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梅下葬的这一天,天色灰沉沉的,下起了淅沥沥的秋意。
没有举办葬礼,尸体带回老家,选幅棺木就下葬了。
这里的风俗是:生孩子而死的女性,不配拥有葬礼。
下葬时,赵丽梅的父母,姐妹,还有懂事的大女儿趴在坟头痛哭。
沈秋然和赵丽昆站在他们身后,神情悲痛。
至今沈秋然都是懵懂的,还很自责,如果知道赵丽梅生孩子会羊水栓塞,她当初就不应该帮她治疗……
所以,人在生活时,酸甜苦辣,悲欢离欢都是相并而行的。
在你拥有甜蜜时,悲苦也会旁边虎视眈眈,稍有不小心,它们就会把这份甜蜜吞噬,取而代之与你相伴,让你尝试人间疾苦。
赵丽梅只是想拼个儿子,她并没有想过要用自己的性命换取儿子的到来。
如果儿子如愿来到这个世上,她却与世长辞,她连两个儿子的模样都不曾见过。
沈秋然两条手臂无力地垂在两侧,淋在刘海上的雨顺着发丝一滴一滴地掉落,砸在睫毛上冲开,溅进了她的眼睛,再化成泪水,顺着眼睑滑落——
每每回想赵丽梅闭上眼睛那一刻,她都心如刀绞。
她输了,输给了阎罗王,阎罗王的速度太快了,她根本就抢不过。
丽梅姐是,陆南承也是……
回到镇上,赵丽梅与贾朝雄的家时。
贾朝雄抱着赵丽梅的衣服躺在沙发上。
自从赵丽梅去世,他就一蹶不起,每夜嗜酒到天亮,天亮之后就像没了灵魂的空躯,抱着赵丽梅生前最喜欢穿的那套衣服躺在沙发上。
听赵丽昆说,贾朝雄跟赵丽梅是自由恋爱,他们是在镇上的一个巷口见面,彼此一见钟情,之后就自由恋爱。
现在的贾朝雄,胡腮满面,目光呆滞,空洞的没有一丝光彩。
悲痛把他吞噬,似乎要把他的灵魂驱赶出他的躯体,整个人都没了生气。
沈秋然走进这间,于她来说,很熟悉的房子;每次她踏进这里,迎接她的都是赵丽梅那张灿烂开心的笑脸。
这里的摆设还是跟之前一样,以前看到这么整齐地摆放,充满一股温馨,现在看到这样的摆放,处处充满着悲情。
沈秋然知道,以后不管她踏进这里多少次,都不会再看到那张灿烂开心的笑脸了。
心口像被刀绞一般,疼痛不已,本以为自己很坚强的沈秋然,也在环视屋子里的四周时,一股浓郁的痛楚铺天盖地卷席着她,她的眼泪如开了闸……
她走到沙发前,哽咽的声音带着颤抖,“如果我那天没有进卫生院,没有遇到你们,丽梅姐就不会离你而去。”
贾朝雄呆滞的双眼在听到沈秋然的话后,轻轻地动了一下,他幽深地看向沈秋然,“如果不剖腹产,她是不是就不会死?”
沈秋然不敢确定,所以没有回答。
贾朝雄突然悲痛一笑,“如果不剖腹产,她应该是带着两个儿子一起死……你没有错,错的是我跟我娘……”
如果当时他态度坚决一点,坚持不生儿子,如果他娘没有整天吵着她要生个儿子,就不会有今天这个结局。
“贾大哥,无论如何,你要振作起来,丽梅姐用命换取的两个儿子,需要你这个父亲去照顾,去抚养,去陪伴。”沈秋然含着泪道。
贾朝雄无力地坐起来,看着面外下着雨的天气,“丽梅最喜欢下雨的了,老天爷一定是知道她喜欢雨,所以让雨陪她一起下葬。”
他站起来,走了出去。
沈秋然担心他,叫了他一声。
他停下来,转过身,淡淡地看着沈秋然:“我只是去陪丽梅,我不会做傻事。”
默了一下,贾朝雄又道:“你放心,我会好好照顾孩子,把孩子抚养成人,以后,你不要再过来了。”
沈秋然的心,狠狠的一痛。
她都做好打算,不去京市了,就留在河口镇,在镇上继续卖着猪肝,赚了钱就在这里买一个房子,她是两个孩子的干娘嘛,就代替丽梅姐,把孩子照顾好。
但刚才,他从贾朝雄眼里看到了一丝淡漠,他的话也很明显,他和孩子,以后都不想再见到她。
沈秋然如坠深渊,在这一刻,她好像她全都做错了。
她不应该治疗赵丽梅的不孕不育症,她不应该让赵丽梅剖腹产……
沈秋然走出赵丽梅的家。
镇上的街道,还是那么狼藉。
地震摧倒的房屋,还在清理中。
雨,继续下。
明明还没入冬,却犹如寒冬般冰冷。
冷到浑身发抖,冷到心口揪痛。
她不知道是怎样回到虎山村的,落汤鸡一般回到虎山村,这次的村民,不再像以前那样厌恶她,排斥她,当她是瘟神。
村民看到她,眼里充满了敬畏,也充满了担忧。
地震后,他们家孩子受伤,是她从阎罗王那里把人抢回来的。
那几个家长看到她衣服湿透,魂不守舍回到村里,上前对她嘘寒问暖。
沈秋意回到村里就跟他们说了,沈秋然最好的朋友难产死了,还是她亲眼看到她死的,村民很理解她此刻的心情。
村民纷纷安慰她,跟她说,这事不是她的错,生死由命,这女人啊,生孩子就是从鬼门关走一趟。
看着他们的脸,听着他们安慰的话,沈秋然在他们面前晕倒了。
醒来时,她躺在了暖洋洋的被窝里。
穿着一身脏兮兮迷彩服的陆南承坐在她的床前守着她。
看到她醒了,他眼里闪过一抹沈秋然形容不出来的情绪。
沈秋然幽幽地看着他,看着他这张再熟悉不过的英俊的脸庞。
他的身上,哪里有一道伤疤,哪里有一颗痣,哪里的毛最多,她清楚得不能再清楚。
可是看到这张熟悉的脸,她觉得他哪里都变了……也是,根本就不是一个人,怎么可能不变?
“救援工作完成了吗?”她的声音干哑发紧,说话时,喉咙像被刀片割划,痛到不能自已。
她紧紧发皱着眉头,眼圈发红:“我要喝水。”
如果是他,见她醒了,第一时间会照顾她起来喝水,而不是像现在的他这样,不解风情,木头一般。
陆南承闻言,赶紧到厨房倒了水过来让她喝。
她端着杯子,喝了一口进嘴里,再慢慢一点一点地咽下去,滋润着她发痛发痒发干的喉咙。
她发烧了,现在退了烧,喉咙的痛却还没消退。xǐυmь.℃òm
“救援工作完成了,本来明天要回部队,可是你现在生病,我想推迟……”
沈秋然突然淡淡地打断他:“你不用推迟,你回去吧。”
陆南承微微蹙眉,凝着她惨白的小脸:“你不跟我一起去京市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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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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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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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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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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