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李元吉秦怜儿>第96章 容颜冠天下,武功世无双
  秦振东给长子取名秦军,次子取名秦武,两人合起来便是“军武”,虽然被军队除了名,但是很显然,他心里的那份感情依然没变。

  这两个孩子都培养的很好,可以说是完美地复刻了他的脾气秉性,年纪轻轻的就已经颇知礼节、识大义。现在两个孩子也都长大了,成了他的左膀右臂,他的负担也轻了不少。

  他的幼女名为秦怜儿,秦怜儿这个名字好像并不常见,因为很少有人会在孩子的名字中用“怜”这个字。其实秦振东夫妇最初用得也并不是这个“怜”,而是莲花的“莲”,因为秦夫人素来喜爱莲花,给女儿取名莲儿,也是期望她能像莲花一样美丽、纯净。

  而“莲”之所以变成“怜”,就要牵扯到一段让人揪心的往事:那年秦夫人怀胎九月的时候,不小心感染了严重的风寒,这风寒不仅差点要了她的命,也严重危害到了肚子里的孩子,导致孩子未足月就呱呱坠地。www.xiumb.com

  不知道是在娘亲的肚子里就落下了病根儿,还是未足月的原因,小姑娘打出生起就一直虚弱不堪,好几次都差点丢了小命。

  看着小女儿虚弱、无助、可怜的样子,秦振东夫妇心如刀绞,倍感伤心。于是就将“莲”改成了“怜”,因为他们听说“名字越贱,命格越硬”,他们希望改名后孩子的生命能顽强一些,也希望上天怜悯一下这个还没出生就历经坎坷的可怜孩子,保佑她从此摆脱病痛,健健康康,快快乐乐地成长。

  也正因为女儿从小身体虚弱,秦振东就没像其他大户人家那样将女儿养在深闺内院,还逼孩子学习琴棋书画、女红刺绣,而是将孩子带在身边,悉心教授武功,以此来增强孩子的体魄耐力。

  秦振东是一个严格的人,虽然对女儿百般呵护,百般宠爱,让女儿习武的初衷也只是强身健体,但是真到了练武的时候,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他皆一视同仁,所有的要求均一样,别无二致。

  好在小怜儿虽为女儿身,但是性格倒是格外倔强,格外要强,这一点和两个哥哥有的一拼,而且还特别能吃苦,对此也毫无怨言。

  兄妹三人数她年龄最小,身体最弱,但是却数她最努力,最用功,以至于后来她一身的功夫竟然能和两位哥哥不相上下。

  擒拿、拳法、腿法、刀法,她都能打得有模有样,特别是刀法,她最为擅长,随便给她一柄刀,她都可以耍得密不透风、风生水起,真得是静如擎天立柱,安稳如山;动若风卷云涌,矫若惊龙。好像刀到了她的手里就不再是冰冷的兵器,已经变成了一个拥有灵智的活物。

  怜儿今年刚满十七岁,已经出落得婀娜多姿、亭亭玉立,或许是因为常年习武的缘故,她的身段远比同龄女孩修长、绰约。她的外貌完美的继承了爹爹和娘亲的优点,皮肤白皙如雪,宛若凝脂美玉,眉眼很有灵气,眉清目秀中犹带着三分英气,鼻梁高高得隆起,散发着五分的异域气息,再配上那长长的睫毛,楚楚动人的瓜子般的脸颊,当真如仙女下凡,美得不可方物。

  正因为天生丽质,举止得体大方,又兼具武人的潇洒干练,在武威城,怜儿可谓是美名在外,是无数千金之子、膏腴子弟心仪的对象。

  有好事者张罗出了一份名为“落月”的美人榜,榜上罗列出了全雍州姿色、身段、品性最优的五位女子。怜儿毫无疑问地高居榜首,成了公认的雍州第一美人。她的评语很多,其中最核心的便是这句:“容颜冠天下,武功世无双。”

  这个“落月榜”,怜儿也是听说过的,不过对于这份榜单和其中的那些足以令她浑身起鸡皮疙瘩的溢美之词,她的态度一向是明确的——那就是不屑一顾。

  “什么‘容颜冠天下’,远的不说,娘亲的容颜就远在自己之上,自己都羡慕不已。那‘武功世无双’就更夸张了,先不说武威城,光是在威远镖局内,比自己身手好的没有十个也有八个。”所以每次听到这种浮夸至极的评价,她总是嗤之以鼻,在她看来:“那些无聊的富家贵公子最是讨厌,成天无所事事尽琢磨这些乱七八糟、毫无意义的东西。有这些时间莫不如投身军武,为王朝的稳定、百姓的安全做一些贡献。‘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才是八尺男儿立身处世该有的目标。”

  幸亏那些膏粱子弟、豪门贵公子不知道怜儿姑娘心中所想,要不然,恐怕还真赶着去军中当兵去了。倘若军中都是些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公子哥,那岂不是要出大乱子。

  自怜儿去年满十六岁,提亲的人便络绎不绝地找上了门,威远镖局的门槛差点都被踩烂了。

  但是她一个都看不上,觉得那些人或是空有一副好皮囊,却手无缚鸡之力,无所事事;或是有钱有势,却游手好闲,德行堪忧;或是身强体壮,但又长的比较随意,让人不敢靠近;没一个是她喜欢的类型。

  对此秦振东夫妇倒也不急,因为那些人其实他们也看不上,而且也不想早早地就将女儿嫁出去,更不能随随便便地嫁出去。

  此时已是日近西山,天色显然不早了,而且这一带又有劫匪出没,几乎没人敢在夜晚赶路,但是这支镖队倒是一点也不着急,依然不紧不慢地行驶着。

  他们倒不是一点也不害怕,而是因为这段路本就不好走,他们运送的货物还都是珍贵、易碎的西域琉璃饰品,所以他们绝不会贸然加速赶路。要知道“保护雇主的财产安全”是他们镖师的天职,更是威远镖局立足的根本。

  “轻生死,重道义。”可不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大侠才会恪守的信念,威远镖局人人皆如此。

  镖队渐行渐近,镖师们的身形、面容也逐渐清晰起来。

  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十辆满载着货物的大车,每辆车上各坐着两名精壮的汉子。两人都负责驾车,不过也各有分工,当一人驾车时,另一人便要担起警戒之职,时刻留意着车队两侧的风吹草动。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三名骑着枣红色大马的壮汉,他们负责领路和前方的警戒。只见他们的眼睛闪着慑人的精光,跟鹰眼一样犀利地扫着路旁的树林。

  队伍的最后面同样跟着三名精壮的汉子,他们负责后面的警戒,除了巡视着路旁的密林,还要不定时地回头向后张望,警惕着后面出现什么意想不到的状况。

  这些人都身穿黑色的紧身短打劲装,脚蹬黑面白底的轻便短靴,腰间斜挂着一个棕色的皮质兵器袋,里面插着一柄宽身牛尾刀。

  他们都是威远镖局的镖师,威远镖局的镖师是武威城内公认的综合素质最高的镖师,他们的衣物、鞋帽、兵器都是镖局统一配备的,甚至连发髻都梳得一模一样,对镖师的要求细致入微到这种地步,威远镖局的严谨可见一斑。

  队伍的中间有四骑并辔而行,俱是清一色的枣红色高头大马,马毛油滑锃亮,一看就是纯正的好马。

  端坐在最左边马上的也是一身黑色劲装的镖师打扮,不过这人却是一位女子。她头戴一顶宽檐笠帽,帽檐四周坠着一圈白色的纱巾,纱巾一直垂到肩膀,将小脑袋遮在里面。

  只见她抬起纤纤素手,将白纱掀开一个缝隙,朝外面看了一眼,见烈日已经被路边的树木完全挡住,这才放心地将纱巾全部掀开,露出一张国色天香的俏脸。这人不是别人,正是秦振东的爱女秦怜儿。

  女子就是女子,就算她是一位不爱红妆爱武装的奇女子,也终究是女子,也害怕自己的脸蛋会被这烈日晒黑,说以才戴了这么一顶遮阳的笠帽。

  没了纱巾的遮挡,她整个人立即活泼起来,两只大眼睛睁得圆溜溜的,好奇地打量着两边的群山。

  她右边紧挨着的是一位四十余岁的中年壮汉,他长得剑眉星目,脸上的线条很是分明,两只眼睛异常犀利,里面闪着炯炯的亮光,好像在不停地散发着严肃和威严。

  他也穿着同样的黑色劲装,但是这身衣服穿在他身上流露出的气质和其他人有些不一样,除了干练、洒脱,还显得异常威风凛凛、正气凛然,此人就是威远镖局的总镖头,秦怜儿的父亲秦振东。

  不过他此时的脸色有些不太好看,好像正在生气,也不知道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竟能把堂堂总镖头惹得郁郁寡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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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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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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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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