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凌春华>第52章 金猫
  也正因为这只东西一直盯着我们看,我不敢随意动作。

  老黑和阮梨我都跟他们交代过,偶遇猎物的时候最应该做的是保持静止不动,而非找掩体隐藏。

  这两只东西的体型看上去比土狗略小,差不多肥猫的两倍大,应该是猫科的东西,从它的体态就能看得出来。

  它们距离我不过十多米距离,警惕性又极高,我一时之间不好下手,只能趴着等待时机。

  就这么过了接近三分钟时间,这只盯着我看的家伙终于扭过头去,绕着另一只打圈,神似婴儿啼哭的叫声再次响起。

  机会来了!

  我轻轻戳了一下老黑,他动了一下手臂以示回应,这是我们之前就说好的暗号。

  我伸出小拇指朝他比划了两下,然后转过手用大拇指指了指自己,老黑愣了两秒后再次动了一下手臂。

  我们两人悄悄的蹲起上身,各自举起手上的家伙事瞄准。

  我的目标正在缓步走动打圈,想要瞄准心肺区有些难度,正苦恼间身旁猛的响起啪的一声脆响。

  这个傻缺!

  老黑射击了,我眼睁睁看着那只母的高高蹦起瞬间跑远,大个些的盯着我看了一眼也紧跟着跑开了。

  “中了!”

  老黑兴奋的一把拉住我的手。

  我心里无名火起,一把推开他,“把我那只吓跑了!”

  刚才要不是你这愣子放枪惊走了它们,但凡有点意识等我一同射击我也不至于这么恼火。

  这话我没说出口,只是望着前方空空如也的地面喘气。

  “哎呀,跑都跑了别搞的这么紧张。”阮梨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我心情稍微缓和一些,她说的没错,事已至此,生气也没用。

  老黑待在一旁不做声,我爬起身拍了他肩膀一下,“下次别这么急吼吼的。”

  “知道了。”他点点头,“我们快去追吧,刚才我打中了,百分百是直穿心脏!”

  一边说着他就从地上爬起,拍了拍身上灰尘向前走去。

  我跟阮梨紧随其后,到了地方一阵寻找果然发现了血迹。

  土话说猫有九条命,用以形容猫的生命力顽强,这只东西虽然不是猫但也是猫科动物,可即使如此,受了致命伤还是难逃一死。

  它只跑出了一百多米就毙命于一处陡坡边,腋下枪伤血洞以及嘴边的血迹都沾染在皮毛上,一双眼睛微睁着,眼珠子上满是灰尘。

  “这是什么东西?”老黑抓起它的后腿给提了起来,“你认识不?”

  我简单看了一下说:“金猫。”

  “我觉得叫红猫更合适吧?”阮梨在一边说。

  老黑闻言也是嘿嘿笑,“别逗,这东西看着有点像那个什么?”

  “猞猁?”

  “猞你个头。”我翻了个白眼,“说了叫金猫。”

  金猫这名字还真不是我瞎说的,这东西早在上个世纪在我国就已经是极为稀少的动物了,它少的原因主要是栖息地被分割破坏以及……

  后来我还特意了解过,这玩意据说极为难以人工繁育,有点神经质,敏感又凶残,一言不合就把合笼的相亲对象给杀了。

  全世界人工繁育成功的例子也很少,国内最后一只人工繁育个体好像是在二零一七年死于杭州动物园。

  野外的不是很清楚,根据某科表示,国内现存栖息地就西藏甘肃四川那一带。

  虽然正名叫金猫,名字中带个猫可不代表它就是真的猫了,在很多地方它也被叫做红豹或者红虎。

  是丛林中名副其实的猎食者,我估计现今的野外,能压它一头的动物并不多,能排进前十。

  对了,二一年它已经被提到国一,正儿八经的牢底坐穿兽。

  “它看起来不就跟猞猁一个样吗?”老黑还是有些不喜欢金猫这个名字。

  我指着它的耳朵说:“猞猁耳朵尖有两撮毛你知道的吧?”

  “分辨是不是金猫从三个点确认就可以了。”

  “第一从体型,肥家猫的两倍大小,二十斤左右。”

  “第二就是看耳朵,金猫耳后必然是黑色的。”

  老黑伸手将它的耳朵翻过来看了看没说话。我最后指着它的尾巴,“第三点就是尾巴下方的毛肯定是白色的。”

  三点都确认了,老黑瘪着嘴眨了眨眼睛,“这玩意值多少钱?”

  “我也不知道。”我摊了摊手。

  放过血之后时间已经接近六点,头顶天空泛白,快要日出了。

  我本来想着再走走看看,后来想到手头两只东西得先处理掉再说,于是三人开始折返并取回了之前那只长着獠牙的东西。

  阮梨准备早饭,我拿着手机往高处走,看看能不能收到信号,走了快半个小时才堪堪在一个小山包上收到一格信号。

  “喂?何老三?”

  “嘎…啊…你哪……嘎…电音……嘟嘟嘟。”

  信号断了。

  我无奈先返回吃了点东西,吃完之后八点钟,日头爬上山峰,晒着太阳有点舒服的感觉。

  “今天看样子温度不低,还是要先把这两只东西卖出去才行。”我说了一声,再次出去找信号。

  这次走的远了些,爬上更高的地方,还是一格信号,只能先试试看。

  好在这次电话打通了,略有信号卡顿,像是用vcd放光盘卡带了似的。

  最后我和何老三约定下午三点在兰田村碰头。

  我们赶紧拿出地图来看,连猜带蒙的确定了自己的位置,距离兰田村直线五公里左右。

  地图上的五公里真要走起来不下于两个小时,估摸着吃完中饭就要动身。

  回到临时营地十点半,眼看着时间还早,我决定先到附近的山上下夹子。

  阮梨负责给我们弄中饭,我和老黑两人带着铁夹与柴刀直奔背后的大山而去。

  陌生山林下夹是比较不容易的,一般来说都是当地人在日常劳作过程中意外发现了野兽的活动踪迹再去寻找兽径从而布置铁夹陷阱。

  陌生地方首先就是不知道野兽分布,要是有大量时间去寻找倒还好说,我们这次只规划了一周的行程。

  也就是说,只有一到两次下夹的机会,没有太多时间去翻山越岭的寻找野兽踪迹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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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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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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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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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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