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堂兄,我喜欢拉弓跟骑马!”
其实小鲁王还喜欢出去玩,但这话说出来也太丢脸了。
哪怕小鲁王是个六七岁的孩子,因为从小就被好好教育,他要比同龄人早熟,知道这样的话,若是说出来,可能会被人觉得是贪玩、不成器。
虽然大明后期对藩王的政策一直都是“国营养猪”,但在大明朝的初期,在朱元璋在位的时候,对藩王的要求还是挺高的。
如朱英的五叔,因为喜欢研究药植,就被朱元璋呵斥过。
朱英就说道:“骑射都是正途,皇爷爷就曾说过,我尝令武官子弟演习武艺。今天下久安,年少者惟安享父兄俸禄,纵酒嗜音乐歌舞为游戏。一旦袭职,使之挟弓矢上马且不能,安能为国效力?”
“皇爷爷曾这样说过?”一听大堂兄的话,小鲁王顿时高兴了起来,追问道。
“不久之前说的,不仅说了,就在前几日,皇爷爷还让诏令武官子弟习骑射,又命兵部,凡武官子弟年幼袭职的,待其年二十,以例比试。”
虽然做这件事的时候,朱英正与蓝玉在去往山东的路上。
但老朱与他之间的书信,一直就没断过。
祖孙二人虽不在一处,却也是隔几日就有一封书信,写着自己这边发生了什么事。
老朱将自己督促武官子弟学习骑射这件事,也与朱英说了。
其实,老朱之所以突然发难,与扬州卫指挥单寿办的差事有关。
“……那扬州卫指挥单寿,是袭其父职,本身其实并无多少才干。恰是前段时日,他率兵往泰州捕寇,仓促交战,他手底下的人都在奋力迎战,结果他这个领兵的人,却因为害怕,直接跑了。”
“他自己害怕跑了也就算了,还下令,让依旧正在与人奋战的手下也立刻撤退,结果不仅没能捕寇成功,还丢了朝廷的脸面。”
“一个堂堂扬州卫指挥,带着一众兵将,竟是被寇追得仓皇而逃,此事引起了很不好的影响,动摇了朝廷的威信。”
“皇爷爷很是生气,觉得天下太平才过去了多久?竟然就出现了这样的事,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于是便有了后面督促武官子弟练习骑射的事,若是考核不合格,想要袭职,怕是难了。”
“你我虽是皇孙,并非武官子弟,但也要以此为戒。”
朱英有点严肃地说完,见小堂弟正抬头望着自己,又缓和了神情,摸了摸对方的脑袋。
“不过,倒也无需像武官子弟那样,在武学方面出类拔萃,也无需像读书人那样,非要头悬梁锥刺股。读书是让我们自己明智,而习武,既可以强身,又可以在关键时刻救自己一名,往大了说,若朝廷需要,还可立刻上马迎敌。只要能达到这种程度,就可以了。”
“平时要做的事,未必非要与这两样较真,无论是喜欢书画、喜欢医术,喜欢古玩,只要不影响他人,自然可以去做。”
“若是连普通的爱好都要压抑着,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只要不会违背律法,不伤害到百姓,不伤害到无辜的人,你想做什么,我都支持你。”
这就是朱英与朱元璋的不同之处了。
他也赞同朱元璋严格要求儿孙,但却不觉得如五叔那样对植物感兴趣是错。
要知道,在皇爷爷二十几个儿子里,除了后来当皇帝的,以及一直带兵镇守边疆的人,其他没痴迷药植的皇子,同样也没有什么出类拔萃的能力啊!
同样也没有在皇爷爷喜欢的领域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啊!
相比之下,被皇爷爷呵斥过的五叔,可比大多数皇子的“成绩”都要好!
小鲁王听着大堂兄与自己说这些,只觉得说得太有道理了。
六七岁的孩子,听得连连点头。
朱英见了,顿觉可爱。
都不等次日,当天,他就带着小鲁王去骑马兜风了。
虽然带着一众锦衣卫,小鲁王身边的随从也跟了几十人,可还是让鲁王府的右长史有些担心。
毕竟小鲁王不仅是鲁王府的主子,更是这一脉的一根独苗苗啊!
消息传到太妃小汤氏耳中,小汤氏先是微微蹙眉,心中也升起了担忧之色,但在身边的女官柔声劝说时,她却又微微摇头,道:“我倒没有太过担心。”
小汤氏道:“皇长孙不仅谦逊有礼,还是治国之才,与皇长孙多接触,对他来说并非坏事。”
至于被皇长孙带着去兜风,小汤氏之前略有担心的,也只是他们的安全问题。
毕竟孩子还小,但一想到带着去玩的人是皇长孙,还有那么多人跟着,她便放下心来。
女官听了,心中不解。
太妃之前可是一直将殿下看得紧紧的,生怕殿下耽于玩乐,怎么现在又改变了态度呢?
只因为带着殿下去骑马的人是皇长孙吗?
小汤氏并未解释什么,只是笑了笑,就让人去问厨房今日的菜单。
作为一个被困于鲁王府的女眷,一个才嫁过来几年就守寡的年轻太妃,小汤氏难道不希望自己养大的孩子过得轻松快乐一些吗?
一是对方是鲁王府的独苗苗,她不敢这样去放纵对方。
二是对方有着鲁荒王那样一个父亲,她更不敢去放纵对方。
三是皇上虽曾十分宠爱鲁荒王,但后来鲁荒王作死,让皇上恶了鲁荒王,也恶了鲁王府。
小汤氏的姐姐更是被凌迟处死,这些因素加在一起,犹如一座大山,压在了小汤氏的心头,让她不敢走错半步。
但是,同为皇孙,从她与皇长孙见面的那一面来看,对方果如传闻中一样,是不太一样的皇孙。
小鲁王的处境能不能变好,以后能不能像其他皇子皇孙一样,得到朝廷的信任跟重用,就要看这位皇长孙的了。
小汤氏十分清楚这一点,所以她对小鲁王亲近皇长孙乐见其成。
朱英并不清楚他只是带着小鲁王去兜个风,就有人为此担忧,他此刻也正遇到了一件事。
他选的骑马的地方,是府城之外的道路,距离府城不算远,因为人烟稀少,骑马快些也不用担心撞到了路人。
结果就是这么一条路,就是这么巧,他竟是遇到了两帮人在火拼,他们这群人骑马过来的时候,上百号人正打得死去活来。
朱英:“……”
府城边上,匪徒也这么嚣张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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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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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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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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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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