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边察十七岁,边锦十一岁,距离边察被立为储君,还有一年时间。
皇家的孩子都早熟,仿佛急着长成一个大人模样,可惜边锦天赋总不如边察,譬如他哥已经一米八了,边锦才一米六,气势上矮了不止一星半点儿。
站在先皇身后的边察,一身骑装,挺拔高大得有如一棵小白杨,守在他旁边的都柏德亦是如此。皇后体弱,被簇拥着坐在车上,从一众佣人遮挡中伸出一只柔细白嫩的手来,招呼边锦过去。
边锦骑着一匹小马,同他一样身量未足。他催动小马踱过去,看见自己许久未见的母亲,依旧娇弱年轻,像从未老去,她的美丽是一把永不凋谢褪色的假花。她轻轻地拍了拍边锦的肩膀,他也在母亲掌背上落下一吻。母亲身上有馥郁得令人感到窒息的香气。
围猎的规则很简单,皇帝有意考察后辈的能力,在他开了先头一弓之后,便将舞台交给了后辈。他们这些晚辈,各自组队进入林场,日暮之前归来,谁猎得的猎物最多,就是谁获胜。
边锦觉得这太无聊,都不必期待,拔得头筹的必定是边察。
他不长于体能,只驱动自己的小马,慢慢吞吞地跟在大部队之后。忽地有阴影逼近,边锦抬头一看,是边察。
边察骑着一匹高大健硕的黑马,犹如黑骑士一般,高贵禁忌。他身边跟着骑枣色骏马的都柏德。
边察没什么表情:“你和我一起。”
边锦露出个甜美的笑来,这是他的武器:“我会拖累哥哥的。”
他哥一皱眉,丢下一句“什么拖累不拖累的”,便驱动马匹走了,边锦还是老老实实地跟在了他身后。
皇家围猎专用的林场,长期有人维护,树木长势喜人,郁郁青青。进入林场后,周围忽地寂静下来,阳光也被浓密的树冠遮蔽,空气冰凉而清新,四周只有马蹄踩在落叶上的响声。边察走在最前方,都柏德落后他一步,与他们拉开相当距离的边锦则好似出游的贵公子,一脸平常地四下打量着。
边察忽地停了下来,将挂在肩上的弓取了下来,拈弓搭箭,拉开一个月亮般的弧度。他脊背直挺,流畅漂亮的身体线条展露无遗,然后他松手,箭矢呼啸飞出,直直没入树丛之中。
边察又连发几箭,等到他放下弓,都柏德才下马过去,拨开树丛。边锦看见有几坨灰蒙蒙的东西被箭钉在了地上,都柏德将它们提拎起来,走近了,边锦看清是几只横死的野兔。
都柏德将它们收进了囊袋里。这只不过是一个开始。他们走走停停,每回都有收获,边察只是射几箭,都柏德总能在草丛和树丛里找到被射杀的动物。很快,都柏德的枣色骏马上便驮了四五个装得满满当当的囊袋。
边锦看这个势头,毫无意外的情绪。自从他哥参加皇家围猎一来,第一名一直都是边察,地位无可撼动。
稍事休息时,边锦问他哥:“为什么哥哥会带上我?”
边察正擦拭着他的弓,表情纹丝不动:“知道你是个懒得动的,跟着我说不定能让你历练历练。”
他将弓交给边锦:“试试看。”
边察的弓是宫廷工匠为他量身定做的,少年人长得快,因而这弓一年一换。
骑马射箭,是皇室孩子从小便学习的技能,边锦也不例外。可他毕竟不如边察高大,力气也略微不足,拉开这副弓都颇费力气。见精致的弟弟正咬牙尝试着拉弓,边察像感到愉悦,挑了挑眉没说什么。
其实都柏德和江断鹤都带了相对适合边锦使用的备用弓,但边察没有提,他们也就不拿出来。
边锦终于拉开了弓。他咬着下唇,满头大汗,眼神却明亮,内里跳动着不服输的气焰。边察示意都柏德,递了一支箭过来,边锦将箭搭上了弓。他侧过头,将箭尖对准了边察。
边察怡然自得,坦然而又信任地看着边锦。
边锦勾了勾春,轻声说道:“这就是哥哥所说的‘历练’吗……”
他的手一松,箭离弦飞出,贴着边察飞过去,扎入了边察身后的树丛。
这支箭引发了不小的动静,打破了原本静谧美好的气氛,边家兄弟却不见慌乱,只等着对手自行露面。
树丛被拨开,现出几人,皆是陌生面孔。其中一人捂着手臂,血液渗出打湿了深色衣裳,是拜边锦方才那一箭所赐。
边锦低头摆弄着弓,状似遗憾的叹气:“哥哥,你这把弓对我来说还是太硬了,不好操控,否则方才那一箭,定能正中红心。”
都柏德抽出佩剑,挡在身前,戒备地望着这几个人。对方的反应很微妙,配合地举起双手,连连喊冤:“无意冒犯,我们只是藏在这里,想着捉几只兔子回去卖钱,却想不到冲撞了诸位贵人……”
“你们是什么人?”都柏德喝问道。
对方有些怔愣,说话磕磕绊绊:“我们、我们只是附近村庄的农户……”
看穿着打扮,普通的POLO衫和裤子,的确像是平头百姓。
都柏德继续问话:“你们是怎么闯进这里的?”
皇家猎场是被铁丝网围起来的,何况为了今日举办的围猎,猎场近期看守管理加严,无论如何也没理由让普通农户闯进来。
那人睁着眼睛,唯唯诺诺地看着都柏德:“大人,总得给咱们小民一条生路吧?”
官方与民间确实存在心照不宣的默契,但这“默契”并不适用于在可能危及储君生命的情况中。
都柏德眉头一皱,刚要说话,边察慢悠悠地开口了:“罢了,不必多问,好歹伤了人家,把我们的猎物分一些给他们吧,算作赔礼道歉了。”
都柏德闻言,解下一枚囊袋,抛给那些人。为首的人受了,面露喜色地道谢:“谢谢大皇子——”
边察掀了掀眼皮:“为什么叫我大皇子?”
如果边察此时露出个冷笑的话,边锦觉得表达效果会更好。
他虽然是大皇子,且已经参政,但很少在公开场合抛头露面,按理说,平头百姓没理由认识他。
那人对答如流:“因为刚才小皇子叫了您哥哥。”
边锦“诶”了一声,不说话了。他是皇帝最疼爱的幼子,在媒体那里出镜率极高,这些知道他,也在情理之中。
——可是,这么多“合情合理”放在一起,才是最大的不合理吧。
“我国法律虽未明令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可是你们胆大包天,竟然闯到了皇家林场里来,企图捕猎这里的野生动物……”边察声音淡淡的,他眼皮都没有抬一下,整个人都平平静静的,像没什么情绪,“住在附近的人,不可能不知道每年的这段时间,这边都是封山的。”
他说:“你们到底是谁?”
那些人没有吭声,只沉沉地看着边察。
都柏德冷笑出声:“都出来吧,拖了这么久的时间,也够你们集合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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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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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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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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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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