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克之下,也是一种对消,所以我外放为火,形成防御。
内气为木,构筑咒印。
符印和咒印,一字之差,作用也各不相同。
咒印主要用途是破阵,用来对付修道之人,威力略差,可它是在体内构筑,具有隐蔽性。
养蜂人的戒心很强,如果体外画符,警觉下很难伤到他。
至于五行相克,我全都利用了起来。
蜂群扑来的瞬间,我身体外的火属性爆发。
冲在最前面的金线蜂,全部都被熔炼。
后面的蜂群见状,竟然抱成一团,层层叠叠,扑了进来。
见状我急忙用手挥打,胳膊上被蛰了几下,剧痛难忍。
好在我体内的木气很快中和掉蜂毒里的金属性,疼痛稍有缓解。
准备偷袭养蜂人的木气咒印,也被我打了出去,把抱团的蜂群给打散。
咒印和火属性攻击下,我弄死了好几百只金线蜂。
但对于上万的蜂群来说,消灭掉几百只,完全无用。
见状,我迅速后撤,退到了大门外,依托围墙防住背后。
否则四面受敌,手忙脚乱。
然而我才靠到墙下,围墙顶的琉璃瓦上,就滚下来一团拇指粗细的金蛇。
还好我察觉到头顶有赓金之气,顺着墙壁迅速转了一圈,金蛇蛇团才没有砸在我头上。
蛇团落到地上后,迅速就散开两三米,随后调转方向,从四面八方朝我围来。
这些毒蛇,常年被蛊师训练,比野生的毒蛇还要凶猛,而且配合有度,善于攻击。
加上细小的毒物无孔不入,让人防不胜防。
此时,养蜂人也从院子里追了出来,阴恻恻的问道:“你是什么人?”
见他不认识我,我一下就后悔了。
本想着申家的人一直针对我,唐磊又被我打入五行道气,他们应该都认识我。
早知如此,我就不该让白灵儿去,而是自己去。
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养蜂人一出来,脏兮兮的防蜂衣下面就爬出无数金色飞蚁,细小密集。
它们振翅凌空,在夕阳余晖下,闪亮得像萤火虫一样,汇聚在一起,金光闪闪。
单凭一个金线蜂,我就已经是手忙脚乱。
现在还有从他身上掉下来的飞蚁,更是双拳难抵。
焦急之下,我急忙脱下衣服,用火属性力量包裹在上面,用力挥舞扑打。
不得不说,对付这些飞虫,衣服比手里的桃木剑有用。
扑死了两波,剩下的就飞到高空,准备伺机而动。
我凝聚金属性,想要幻化金刃凌空斩它们。
但我才聚出金气,养蜂人就扑了上来,手里握着一把湛蓝色的匕首。
剧毒色黑,金属沾染后,就会变成湛蓝色。
他手里的匕首,绝对是见血封喉,神仙来了都难救。
见他一刀刺来,我也不敢正面去碰,迅速后退,途中踢飞一块石头。
养蜂人侧头避让石头,给我争取了时间。
距离一拉开,我左手五指张开,朝地上按去,一时间草木跳动,宛若活物,缠上养蜂人的双脚。
可等不得我腾出手去收拾他,天空嗡嗡作响,飞虫又全都扑了回来。
比起人,这些飞虫更加烦人。
特别是从养蜂人身上飞出的那些金色飞蚁,全都是他的本命蛊,生命力极强,毒性也大。
被叮上一口,后果不堪设想。
就在我手忙脚乱的时候,白灵儿在山里喊道:“姜一,花露水!”
她不提醒,我都想不起来。
而且我也没有想过要用它,因为这可能就是新娘子日用的昂贵花露水。
但现在被飞虫和地上的蛇骚扰得苦不堪言,等养蜂人挣脱木气所控的植物藤蔓,我的处境会更加的凶险。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我翻滚中掏出花露水,对着天空飞舞的蜂群和金色飞蚁就喷。
想不到效果出奇的好,花露水才喷出去,蜂群飞蚁嗡的一下就四处飞散。
我对着地上也喷了一下,金蛇闻到味道,同样仓皇逃窜。
养蜂人见状,急忙吹响口哨。
但在生物本能的恐惧下,蜂群飞蚁和金蛇都不敢靠近我。
只是山里的风很大,花露水的气味很快就被吹散。
气味一散,养蜂人的控制下,它们又飞扑而来。
“笨蛋!喷在身上!”白灵儿已经从山里下来,正急得跺脚。
我愣了一下,急忙对着身上一阵乱喷。
效果出奇的好!
但我不是笨,是没用过。
以前在农村,这些东西就只能在村长家的电视机里看到。
到城里后,才偶尔见新娘子往身上喷。
然而我喷了花露水,蜂群飞蚁就调转方向,直扑白灵儿。
我见状运足道气,把花露水瓶子扔出五六十米,正好落到白灵儿脚下。
见她拿到花露水,我才松了口气,扔了手里的衣服,抽出腰间的桃木剑。
失去蛊物的蛊师,就是失去毒牙的毒蛇。xǐυmь.℃òm
“你到底是什么人?”养蜂人声音沙哑,很是纠结我的来历。
“龙背山下,姜家!”我大声喊出,手里桃木剑凌空飞出。
他的蛊虫因为吸收了赓金之气,属阳。
桃木剑的雷霆之力激发不出来,但养蜂人常年饲蛊,一身腐朽,阴气沉沉,只要击中,瞬间就能灭掉他。
“姜家后人!”
养蜂人一声惊呼,声音带着恐惧。
我们家就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
我从没有想过,自己的姓报出来,会让人忌惮。
但就算没人忌惮,那也无所谓。
从今天起,这个姓,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
也要让所有人都惧怕。
养蜂人是个明白人,看出我的桃木剑不俗,急忙用赓金匕首格挡,把桃木剑拍飞到一旁。
不过我手腕一翻,桃木剑又飞回手里。
养蜂人一见,脸色一下就变了,惊道:“御剑术!”
我没有解释。
但我也达不到以气御剑的地步。
这是我上次用了百步飞剑,发现剑飞出去容易丢失,特地找钱常有搞来的收缩装置。
他的是一个戒指,我的是一个手环,手环里面的机括连着金蚕的蚕丝。
现在天色渐暗,养蜂人头上又盖着防蜂网,看不清天蚕丝,误以为我能御剑。
我不解释,只是单纯的懒得说话。
结果他误以为我是默认,急忙分神盯着我手里的桃木剑。
失去蛊物,他对我来说本就不足为惧,现在一分神,更是漏洞百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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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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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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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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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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