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蜜蜂的背部呈黑褐色,跟土蜂没有区别,但小腹上,有一条金线从头部一直延伸到尾部。
“金线蜂!”
出身龙虎山,白灵儿还是有些眼力。
我点点头。
金线蜂,属于蛊的一种,常见于苗岭等地。
古时候,苗人各村寨之间经常发生争斗,为了防止村寨被偷袭,他们就培育出了这种金线蜂。
毒性不大,甚至是单个的蜜蜂,都对人产生不了威胁。
但这种蜜蜂有一个特性,那就是只要被其中一只叮咬,其余的蜜蜂就会嗅到气息,一哄而上。
还有这种金线蜂攻击性极强,有领地意识。
苗寨里养金线蜂,主人会一直喂它们一种香糖。
寨子里的人,身上也会带着同样味道的香囊,这样就可以避免受到攻击。
现在这些蜜蜂没有攻击我和白灵儿,应该是因为旁边不远处就是动物园,它们被特殊的驯养过,不会主动攻击人。
但我要是对养蜂人出手,情况就不一样了。
我老家也有人养蜜蜂,正常情况下,一窝蜂就是一千只,超过这个数量,就会有新的蜂后诞生,到时就会分家。
以这个数字来算,下面就是一万多只金线蜂。
它们要是蜂拥而来,别说是人,就是一头成年的老水牛,那也遭不住。
我正在犹豫要不要下去的时候,白灵儿突然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小瓶子递给我。
“花露水?”我拿过来看了下,眉头微皱。
这玩意,驱个蚊虫问题不大,但能驱蛊吗?
“我听说要到山里,特意从白姐姐梳妆台上拿的!”白灵儿挤眉弄眼的道,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是个小偷。
新娘子很少用化妆品,但毫无疑问,她用的东西肯定很贵。
不管有没有用,我都得收起来才行。
而且新娘子用的东西,指不定真的能有用,就算没用,我用衣服都得把它们给拍下来。
眼看着日落西山,我也顾不上那么多,拿着花露水下去。
门口敲了一下门,养蜂人就把门打开。
当面见到他,我有些心悸。
他身上,有一股腐烂的味道。
这是养蛊人的一个特性。
苗疆,最让人忌惮的人就是蛊师。得罪了他们,什么时候被下蛊都不知道。
但蛊师也是最不受待见的人,因为养蛊的人,想要有大的建树,必不可少的就是以身饲蛊。
不管养在身上,还是养在血肉里,时间长了,身上都会有腐败的气息。
年轻的时候还好,身体强壮,血气旺盛。
江湖上,也有很多蛊女的爱情故事,很让人向往。
可那毕竟是昙花一现,随着年老体衰,蛊虫反噬,曾经漂亮的蛊女、蛊师,面容都会变得十分的丑陋。
晚年,他们都是孤老终生,下场十分凄凉。
“你好!”我礼貌的笑了笑。
然而还不等了我说后面的话,防蜂网下面,就传出一个沙哑的声音道:“你也是迷路的游客吗?”
他一开口,我就被吓了一跳。
暗道上了白灵儿的当了,这那是什么聋子哑巴……
可现在怪她也没用,我吃惊的表情,就已经暴露了身份。
既然暴露了,我也就不再隐瞒,五行道气运转,一圈就砸了出去。
蛊师冷笑一声,伸出手想来接我的拳。
五行土气运转,拳头蒙上一层土黄色的光,想要和他硬碰硬。
但就在我拳头要击中他的手的时候,他宽大的袖子里,突然飞出一道金光。
那是一条拇指粗细的金色,一出现就吐着蛇信,露着毒牙,嗖的一下穿过土属性光罩,朝我虎口咬来。
蛊师身上的毒物,基本上都是见血封喉。
见土属性的力量起不到作用,我脸色微变,迅速后退,抽出桃木剑,凌空一抽,把金色的小蛇抽飞。
那小蛇落地后没死,而是迅速钻进了草里,眨眼就消失不见。
蛊师的可怕之处,就是你永远不知道他饲养的蛊会从什么地方出现,会用什么样的方式攻击你。
但眼前的蛊师还有一个特性,他的蛊物上有庚金之气,而且还非常强。
若非如此,刚才的金色小蛇也无法穿破土属性的防护。
见我后退,蛊师冷笑一声,吹了一声口哨。
一时间,十个蜂箱里的金线蜂全都飞了出来,黑压压一片。
而且它们身上同样有庚金之气释放。
庚金属于阳金,纯阳之金,秉秋天肃杀之气。
现在蜂群聚集,竟也产生了这种肃杀之气。
一时间,我感觉面对的不是小小的蜂群,而是千军万马。
可据我所知,别说金线蜂,就是所有的蛊里,也没有五行蛊物。
除非……琇書蛧
唐家的祠堂里,有庚金之物,它们常年接触,身体产生了变异。
如果真是这样,那庚金之物,恐怕就是我的福气了。
五行属金的东西很多,但五行灯都无法吸收。
可庚金属于五行极物,五行金灯可以吸收。
到那时,我在点燃它的时候,火焰就不会在是一颗绿豆了。
甚至五行金灯的力量,还会反哺我,提升修为。
这种方法,《五行》里有记载。
只是五行极物和活尸尸丹一样,都是用处不大,可用到的时候,又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
现在碰到,我自然不会放过。
只是电话里的人说是福是祸还要看我自己,可见想要拿到也不是那么容易。
金线蜂在天空集合,像一团黑雾,来回飘动。
我运转五行灯,体内道气转化为火属性,催动下整个人都笼罩在虚火里。
蛊师见我体内气息可以五行变化,也是惊讶的“咦”了一声。
但他也只是惊讶,并不是害怕,下一秒,他打了一个口哨,盘旋的蜂群呼啸着朝我扑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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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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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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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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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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