等她拿到离婚证再说。

  在那之前她打算去单位的单身宿舍住一段时间,这会儿单位是农闲的时候,没什么人,她和女儿住过去正好。

  等身体稍微好一些,曹爱华就拎着包,带着孩子去了单位。

  宿舍里头果然没什么人,原本的四人间此时此刻只有曹爱华和女儿两个人,把女儿安置在书桌边看连环画,这才开始收拾东西。

  宿舍环境还不错,四十多平的大开间,四张单人床一边两张,还放了四张书桌,两个大衣柜,

  除此之外还空了四分之一的空间出来,放着两个洗脸架和几个暖水瓶。

  原本宿舍里头也只安排了三个人在住,三人都是结了婚的,除了加夜班的时候会过来休息一下,平时都不会有人。

  曹爱华就连夜班也都不会在这里休息,只要轧花中间停了电,她就会蹬着自行车往家跑,婆婆睡觉特别死,夜里女儿就算是掉到尿盆里头也不会管。

  有一次女儿差点都溺死了,因此她的被子一向都是卷起来的,这会儿拿到外头去晒晒就可以用了。

  另外两张床上的被子都是卷起来的,曹爱华安心了些。

  如果宿舍里头有人的话,她也怕别人问起来。

  女儿虽然小,可也能听懂大人们的话了,她还没想好怎么样和女儿解释离婚这件事情。

  事实上没有必要的话,她是打算能瞒多久就瞒多久。

  没人问她也不会主动说。

  这个时代对于离婚了的女性还是很苛刻的。

  对于已经离婚了的妇女带着的孩子,喊野种的都有。

  她自己倒是无所谓,可不想让女儿在还没有理解离婚这件事情的意思之前就被人这么欺辱。

  单位的食堂是有饭菜的,承包给了别人。

  农闲的时候只开一个窗口,早上供应馒头和面条,中午晚上都有炒菜。

  不过曹爱华还是把煤炉子生了起来,打算自己做饭。

  一来营养可以跟得上,她和女儿都需要补身子,二来,食堂去的多了,她住在这儿的事情总是会引起别人的猜想。

  是应该早点买个房子了。

  如果只是她和女儿两个,倒是可以想法子外调,避开苏卫民一家子。

  可如今她怀了孩子,离开不现实。

  安定下来才是最好的。

  再过几个月单位就会分房子,前世这个时候,苏卫民的单位也分了房子,曹爱华的单位也分房子。

  供电局的房子虽然离市区近,可是房子小,户型也一般,价格还贵,苏卫民的工龄短,轮到他选的时候只剩下一楼了。

  然而婆婆带着大姑姐过来闹腾,夫妻两最后只能买了供电局的房子,写的是苏卫民的名字。

  搬进去没两个月,大姑姐和婆婆就总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过来住,曹爱华如果不同意,她们就会说这房子是她儿子弟弟的,曹爱华没有资格说什么。

  可买房子的五千块是曹爱华自己的积蓄加上回娘家借的。

  苏卫民家一毛钱都没拿。

  不仅如此,因为房子结构不好,之后的二十多年,曹爱华一直都忍受着时不时的堵厕所,漏雨,烟道反味,楼上砸垃圾下来等等问题。

  棉花站的房子就不一样了,这个时候,棉花站的效益可是比供电局强的多,房子盖的又大又明亮不说,还配了幼儿园,篮球场以及一个小花园。

  职工的孩子上学也安排了班车接送,根本就不用操心孩子的上学问题。

  曹爱华的父亲和站长又是战友,只要曹爱华愿意,是可以挑到一套很不错的房子的。

  而且价格只要三千块,还可以先付一半儿,剩下的一半从工资里逐月扣,只要有担保人就行。

  如今她的目标就是这么一套房子。

  自己的房子,写了自己名字的房子,周围都是她单位的同事的房子,出了事儿他们会帮她而不是帮着苏卫民那一家。

  前世苏卫民升职加薪之后,供电局的那些人便都是看苏卫民的脸色行事。

  朱爱玲和张保国外调之后,她就连个帮忙说话的人都没了。

  谁不想着巴结苏卫民?

  婆婆更是摆着官老太太的谱,儿子一升职,她连忙收拾包袱就过来住下了,对外却说是帮儿媳妇带孙女。

  逢人就说,棉花站效益不好之后,儿媳妇没出去上班,靠她儿子养着,每天啥事儿不干,就在家看电视织毛衣。

  能过上这种好日子,是托了苏卫民的福。

  不了解情况的人都以为,她过的比谁都好,苏卫民有本事,对老婆孩子好,还帮忙给岳家的几个小的都安排了工作。

  而她每天除了陪孩子,啥都不用干。

  这种富太太的生活,还能有什么不满的?

  偏偏她不知足,苏卫民带着朋友来家里吃饭,她要吵闹,苏卫民打牌应酬,她要吵闹,苏卫民在外工作不回家,她还是要吵闹,就连帮她做家务带孩子的婆婆,也要被她赶走。

  不讲理的那个人是她。

  每次她和婆婆老公起冲突,大多数人都会跑来劝她知足点儿,脾气别那么大。

  可实际上呢?

  苏卫民一毛钱不给她,都交给陈兰花,孩子要交学费的前一天,陈兰花收拾东西回了老家,她得腆着脸去找娘家借。xǐυmь.℃òm

  陈兰花不仅仅不做家务,连杯水都不愿意自己倒。

  所谓的接送孙女,那都是要花钱叫车才去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和她的老姐妹逛街,到了放学的点儿,苏思宁得自己走到奶奶说的地方等她一块儿回来。

  好不容易把婆婆给吵走了,苏卫民又带着一大帮子朋友在家里打牌吃饭。

  她得自己花钱买菜再做一大桌子十几二十个菜招待。

  等苏卫民带着人走了,她还要熬夜织毛衣拿出去卖钱换点她和孩子的生活费。

  直到孩子上了初中,她拿离婚威胁,苏卫民才答应每个月给她五百块的生活费。

  离婚是不可能离婚的,苏卫民甚至要求她在外维护好他的形象,否则会影响他升职加薪。

  孩子大了,房子是苏卫民的,她只能净身出户。

  周围的人劝她为了女儿也得忍,孩子没了爸爸多可怜呐,况且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怎么会有人要?她又没工作。

  那个时候就连她自己也觉得,离开了苏卫民独自一人没法儿活。

  就把所有的希望都挂在了女儿身上,想着都是为了女儿好。

  苏卫民为了女儿也可能会回头的吧?

  可苏卫民鬼迷了心窍,当周围的人都捧着他巴着他,说曹爱华配不上他,他哪里还能想到回归家庭?

  最后承受了他们婚姻不幸的除了她自己,还有可怜无辜的女儿。

  这次,曹爱华要把东西都抓在自己的手里,指望男人倒不如什么都靠自己。

  就算离了婚,她自己也能给孩子最好的。

  等房子分下来,她也可以让爸妈住过来。

  前世爸爸跟着曹友军,钱都给了儿子孙子,一身的病痛也没钱去治,死的时候一身的病,医生都说曹爸实在是太能忍了,生的病倒都不是什么致死的病,是忍受不了疼痛,痛死的。

  曹爸去世之后,曹友兰才后悔的告诉曹爱华,实际上曹爸曾经找过她,跟她说不想在乡下和曹友军一块儿住了,正好有个战友那需要一个看大门的老头,他想到城里来生活。

  曹友兰怕曹爸曹妈在城里住,以后养老的事儿都是她和她老公的了,曹友军下岗之后就卖了城里的房子回了老家,占着老家的房子和老两口的退休补贴,就应该给老两口养老啊。

  便一口回绝了。

  曹爱华听见这话的时候就明白,曹爸是觉得她生活的苦,不想给她增加负担,才跑去和大姐商量,没和她说。

  如果她和大姐一样夫妻和睦,手上有钱,曹爸就不会什么都不告诉她。

  这一次,曹爱华要自己把疼爱她的曹爸接到城里来,给他养老送终。

  至于曹妈,她要是觉着儿子好,便自己留在乡下,要愿意来城里,退休金也够她生活的。

  吃了晚饭,曹爱华拿着纸笔在本子上规划未来,列出了好几条赚钱的途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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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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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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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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