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的座位原本在露天的,玉奴让人在上面搭建了棚子。夏天的雨急而短,秋雨却是绵延不断,一天中大半天在下雨,戏班子总不能不唱,唱了,观众倒是越来越多。
仿佛因为雨,大家的情绪需要有个地方宣泄,来看戏,无疑是一个好方法。
柳霄站在戏台后面,望着陆续进园的观众,大部分都是男人,柳霄知道他们都是为玉奴而来。
他的哥哥柳思梅也是一名花旦,带着他从家乡出来到京城,一唱就是十五年。他从一个少年唱到如今的中年,和哥哥搭了无数场戏,现在,身边人换了玉奴。
他不喜欢玉奴,他身上的邪魅让他极不舒服。
柳思梅唱戏,传统、板正,一字一腔,一步一行,都有规矩和尺度。他演的女子,端庄、秀丽,看着就十分舒心。
玉奴完全不同。
且不说他的身段柔软,动作灵动,光是他的眼睛,射出来的全是勾人魂魄的如丝妩媚,好几次和他在台上对戏,自己差点接不住他的眼神。
这样的人在台上,是会让人疯狂的。
柳霄觉得自己的戏路子完全不适合,或者说根本不适应与玉奴同台,他提出了分台。
玉奴听了,只是掩着嘴笑,柳霄便很窘。
小生的折子戏本就不多,如果台上只一个男人哼哈吭哧地念白,谁会来看?
柳霄心里清楚的很,进这个园子的人,都只有一个目的,和玉奴同台,他虽然等同透明人,但总能露个脸,若分了台,估计会被轰下去。
可他心有不甘。
在京城唱了十五年了,被这个才来几个月的人打败,柳家班成了玉家班不说,他在戏班里的地位更是一落千丈。
更不能容忍的是,琪三公子之前从来没有听过柳家班的戏,现在却是不停地来找玉奴,有时候一听就是一下午,除了给赏钱,甚至还在琴园过夜。
谁都知道琪三是皇帝的宠儿,因为他,玉家班才有了入宫给皇上、皇后唱戏的机会,这是其他戏子一辈子梦想得到的荣耀,但柳霄一点也不开心。
他不知道玉奴和承琪是什么关系,但他讨厌他们两个人的关系。
他永远记得第一次见到承琪时的场景。
洪宣五年。春节刚过。
家家户户门上的桃符还没有摘下,却都已经在门旁搭了花架和灯架,一年一度的上元节就要到了。
刚到京城两年的柳家兄弟开局并不顺利。
京城的戏班子多,角儿多,他们初来乍到,虽然唱的不错,但也没有特别出彩的曲目,半红不红,收的门票钱刚刚够交房租和吃饭。
“若再没有起色,我们只能回乡下去了。”柳思梅愁眉苦脸地望着弟弟。
“我听说,在京城,只要平王府的琪三公子说了好,大家就会跟着说好的。”柳霄眨着眼,“我们得想办法让这个琪三公子来听我们的戏。”
柳思梅摇了摇头:“这个人,听说不容易见到。我们也没有关系。”
柳霄撑着脑袋:“听说他常去庆云社看杂耍,要不要我们去那里看看?”
两人想不出其他办法,决定去庆云社碰碰运气。
连着去了两天没遇到,柳思梅便有些泄气,柳霄道:“今天再去一次,如果还没碰上,只能说明我们和他无缘了。”
柳霄便是那天在庆云社的天井里遇到了承琪。
他当时穿一件青色狐皮袄子,外罩一件深蓝色鹰膀褂,束了腰,袄子下面露出红色的裤子。乌黑的发用一根红色的发带束着,正站在院子里和庆云社的当家葛青云说着话。
葛青云见柳氏兄弟进来,便对着承琪道:“公子,这两位是柳家班的当家柳思梅和他的弟弟柳霄,两位先生的戏唱得不错。”
柳霄冲葛青云点点头,之前做了些打点,请他说好话,看来有用。
承琪听了,漆黑的大眼睛向两人望来,柳霄这才看清,他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年,肌肤如玉,红唇似丹,冲他们微微一笑,柳氏兄弟行礼道:“见过琪三公子。”
承琪负了手不说话,像是等着他们开口,柳思梅踌躇了一下道:“公子,我们是陈谷巷子口琴园里的柳家班,我叫柳思梅,这是舍弟柳霄,来京城两年了,想请公子得空去听听我俩的戏。”xǐυmь.℃òm
承琪问:“都唱些什么戏?”
柳思梅将他们拿手的戏一一报了,承琪微侧着头听了,笑道:“都是好戏。”
柳霄道:“是啊,都是我们拿手的,想请公子指点呢。”
承琪道:“既然是拿手的,先生唱就是了。我平时不怎么听戏,也不是行家,哪有资格指点呢?”
说完转身继续和葛青云说话,竟然把柳氏兄弟晾在了一边。
柳霄不记得是怎么离开庆云社的,但他永远记得那一次的羞辱。
承琪一次都没有去过柳家班,他们挣扎着,努力着,卖命地唱,终于在京城立住了脚跟,戏班子渐渐有了起色。
之后,他又在其他场合见过几次承琪,无论柳霄在台上多么光彩照人,但一到台下,一见到承琪,他顿时成了隐身,众人的目光永远都在承琪身上,他想靠近,却从来靠近不了。
怎么也没有想到,柳思梅去世之后,承琪买了柳家班,这个叫玉奴的男人,竟然和承琪有着如此亲密的关系。
柳霄原本以为,承琪再来会对他多看几眼,但每次在台上,无论他如何卖力,承琪的目光始终在玉奴身上,他冲他笑,他也和他闹,他看到他们吵架,也拥在一起哭泣。
他受不了。
为什么有人天生就可以有好命,而有人,即使用尽了全身的力气,都无法得到想要的东西。
他想要的,无非是承琪的一个目光。但承琪却从来没有看过他一眼。
既然得不到,那就毁掉吧。
他望着琴园的大门,承琪已经有几天没来了,估摸着今天也该来了。他将尖刀藏在了衣服之下,琴师们的锣鼓一敲,胡琴一响,玉奴登了台,底下观众一片叫好声。
柳霄已经听腻了这样的声音。连带这琴园所有的一切,他都腻了。
终于,他见到承琪的身影出现在琴园的大门口,身后的侍卫替他打着伞,他一如往常,进门之后眼光就望向台上的玉奴,嘴角也浮起淡淡的笑。
这笑多好看啊,可是柳霄却似乎看到了他的讥讽,所有针对玉奴的赞赏,就是针对柳霄的讽刺。
多可笑,一个在京城少说也红了十来年的角儿,现在竟然要靠一个不知来自什么小地方的小花旦养。
而这个小花旦之所以可以养他们整个戏班,就是因为有着和平王府公子不同一般的交情。这种交情,在柳霄眼里就是不堪启齿的耻辱。
他右手握住衣服下的刀柄,缓缓走出后台,朝承琪走去。
雨仍在下,周围充满了叫好声,音乐声,嬉闹声,但他听不见,他的眼里只有一个人,他马上要让他倒在血泊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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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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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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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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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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