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锦与边察的关系来自于亲情,与都柏德、翁告书的关系来自于工作,与江断鹤的关系则来自于虚无。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江断鹤时的情形——
那个时候,长他六岁的边察已经很忙了,每天的行程都排得满满当当,都不常回宫里住。边锦与这位同父异母的哥哥并无太深感情,皇家的孩子不需要无用而软弱的亲情,边察又是个个性寡淡冷漠的,不爱搭理小孩子(边锦)。
虽然当时先皇与先皇后尚在,但来自父母的关爱与从同龄人处获取的乐趣是无法相匹的,边锦相当想要一名地位相配的玩伴。
皇室旁支也有几个小孩,但他们要么木讷无味,要么自诩聪明,边锦用「花瞳」将他们看得透透彻彻,也就没了什么兴趣。
他与他们的关系止步于单方面碾压。边锦曾兴致勃勃地欺负过他们几次,收到的反应让边锦相当失望,他立刻将旁支抛到了脑后。
儿时边锦的生活十分简单,他不必像边察那样起早贪黑,从小便忙成陀螺,在承担沉重学业的同时还要兼顾技能训练,向着成为贤明的君王这个目标努力。
比起承受重压与众望的边察,边锦就是个无忧无虑的公子哥儿,先皇很宠爱他,纵容溺爱,完全不关心孩子会不会长歪。
边锦看得很清楚,先皇所倚重和期待的是长子边察,是他与前妻的孩子。他对待边锦的母亲与边锦,都像豢养宠物,只爱他们乖巧听话的样子,并自以为是的不将任何任务压在他们身上,近乎于不作为。
边锦的母亲是位不胜娇弱的女性,外貌与边锦极为相似,母子俩更像双生子。她与边锦的交流很少,因为她大部分时间都被先皇占用,所以边锦与母亲的感情也并不深厚。
细细想来,其实边锦从小便生活在缺乏关注与爱意的环境当中。
旁人都说先皇疼爱偏袒小皇子,有立他为皇储的意愿。那都是目光短浅之徒的说法,先皇的做法其实是——“捧杀”。
他不希望边锦变得强大,成为边察的阻力。
说来,也是先皇过于没信心,他大概没想到,边锦最终为边察所用。
边锦每日地在皇宫里闲逛,他从不让人跟着,左右宫中人都认识他。他在皇宫里是无法无天的大魔王,什么花样都玩得出来,闹得凶了还会把先皇引来。做父皇的也只有安顿后事,把小儿子领走,只不咸不淡地说教几句,这事儿就算揭过去了。
渐渐边锦终于觉得没意思了,正好当时边察身边多出了一名贴身侍卫——即后来的皇室亲卫队队长都柏德——于是边锦去找先皇,他也要一个贴身侍卫。
先皇满足了他的要求,没几天,皇宫总管便领了一名带发僧人来见边锦。
虽然年纪尚小,但这名僧人身量颇高,一袭素色僧袍,手捻一串硕大佛珠,阖眸时睫毛轻轻翘起,煞是好看。边锦看着他,皇宫总管说:“这是陛下为您挑选的贴身侍卫。”
边锦将自己的贴身侍卫与边察的贴身侍卫对比了一下,很是失望,他认为自己的侍卫是个绣花枕头,好看是好看,可不顶用呀。由此可见,他亲爱的父皇是真没把他当一回事。
对先皇的怨恨被直接发丨泄在了侍卫身上,边锦转身就走,一句话也没同自己的小侍卫说。皇宫总管望着小皇子远去的背影,直叹气摇头,刚要与小侍卫说几句话,谁知他行了一礼,自觉地跟上了小皇子,不多不少,正好落后他三米。
当天晚上,边锦在自己的书桌上发现了一封信函。
折叠的信封,封口处夹着一根即将枯萎老去的芒草。他拆开它,从里抖出一张轻薄的纸来,纸上染了沉定的佛香。
写信人有着一手的好书法,铁画银钩好不漂亮,苍劲有力,起笔收尾都极有风度。他在信中向边锦陈述他的生平,淡淡道尽他的历史,担保承诺,说会拼上性命护边锦一程。落款处一滴殷红血迹,签名郑重其事:江断鹤。
边锦这才想起来,他都没问过那贴身侍卫的名讳。
他忽地有些好奇,这江断鹤当真会死心塌地地追随他吗?
从那之后,边锦多了个小尾巴。
他生得如女人般风流妩媚,虽然个性尖锐乖张,但仍有不怕死的子弟想调戏他。过去边锦往往让皇宫总管收拾,现在都不必麻烦人家,江断鹤自会将那挑衅的子弟修理一番,叫他跪地求饶,对天发誓不再犯事。
有了专用打手,边锦感觉还挺爽的。
他用「花瞳」提取江断鹤的资料:在东瀛长大的华夏人,菩提神童子,天生哑巴,“格劳克斯之笔”……先皇并非忽视小儿子,相反,他将保命的宝物送给了边锦,毕竟边察的贴身侍卫都柏德,可仅仅只是一个普通人。
可是边锦还是看江断鹤不顺眼,他想明白为什么江断鹤会誓死追随他。
他又没有什么优点。
边锦比任何人都明白自己的恶劣之处,也比任何人都自视甚高。小皇子认为一切最好的都应该是他的,相当刁钻蛮横、不讲道理,本质里乃是一个缺爱的孩子对世界的反映与索求。
他想通过研究江断鹤的心理,来确认自己还有什么可爱之处。
九岁时,边锦向先皇提出,要与哥哥一同学习。先皇满口答应,将边锦交给了边察。边锦对哥哥甜甜一笑,只这讨巧卖乖的一笑就轻易软化了边察冰封般的眼神,他牵起了边锦的手。哥哥的掌心好温暖。
他在郊月高校,抓住一切机会,如饥似渴地学习。边锦是天赋极好、相当聪明的孩子,在郊月高校崭露头角,却又棋逢对手——同班同学翁告书,与他旗鼓相当,两人常常并列第一,总分甩第二名好大一截。
与天生贵胄边锦不同,翁告书是真正的寒门子弟,能进入郊月高校,完全是仰仗来自皇室的资助——资助方都不必查,一定是边锦那已在华兹学院进修的哥哥。本质里边锦与翁告书应当是同一战线的,毕竟他们都将会是华夏未来的栋梁。
但边锦就是看翁告书不顺眼。
他们在学校里狭路相逢时,翁告书往往都不会与边锦对视,仿佛连眼神都吝于施舍给他,这在边锦看来就是实打实的挑衅。他也曾想过指使江断鹤将翁告书打一顿,可碍于翁告书背后便是边察,边锦还没胆大妄为到在太岁头上动土,于是他只有一面恨一面忍。
现在想想,也不过是小孩斗气而已。
从政以后,相比起去找边察和都柏德,边锦更爱和翁告书一起玩。他们是同窗,即便思想观念南辕北辙,也总是默契十足方好搭档,何况他们还经常搭伙去访问、去面谈,情谊非同一般。
多少次两人一同乘机连夜赶赴外国,边锦深情款款地对翁告书说:“书记官,日后你要找不到老婆,我又正好未婚,咱俩去领个证得了。”
翁告书往往不理他,忙自己的工作。
边锦就自顾自笑得很开怀,也不知道他在乐个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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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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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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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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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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