绸缎庄的位置,可以说是云城最好的地段。
主街道与副街道十字路口、交叉处,人来人往的,绸缎庄的门店开的特别大,差不多有私衣坊的三四倍大,门口围着的人特别多,挤进去基本就是前头贴着后头。
就这样,还有不少人牟足了劲往里面挤呢。
沈令宜也挤了进去,她来都来了,总得看一看吧。
酒金不好意思进去,就在外面等她。
进去之后才发现,其实就是门口那里挤了点,因为绸缎庄在搞促销,布匹价格便宜。
而里面的人虽然也不少,可架不住地方宽敞啊,逛起来舒服多了。
整个绸缎庄,上下共三层,第一层都是一些普通的面料,说是普通,可也不是沈令宜在春水镇见过的那种,基本上是她之前在周府,美妇人给她做衣裳的那种档次的面料。xiumb.com
在春水镇就属于最高档次的料子了,在云城绸缎庄,才只够摆在最下层的。
第二层则是一些比较稀罕的料子,价格也贵上去了,比如什么桑蚕丝,双面绣之类的,虽然稀罕,但并不稀有。
而第三层,就是非常稀有珍贵的料子了,一般人是上都上不去的,楼梯口有专门的小二守着,客人如果想上去,就跟人家说明缘由。
“客官,咱们楼上的料子都是非常少见的,咱们掌柜的每个月天南海北的跑,一年也不一定能给楼上添一匹,基本上就是卖一匹少一匹的,您要是有兴趣,明儿个带一千两银票来,作为押金,让您上去瞧瞧,要是有瞧上眼的,押金可以用来抵扣布的钱,要是瞧不上眼,咱们就把押金退给您。”
“咱们收押金,主要是上头那些布实在是太珍贵了,万一弄坏了什么的,小的也担不起这个责任,您说是不是?”
一般这样就能劝走一大半的人,剩下一小半的人交了钱上去选布,选没选中沈令宜不知道,她没上去。
一千两银子的押金,可以拿来抵扣布钱,这说明啥?说明一匹布的价格在一千两之上。
她已经对这家店的经营模式有了了解,浪费那个时间干什么?再珍贵的布,在她眼里也只是布而已。
古代织布再厉害,还能有现代厉害?现代最高级的布料她都穿过了,所以实在是没那个好奇心。
她大体估摸了一下店里的收支,对系统道,“你让我收购的,肯定不是这一家吧?”
这家绸缎庄,可比那家私衣坊挣钱多了。
而且这家店的掌柜的还有生意头脑,连促销这种方式都搞出来了。
光是促销给店铺增加的人流量和曝光度,都难以估计了,更别说别的营收了。
系统装死,就是不告诉她答案,沈令宜也没理它,直接出了门。
酒金诧异,“这么快就出来了?”
上次在私衣坊,她可是呆了足足半个时辰呢。
这才进去连半刻钟都没有呢。
沈令宜笑笑,“这家店,没什么看的,收购不了。”
就算系统真让她收购这家店,她也没钱去收。她是有挣钱的本事,可她不会无中生有,没那么多银子就是没那么多银子。
从绸缎庄出来,两人去了锦绣坊。
锦绣坊是三家店里面看起来最正常的,普通的牌匾,普通的门面,柜台后面坐着一个风韵犹存的妇人,正一边看账本一边昏昏欲睡。
店里面人不多,小二就能招待的过来,沈令宜打眼看了一会,觉得锦绣坊也不缺银子。
比起私衣坊来,锦绣坊的成衣简洁许多,工艺并不那么复杂,可是卖的价格一点都不便宜。
定然比私衣坊挣得多。
在古代,人工虽然不值钱,可是名气值钱,一般绣工、针线功夫比较厉害的绣娘,要价都很高。
私衣坊的那些衣裳,为了追求独一无二,添加了太多太多复杂的工艺,没人会精通全部工艺,所以只能一个人负责一种工艺,这样加起来成本怕是高的离谱。
真不知道私衣坊的掌柜的怎么想的。
瞧瞧人家绸缎庄和锦绣坊,多有做生意的天赋。
柜台后面的老板娘看到沈令宜进来不选衣裳,只是看,便站起来问,“这位姑娘,你是有什么事吗?”
沈令宜摇摇头,正要走,外面突然跑进来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个子已经窜的很高了,一身华服,气质却很儒雅,沈令宜了然,这应当就是老板娘的儿子了。
她并没打算窥探人家生活,然而没等她出去,那少年便已经跑到了柜台后面,沈令宜清晰看到了他眼里的泪,以及脖子里青红的痕迹。
她听到老板娘小声的问,“他们又打你了?”
那少年放下书包,坐在角落里擦眼泪。
老板娘叹了口气,走过去,又是心疼,又是无可奈何,“你再忍忍,那些孩子都有背景,我们惹不起他们,等你考中了举人,就不用再留在那里念书了,啊。”
少年低着头抹泪,越抹越多。
沈令宜脚步沉重起来,这是校园暴力?
十三四岁就考中秀才的天才少年,未来前途一片平坦,只要按部就班的走下去,不出几年,就会长成指点江山的君子。
这在这个时代,是最大的成功。
可是现在看那个少年的模样,分明就是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不说话,也不沟通,只是默默的哭,看起来性格就不太对劲。
她心里有些气愤,这么好的少年,再这么下去,只怕要被糟蹋了!
她有心想帮他,可自己都是个没什么本事的外地人,怎么帮他?
沈令宜转身走了。
她只希望,这孩子能化悲伤为动力,别被欺负成抑郁症,自个想不开。
可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沈令宜从锦绣坊回客栈,要穿过两条街道,她走到中间那条街道上的时候,突然,远处冲过来一辆马车,她眼前突然有一个影子,直接冲着马车冲了过去!
那身影……就是锦绣坊老板娘那个儿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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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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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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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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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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