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紧,扯呼!”其中一人喊道。
剩下的就想要撤退。
他们虽然没骑马,但一个个都穿着劲装,两条腿跑起来的速度还挺快。
不过,与战马比速度,那就没法比了。
没一会儿,这一群人,就五六十人,就被朱英带着的骑兵给堵住了去路。
朱英带的锦衣卫就有五十人,小鲁王带的随从也有五十人,加起来就是百名骑兵。
这百名骑兵个个穿着甲胄,还骑着战马,手里的武器也一看就锋利,在人前这么一堵,被堵住的几十号人,就都不敢动了。
毕竟,唯一一个方才敢动的人,已被其中一名骑兵一刀斩下了头颅,无头的尸体就倒在地上,鲜血直流呢!
除非他们是疯了,才会在这种己方明显落了下风的情况下贸然行动。
前车之鉴还躺在那里呢!
其中一人像是领头的,冲着这群堵路的骑兵就是一拱手,客气地说道:“军爷们,我们这群人就是彼此有点摩擦,所以打了起来,我们可都是良民啊!”
“良民?”骑兵为首的人是一个锦衣卫千户,当着皇长孙的面,他自然想要办事漂亮,所以他居高临下看着这群人,语气冰冷。
“良民岂会拦路抢劫?”
“再说,若你们是良民,方才见了我们,为何立刻就逃?这还不能说明是你们心虚?”
被这名锦衣卫千户一说,被拦着的几十号人,都有些哑口无言。
他们能说,他们就是下意识地想要逃跑吗?
毕竟他们双方都是水路相关的帮派,对方是苏州帮,他们是山东这边水路帮派的人,大家都拥有着许多码头,双方的摩擦,其实与两地商人之间的争斗也有关系。
他们作为本地帮派,就是知道有苏州帮的人要经过,所以才拦下他们,想将人给留下。
要么,就是将活人给留下,要么就是将对方的尸体给留下。
这在江湖上其实是很常见的做法,帮派之间的斗争,本来就是会死人的啊!
只要不影响到无关的百姓,一般官府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这样的话,能拿到明面上说吗?
拦下他们的人有着百人之多,看着就精锐,谁知道是什么来头?
他们可是听说了,凉国公带着上千人进了府城,是替皇上去看望鲁王府那位小主子的。
万一这百人是凉国公带来的人,他们说了,岂不是将把柄直接递给了对方?
普通百姓听闻了从河南传过来的消息,或许听信了蓝玉成了“蓝青天”的消息,他们这群人可不信!
“我、我们就是突然被吓到了……”为首的帮派小头目,憋出了这么一句解释。
锦衣卫千户冷笑一声,道:“那还是心虚!放下武器,都给我跪下!否则,就当你们是山匪了!”
随着他话音落下,其余人都虎视眈眈地看过来。
仿佛只要这几十号人不扔下武器跪下,就要将他们当场格杀。
本地帮派众人:“……”
他们倒是想跑,跑不掉啊!
他们也想反抗,可人数上就吃亏啊!
这时候,这群本地帮派的人,就忍不住心里不忿了。
既然他们已经这么倒霉了,就不能让苏州帮那群人好受!
要倒霉,大家一起倒霉!
为首的帮派小头目,第一个扔掉了手里的刀,然后指着老实站在原地,正与另外几个骑马而来的人说话的另几十号人,道:“他们皆是苏州帮的人,来山东,不知是要做什么恶事,军爷,他们不比我们是本地人,他们更可疑!”
锦衣卫千户朝着那个方向看了一眼,正看到“苏州帮”中走出一人,与大殿下说着话,看那架势,像是认识?
回过头,锦衣卫千户就冷冷地说道:“那就不是你该管的事了!跪下!”
这样双标的态度,让本地帮派的小头目眼睛都有点红了。
可人在矮檐下,怎敢不低头?
明晃晃的刀剑逼迫下,陆续有人扔下了武器。
但还不到十人扔下武器的时候,突然有人喊道:“这群人是打定主意要杀了我们!不能任人宰割!抢了他们的马,咱们直接走!”
更有人喊道:“扬州卫指挥率兵都打不过追捕的人,可见当兵的也是人,没什么可怕的!”
因着这两人的两嗓子,剩下的大约四十人,都没扔下武器,而是突然奋起反抗。
锦衣卫千户一刀砍下一人的脑袋,狠戾道:“不缴械者,杀!”
小鲁王的随从还在犹豫时,其他锦衣卫,已是开始了屠杀模式。
另一边的朱英,还真遇到了一个“熟人”,一个只见过一面的“熟人”。
对方今日没带着斗笠,穿着嫩绿色的春装,显得腰身纤细,面容俏丽,乌黑的发与白皙的皮肤形成了很大的反差,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姑娘。
还别说,对方的相貌、气质,难得的还挺对朱英的胃口。
朱英不喜欢大家闺秀类型,但也不喜欢刁蛮小姐类型,这种落落大方又带着江南水乡那种秀美的姑娘,才是他的菜。
不过,即便对方长相符合他的审美,朱英也没有表现出来,只是在对方开口唤他时,笑了下:“原来是你啊,三小姐。”
“三小姐”没想到对方竟然认识自己,微微一惊后,也跟着一笑,冲着朱英拱手道:“苏州帮冯素素,见过大殿下。”
冯素素,这名字,倒是挺适合对方的。
朱英就问:“三小姐来山东,莫非又是为了采买什么?”
冯素素就知道,对方连她上次去河南做了什么,都一清二楚。
不过,她这次来可不是冲着东西来的,而是冲着人来的。
正要开口说什么时,那边突然再次传来了惨叫。
冯素素跟朱英都朝着那个方向看了一眼,发现锦衣卫竟然开始杀那些人,朱英微微蹙了下眉,却没去管。
当着他的面,锦衣卫不敢乱来。
既然敢当着他的面杀人,就说明是那些想逃没逃走的人反抗了。
“他们是什么人?为何要拦截你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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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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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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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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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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