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万历三十二年出生的奇女子吕重吕涣>八十一 里应外合
  “孔老弟,你......你带过来的当真是四川的白杆兵?”耿仲明难以置信地问道。

  “老弟便是被他们所救,那还能有假了?”孔有德得意地说道。“老耿啊,你想想,眼下辽东大乱,除了那浑河边杀出来的白杆兵,还有哪支官军敢往这这鞑子的屁股后边钻的?”

  耿仲明站起了身,在屋内踱步,孔有德见耿仲明心中已经动摇,赶紧趁热打铁地说道:

  “老耿啊,你在这鞑子手下做事,升官否?发财否?”

  这两个问题算是问到了耿仲明的要害了。他本以为自己积极剃发留辫,能给鞑子留个好印象,升个一官半职的,结果鞑子非但不信任汉人,反而这几日再城中愈发跋扈,闹出不少人命来,如此下去,自己迟早也要糊里糊涂地成为刀下亡魂。

  “以往鞑子没来,你便是个总旗官,如今鞑子来了,你还管着手下这些个人不变,老耿啊,你瞧瞧。”孔有德将耿仲明脑后的辫子抓在手里把玩,“你瞧瞧这猪尾巴辫,你老耿改了祖宗的发饰也就罢了,若再混不上一官半职,岂不是更对不起祖宗了?”

  “那......那你说说,白杆兵到此,我开门有何好处?”耿仲明问道。

  “一颗鞑子脑袋值多少钱,你老耿是当兵的,比洒家清楚。”孔有德揉搓着脑袋问道,“城里两百鞑子,你老耿若是打开堡门,与白杆兵里应外合,这弃暗投明之功暂且不论,就说你老耿趁乱砍下几个鞑子脑袋来,升个百户,甚至试千户,都不是个事儿。”

  “更何况,如今辽东官军一溃千里,辽阳还在不在大明的手里都未可知,你老耿若是在这镇江堡里打开了堡门,可就是鞑子起兵以来,咱们官军的第一张捷报,到时候,你老耿的名字可要写在黄皮纸上,摆在万岁爷的桌子上让人瞧呢!你说说,你老耿升个多大的官为好?”

  耿仲明听得入了迷,一双狐狸眼睛闪闪发光。见孔有德把事情说的这么好,一向渴望出人头地的他终于彻底动了心。

  “你说的这白杆兵,现在何处?有多少人?准备怎么打?”

  孔有德便把南路军的状况添油加醋地告诉了耿仲明。他说白杆兵们有“精兵三百”,皆是“熊虎之师”。不过他也留了个心眼子,并没有把南路军驻扎的具体位置告诉耿仲明,至于战术,他也说要看耿仲明的态度再做决定。

  耿仲明犹豫再三,始终拿不定主意,孔有德便转而说服耿仲明手下的军士们。终于,在孔有德天花乱坠的许诺下,军士们纷纷要求耿仲明“拨乱反正”、“弃暗投明”起来。

  “妈的,干就干!”耿仲明终于下定决心,“我看明晚就行。我用一天时间,在城里找上些靠谱的弟兄,明晚三更,我打开东门,举火为号,你让那白杆兵看见火起,冲进城来便是!”

  “好!耿兄高义!我孔二佩服至极!”

  “只是......二子呀。”耿仲明迟疑道,“我已经剃发留辫了,光看发饰与鞑子无异,那白杆兵入城......”

  “啊,这事好说好说。”孔有德咧嘴笑道,将吕涣真的腰牌塞到了耿仲明手里。

  “这腰牌,就全当是信物。我回去关照那些白杆兵,若是见了有人出示信物,便是自己人,你老耿和手下弟兄们,白杆兵一个不杀!”

  “好!那万事就拜托老弟了!”两人紧握双手,算是定下了这里应外合之计。随后耿仲明又将孔有德带到堡墙上,看巡逻的骑兵走远了,才用绳索将他縋出城区。

  “二子,你玩儿命跑进堡来,肯定不止是给老哥我谋个前程吧?”临别前,耿仲明问孔有德道,“若是白杆兵打进了堡,你有什么好处可拿?”

  “好处?洒家还要什么好处?”孔有德抚摸着脑袋上的青茬,脸上却浮现出一个骇人的笑容。

  “鞑子将家中老头子老娘都杀了,洒家还要什么好处?杀光堡里的鞑子,就是洒家最大的好处!”

  说罢,孔有德便敏捷地翻身出堡,消失在辽东的夜色当中。

  ......

  当夜回营房,耿仲明心中有事,在铺子上辗转难眠。整个夜晚,他都仔细思考着该如何实行这计划。

  堡内有原官军三百人,这三百人随着守备的投降,大多也跟着投降了鞑子。可是反抗的人也有——那便是镇江堡水师提领昌献奇,外号昌秀才的。

  昌献奇是个军人,当然不是秀才。他原本是南直隶定远县人,父亲有个秀才的功名,自小将昌献奇当读书人培养的,因此昌献奇落下个“秀才”的外号。

  可是昌父空读了一肚子的圣贤书,并不懂得经营家产,加上本地官府的盘剥,家中原本一百亩的土地已被败得差不多了。眼看着家境渐渐败了下去,昌父便在昌献奇十二岁那年,将家中的余田全部变卖,买了条海船,跑起了朝鲜——辽东——登莱这条商路来。昌献奇的少年时间便在读书与海船上度过。

  昌献奇十八岁那年,家中的海船在渤海遭了海贼,财货与船只全部被海贼夺取,昌父也在跳帮战中被杀死。只有昌献奇本人年富力强,在混战中抢了条舢板,流落到辽东大地上。后来借着自己多年海上的经验,他应了镇江堡的募兵,做了本地一个水兵。三年下来,他因船事娴熟,被提拔为水师提领。

  耿仲明与这昌献奇算不得很熟稔,可是心中对这昌秀才还是颇有几分敬佩的。此人平日里沉默寡言,只在酒后会说几句“山河沦丧、我辈当奋起抗争”等等浑话。耿仲明本以为这秀才是在吹牛,谁成想,几日前鞑子进城,昌献奇与手下水兵竟然是唯一敢反抗的力量。

  五十多水军,当场被鞑子斩杀十几人,余下四十人与昌献奇一道被活捉,关进了牢房里。眼下鞑子正在镇江堡东门建造行刑台,打算当着全镇江堡军民的面将这四十多人一齐斩首,以震慑所有堡内敢反抗的力量。

  要寻找共同举事的人,这关在牢里的昌献奇和水兵们自然是可以争取的对象。于是耿仲明便打着视察牢房的名义,带着手下人来到牢房,支开了看守的狱卒。

  “弟兄们辛苦了,拿着这几个钱去买杯酒喝。”在大功面前,耿仲明丝毫不吝啬自己口袋里的小财,手笔铺张地赏了狱卒们几个银子。

  “耿头儿不愧是耿头儿,出手就是大方。”狱卒们喜笑颜开地说道,“只是鞑子进城以后,酒楼好几天都不敢开门了,不知什么时候能喝上酒咯。”

  “关门便关门几天罢了,不急什么。”耿仲明笑道,“鞑子还能在镇江待上一百年不成?”

  耿仲明话里有话,可是狱卒们并没有听出来,拿着银子乐乐呵呵地把钥匙给了耿仲明,便走开了。

  “这帮鞑子也是,太骄纵了。”耿仲明在心中犯嘀咕,“进城以后光想着自己享受,连看守牢房这类的要紧的活计都敢派汉人来做,难怪会让孔二子一帮人杀了,真是成不了大事!”www.xiumb.com

  想到这里,耿仲明为自己的开门迎官军的“先见之明”感到无比满意。

  牢门打开,耿仲明让手下在门口看着,自己孤身进了去。

  狭窄的牢房原本最多是用来关押二十人的,如今被塞进去了四十人,实在是拥挤不堪,污秽难闻。被关押在此的水兵们一个个人不人鬼不鬼。昌献奇头发蓬乱,穿着脏衣服坐在角落里,犀利的眼神穿过额前的碎发,死死地盯着进来的耿仲明。

  “哼,好个没骨气的。”昌献奇身材不高,却十分结实,吹惯了海风的脸颊棱角分明,一双眼神也是犀利得很,虽然今年只有二十一岁,但一看便不是个好相与的角色。

  “你那脑后的辫子,看着很扎眼啊。”昌献奇冷嘲热讽道,“怎么,几天不见,在鞑子手下过得很滋润,连祖宗的发饰都给忘了?”

  周围的水兵们一个个都站了起来,眼色血红,只待昌献奇一声令下,便要冲上去对耿仲明拳打脚踢。

  “昌秀才,你先别急着骂人。”耿仲明一脸淡然地走近昌献奇,全然不顾身边水兵们仇恨的眼神。

  “我到这里,是来找你商量大事的,利国利民的大事。”

  “哼,什么大事。”昌献奇不屑道,“你不过是鞑子派来劝降我的罢了,鞑子的官,你打死我我也不当!”

  “秀才啊,我剃发留辫,是为了保住自己这条性命,以后好为朝廷效力。”耿仲明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来找你,也并非是鞑子派来劝降的,而是......”

  耿仲明压低声音说道:“官军要杀回来了,我要你们帮忙里应外合!”

  “什么!”昌献奇的眼神陡然精神了起来,“辽东如此大乱,怎会有官军杀回来?”

  “别的官军不敢,四川白杆兵却敢!”耿仲明胸有成竹,“这支四川白杆兵乃是从浑河边杀出来的残部,有三百人。昨日他们有人混进堡里,叫我打开堡门放他们进来......时间就在今夜!昌兄!你可愿助我一臂之力?”

  “有何不敢!”昌献奇不知哪里来的精神,刷一下便站起身来,“耿兄,先前是我错怪你了,你是好样的!为朝廷杀鞑子,我昌献奇就是死也值了!”

  “有昌兄这一句话,事情便好办多了,今夜,咱们......”

  趁着狱卒们被耿仲明支走的这一会儿功夫,耿仲明的手下买来了些好酒好菜,让多日没吃饱的水兵们饱餐了一顿,晚上好有力气厮杀。

  ......

  “守备大人!守备大人!”

  三更不到,已经抱着小老婆睡下的守备被耿仲明的拍门声叫醒,他不情不愿地穿好衣服来到门口,只看见耿仲明一行五人,打着火把站立着。

  “大半夜的,你们搞什么!”守备大人显然对自己半夜被叫起来感到十分不耐烦。

  “禀大人,我们抓到一名官军的奸细,请大人亲自审问。”

  “抓到奸细,你们送去给鞑子便是!”守备发火道,“叫我来审问作甚!”

  “大人。”耿仲明一脸无辜地说道,“抓住奸细可是大功一件啊,卑职哪里敢贪功,还是守备大人亲自审问后交给鞑......交给牛录大人妥当。”

  “哼,这还像话,鞑子们来了以后,你耿仲明也越发懂事了。”说罢,守备便与耿仲明等人去了。

  耿仲明将守备领到昨夜与孔有德密探的哨房内,一打开门,里面空空如也,守备大人顿时疑惑非常。

  “人呢?”守备刚转过身来,便被耿仲明一把捂住了嘴推进了哨房内。

  “狗娘养的汉奸!”耿仲明掏出匕首一阵乱捅,镇江堡的守备就这样在小小的哨房内被悄无声息地杀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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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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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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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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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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