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腰上、左腿上血肉模糊,已然身负重伤,似乎连站都站不稳。
周围甲士的目光纷纷转向李跃。
“好!”没时间多做考虑,必须快速击碎敌人的意志,李跃捡起地上的一把断刀,快步迎了上去。
敌将晃晃悠悠的冲下来。
刀光一闪,断刀已经从他破碎的盔甲中刺入。
“噗”的一声,敌将倒在血泊中。
留下一个全尸是李跃给他最大的敬重。
敌人的气势也在这一刻泄了,满脸泪水,有几人还横刀自刎。
没有时间怜悯别人,如果不能攻破轩辕山,自己的命运会比他更凄惨。
在甲士的簇拥下,继续向前。
这些失去斗志的人自有后面的战兵俘虏。
没走几步,一层层的雾气从山上滚滚而下。
秋冬之交,常有大雾,并不出奇。
李跃忽然想起一句话:为将而不通天文,不识地理,不知奇门,不晓阴阳,不看阵图,不明兵势,是庸才也。
看来自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古时大将和老农,夜观天象,便知道何时下雨,何时起雾。
“天助我也!传令,全军上山!”李跃大喜。
雨雪天利于防守,大雾天却极利进攻。
虽然击败了苟瞻部,但己方却也精疲力尽,顶着几十斤的盔甲爬山、激战,对体力的消耗太大了,当初高力禁卫就是这么败的。
轩辕山的主力未动,以逸待劳。
李跃自然有信心取得最终的胜利,只是伤亡一定会惨重,山上不知有多少如苟瞻一般的将领。
而现在一场大雾,彻底扭转了形势。
不仅帮了自己一把,也迟滞了密县和许昌的援兵。
李跃抬头望了一眼灰蒙蒙的天空,莫非这就是所谓的天命所归?
有了大雾,就不必急吼吼的攻山了,李跃让甲士休养气力。
过不多时,徐成敢死营第一个赶来,六百老卒杀气腾腾,“将军且休息片刻,属下为前锋,破了这鸟寨子。”
雾气越来越重,五步之外的人都开始影影绰绰起来。
李跃思索了一阵,“可用疑兵之计!你带人上去,多鼓噪呐喊,试探上面的反应,不比急于进攻,等后面大军赶来,我们一鼓作气,攻破轩辕山!”
“遵令!”徐成领命而去。
后面上山的人带来水囊和干粮,一番狼吞虎咽,又喝了水,胃里面充实起来,气力渐渐恢复。
“杀!”
上面猛地一阵大吼,气势十足。
接着一阵骚动,不时有箭矢、木石落下。
但喊声大雨点小,并没有真正的厮杀,消耗了上面不少东西。
不过对面的人也不蠢,来来回回弄了几次,也就回过味来,不为所动。
徐成却依旧乐此不疲大喊大叫,鼓噪而进。
喊了三四次,忽然率敢死营老卒杀了上去,一阵阵惨叫和骂声响起。
就在一场厮杀将要展开时,徐成又带人退下了。
实则虚之,虚则实之。
徐成的做法暗合兵法要义。
黑云山不缺提刀猛冲猛打的狠人,却非常缺独当一面智勇双全之人。
李跃原本对魏山充满期待,连战兵营都交给他了,不过他的表现差了些。
当然,魏山作为冲锋陷阵的战将还是合格的,深刻发扬了乞活军悍不畏死的作风,只是天下之事,不能全凭刀子解决。
尤其是实力弱小时。
退下来之后,徐成又开始鼓噪呐喊,刀拍盾牌,动静极大,山上的人不敢掉以轻心。
而一旦他们松懈下来,徐成又趁机攻上去。
人的精神不可能一直维持在高压状态,老来去去几个回合之后,山上有些扛不住了。
“将军,敌军后退了!”徐成派人下来禀报。xǐυmь.℃òm
甲士们也休息好了,重新提起骨朵、锤、狼牙棒。
后方的战兵休整之后,也跟了上来。
魏山颤颤巍巍的跟来,身上的伤口被简单包扎,一脸惭愧,“属下有负将军所托。”
“胜败乃兵家常事,不必介怀。”李跃安慰道,又为他检查了一下伤口,原本他身体就比较健壮,又有重甲保护,所以都是一些皮外伤。
怕他又求战,拿话堵住他的嘴,“伤势虽然不重,当若是不加调养,只怕日后会留下隐患,此番大雾,如有神助,轩辕山必破!为日后驱除羯奴之大计,将军多保养身体才是。”
魏山一脸感激,老老实实的下山去了。
李跃看向山上,时间差不多了,大雾只会持续一上午,还有大概一个半时辰左右,如果不能攻上上,就是一场血战。
从苟瞻表现出来的战力,轩辕山不会太差!
“徐成开道,其他人随我杀上去,吞了轩辕山!”李跃热血沸腾,虽然只是一座小小的土匪寨子,但轩辕山对黑云山意义重大。
拿下此地,伏牛山之东的莽莽群山间,再无其他势力能与黑云山抗衡。
而且南下的大门也打开了,西南是南阳盆地,东南则是颍川。
“遵令!”大雾之中,众人齐声大喊,气势如虹。
后面的山隘借着大雾或强攻、或佯攻,一一击破。
轩辕山承受的压力没有黑云山那么大,堡楼关隘早已年久失修,斥候们在山间如履平地,敌人想抵抗也抵抗不了。
也并非所有敌将都如苟瞻般拼死抵抗,很多人一见情形不对,便率部撤退。
李跃太了解他们是怎么想的了。
部众消耗太多,即便轩辕山守住了,以后在山上的日子也不好过。
反之,即便轩辕山守不住,但只要部众还在,照样吃香的喝辣的。
有人的地方总会充满各种算计。
很快,黑云山的人马就推进到轩辕山的主峰,偌大的山寨宛如一条巨蟒盘桓在山巅,与参天古木毗邻,周围淡淡的雾气萦绕,即便是秋末,处处枯黄,却还是如同仙境一般。
华夏山河是如此的瑰丽。
雾气越来越稀薄,光线越来越明媚。
辕门之前,敌军早已列好了阵势。
辕门之后,老弱妇孺们投来惊恐的眼神。
在如狼似虎的黑云山部众面前,仿佛一群待宰的羔羊。
一名壮硕将领领着十几名甲士站在阵列之前,目光极其复杂。
黑云山的人马走到此地,轩辕山便大势已去了。
李跃觉得有些奇怪,主寨的人马并不多,不到千人,其他人不知道干什么去了,“某乃黑云山之主李跃,轩辕山大势已去,不降者,斩!”
没人会质疑这句话的真实性。
百余甲士跨前一步,“不降者,斩!”
声音极大,犹如雷鸣,震慑力十足。
辕门后面的孩童吓得大哭起来。
那员敌将手握刀柄,但终究没有拔出来,“可是救治瘟疫的李跃李神医?”
李跃一愣,自己这名头,他也听过?
不过想想也在情理之中,兵荒马乱的时代,能治病救人者,自然名声极广。
不等李跃回答,敌将将刀仍在一边,半归于地,“轩辕山梁啸愿归降李寨主!”
“愿降。”刀矛扔了一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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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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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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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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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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