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盔间散落的灰发显示出他是位老卒。
然而铁兽不仅他一人,还有一百三十多人。
李跃挑选亲卫,自然选最强悍之人。
“受死!”更多人冲了上去。
骨朵、锤、狼牙棒一股脑的乱砸,石头、木头、长矛、铁甲、血肉、骨头……纷纷化作残渣。
狭窄的山道上不利于两丈的长矛攒刺,却极利骨朵、手锤作战,而对方的刀却很难破开黑云山的铁甲。ωωω.χΙυΜЬ.Cǒm
每个倒下的敌人死状极为凄惨,对活着的人造成极大的心理打击。
堵在隘口敌人一步一步的后退,黑云山甲士提着重兵器一步一步向前。
山下传来一阵阵的呼喊,“万胜、万胜!”
一名敌军承受不了压力,扔下环首刀,转身就跑,但没跑几步,刀光一闪,他的头颅就飞上了天空,身体软软倒下。
一全身浴血的敌将带着六七名甲士站出,暴喝道:“苟瞻在此,后退一步者,全家斩首!”
敌军后退的步伐立即停止,呼吸越来越粗重。
“杀一贼子者,赏粮三升!阵亡者,家眷可领一石粮!”敌将挥舞着长刀。
在一个普遍饥饿的时代,三升粮食的吸引力巨大,而一石粮就能收买一条人命。
从这名敌将的表现看,魏山败在他手上不冤。
“杀!”一名敌军剧烈的呼吸着,从上面扑了下来。
“蓬”的一声,骨朵击碎了他胸骨,肋骨从血肉间刺出,但此人没有立即死亡,而是用最后一口气,将黑云山甲士扑下了峭壁。
同归于尽!
“冲上去!”李跃低吼了一声,心中却无比惋惜,如果这份血勇用来对付羯人、匈奴、鲜卑,华夏焉会沉沦至此?
不,沉沦腐化的从来不是这些来自底层的勇者……
甲士们一拥而上,与此同时上面的人也冲了下来。
两股人马狠狠撞在一起,血肉横飞,惨叫和闷哼声一起传来。
这种居高临下的刺击,加上人跳起时的重量,让长矛和长刀能刺破重甲。
李跃被五名亲卫护在中间,周围涌起阵阵血光。
一支长矛险些刺到李跃的脸上,侧头时,看见身边的甲士被一把长刀削断了双腿……
两边全都化为了野兽,无比渴望血肉。
而此刻李跃心中竟无半分恐惧,只有兴奋,索性扔掉环首刀,双手握紧铁锤,一锤一锤的向前砸。
每次敌人的刀矛刺来,左右甲士都会用盾牌挡开。
身边倒下的敌人越来越多。
血肉模糊,狭窄的山道被践踏出鲜红色的肉泥。
此战规模虽没有当日与羯奴的南山一战大,却更加凶险。
地利在敌人手上,每走一步,都有人流血,或者倒下。
但没有人后退,狭路相逢勇者胜,这些被挑选出来的亲卫没有辜负李跃,用性命守护着承诺和尊严。
也不知厮杀了多久,周围的一起都变成了血红了。
对面站着的人越来越少。
黑云山的重甲还是占了很大的优势,除了被退下峭壁的,很多人的盔甲虽然被刺穿,血流如注,但终究没有倒下。
而敌人已然山穷水尽。
“苟瞻在此,贼将可敢一战?”对方已经陷入绝境,要么逃散,要么被绞杀。
李跃望着眼前铁塔一般的汉子,心中无限惋惜。
从八王之乱开始,不知有多少血性勇士沉默的死去……
轩辕山上。
崔瑾枯坐了一夜。
山下的厮杀声清晰的传进他的耳中。
“夫君……”一穿着皮甲的女子满脸担忧。
她正是郭实之女郭芙蓉,长相和气质算不上出众,却自有一股英气。
乱世之中,没那么多繁文缛节,郭实死后,崔瑾冒死收留了她,一对人,两双花烛,一身红衣,便算是成婚了。
“郭宁的人动了没有?”
“未曾。”
“守山之人是苟瞻还是梁啸?”
“是苟瞻。”
“可惜了。”崔瑾皱起眉头,“如果能多给我些时日,这些人或许能为我黑云山所用。”
“我们手上有三百精锐,千余青壮,男女老少皆可握刀,何不乘此良机,杀了郭贼为父亲报仇?”
“现在动手,我没有十全把握,郭宁一莽夫而已,不足为虑,杀岳父的幕后主使是郑家的那位公子,不可让他走脱了。”
郭芙蓉幽幽一叹,“这世上怎有十全把握之事?”
这话让崔瑾楞了一下,当初郭宁兵变时,崔瑾便准备动手,然而其他的头领一见到郑家的人,全都蔫了,竟然没一个人敢反抗,他只能隐忍下去。
现在,已经到了忍无可忍之时。
郑盛对他有非分之想,郭宁更不能让他活下去。
“让山头所有人做好准备,只等黑云山攻上来,我们便立即起兵响应!”
话音方落,却听到外面一阵惊慌,“崔头领,大事不妙,郭宁带人杀来了!”
崔瑾与郭芙蓉同时一惊,两人目光一接触,却又镇定下来。
崔瑾一把抓起宝剑,“不胜即死,就在今日!你我夫妻异常,生则同衾,死则同穴!”
惨叫声由远及近。
“妾此生能遇夫君,是苍天眷顾。”郭芙蓉亦提起一把环首刀,满脸的英气化作杀气……
寨子外面,郑盛一脸的欲求不满,几个皮糙肉厚的山野女人,自然无法让他尽兴,但一想起崔瑾的脸,心中仿佛有一只猫爪在挠啊挠的。
“其他人可以杀,但崔瑾定要给本公子留着!”
敌人攻山,为绝后患,郭宁首先想到崔瑾,作为山贼,他总感觉此人与他格格不入,如果他活着,得到了郑盛的宠幸,郭宁的地位自然会下降。
“崔瑾剑术高超,只怕难以生擒。”
“哦?他还会剑术,妙哉!”郑盛越发心喜。
郭宁暗中扇了自己一耳光,“贼人攻山,当速速清除山上隐患,崔瑾若是顽抗,只怕山上人心动荡。”
“动荡?莫非要造反不成?许昌的大军就在路上,密县的人马已经赶来,莫非两天你都守不住?”郑盛斜眼看着他。
“自……自然能守住,苟瞻和梁啸就够他们受了。”郭宁心中暗骂,这位郑家公子也忒难伺候了。
不过世家公子都这副德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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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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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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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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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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