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状我也不急着动手了,老黑想试试就让他试试好了。
前方是只麂子,个头不大,估计二十斤左右,气枪打准了应该可以拿下。
我们三个头灯照着,那麂子瞬间便发现了,只是它却没有动,歪着脑袋朝我们这边看。
啪的一声脆响,灯光中一道银色转瞬即逝,那只麂子应声惨嚎,一个弹跳就窜开了。
“妈的!跑了?”老黑低声咒骂,捶胸顿足。
我赶紧一把扯住他的动作,“别叫唤,追上去。”
刚才那麂子明显一个震颤后才弹跳而起,铅弹肯定是射中了的,只是不清楚射中什么位置而已。
老黑心里也憋着股气,二话不说就跟着我一同往前赶。
到了刚才麂子站的位置,很快我就发现了一条激射在河卵石上的血线,这道血迹呈喷溅状,应当是穿肺了。
简单判断了一下它可能去往的方向,我在不远处很快就发现了新的血迹。
“这边。”我向他俩招呼一声,带着他们钻进了一旁的灌木丛。
说实话这只麂子挺能跑的,一连追出几百米远,翻过一道山脊才在茅草丛中发现。
老黑第一次亲手射中猎物,他快步跑了过去,随即发出一声惊讶的声音,“唉?这只麂子有点奇怪啊?”
“有什么不一样吗?”我问。
我跟阮梨走上前,看到这只东西之后我也被镇住了。
“这东西怎么还有这么长的牙齿啊?”阮梨侧开几步,显得有些惊奇。
“对啊,这好像不是麂子?”老黑蹲下身用匕首去拨它的一对獠牙。
这东西单看身体与山羊麂子无异,只是一身皮毛显青灰色,脊背的毛发颜色更深一些,几近纯黑。
一双耳朵比麂子要稍大一些,最主要的是它嘴巴前端有两根尖锐的獠牙,比狗的犬齿还要长不少。
“先放血吧。”我说了一句,让老黑别傻愣着。
虽然穿肺之后它体内的血液所剩不多,但也还是要尽可能排干的。
猎物体内留有血液,十多个小时之后就会尸僵,这是因为血液留存在肌肉中,肌肉分泌出肌酸并且收缩僵硬。整体口感口味都会大打折扣。
这也是为什么杀猪不放血猪肉不好吃的根本原因,抛开前头的不说,这些野兽的血都腥得很,不放干净不行。
放血倒也简单,颈部动脉划断,后肢用藤蔓捆住挂起就行,把它整个倒吊着就可以。
这边处理完,天色已经隐隐有了些朦胧的意思。
“这个就先挂这儿,我们再去找找看。”我作出决定,当先返回河滩。
猎物放在山里,短时间内不会有问题,哪怕是有食肉的动物在附近,一时半会儿它们也不会过来,少说也得等六七个小时之后。
回到河滩,在路边我发现了一些白苏,就是绿色的紫苏,叶片上方绿色下方覆有白毛,薅了一些叶子分给老黑与阮梨,让他们各自把袖子领口以及裤脚涂抹一遍。
反复揉搓涂抹过后已经稀烂的白苏也还不能丢,需要塞进口袋里,持续散发味道。
这么做不仅是为了掩盖我们身上的血腥味,也不止为了不影响接下来的行动,更重要的是让今天白天甚至傍晚黄昏时候过来的动物不警觉。
之前说过,猎狗找骚,有些优良的猎狗找冷骚很厉害,其实山林动物也不差,个顶个的都是嗅觉高手,这地方味道稍有不对就会引起它们警觉。
沿着河滩走了一会儿并没有什么新的发现,索性不久之后就遇上了一条汇流的山涧。
这条山涧汇入溪流的地方水面三米多宽,流速也是相当湍急,想来是条不小的山涧,溯流而上的话很可能走上一两个小时。
“才五点二十,我们进去看看。”我指了指这条山涧,依旧是领头在前。
这附近没什么村庄人家,山涧周边自然也没被人走出来的小道,我们只能小心翼翼的沿着山涧边往前走。
其实我是很喜欢沿着山涧溯流而上的,首先便是因为这么做不容易迷路,只要一直能听见水声就可以原路返回,另一个则是因为水流会带动空气,凡是有山涧溪流的地方,这周围十米左右的空气必然是顺着流水方向流动的。
也就是说溯流而上的过程中不必担心气味被前方猎物发现,甚至一些细微声响都不要紧,水流呼呼啦啦的,小动静都能被盖过去。
要说缺点也不是没有,水是生命之源,任何活物都离不开,而猎物在水源饮水或者往这边走的过程中都会十分谨慎,不止是我们这些捕猎者明白这里机会大,被捕猎的东西也明白水源的危险。
这世上没什么东西是真傻的。
正跨过一块凸起的石壁,我突然听见前方不远有轻微的怪声,这声音听着像婴儿哭泣,只是像,并非一样。
就是听着有这种感觉,像是有个小孩在前方低声哭泣似的。我立马抬手让老黑和阮梨放低动静。
这是遇上溪边野战了?
虽然我还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发出的声音,但根据目前掌握的经验,春天听见类似的声音十有八九是动物在求偶。
就是某节目的经典台词:春天到了……万物复苏……动物们又到了打野战的季节……琇書蛧
这声音虽然不高,听着却不远,我可以肯定它们就在三十米之内。
一想到公的野兽会趴在母的背上,露出那宝贝,我心里莫名其妙的想到了阮梨,想到了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愣着干嘛?”老黑压低声音催了我一下。
我回过神咽了咽口水,继续缓慢往前摸。
头灯光束里,两点幽红色光点猛然出现,在它旁边还有两点幽光一闪而过。
我右手做出下压动作,示意老黑和阮梨压低身形,别被发现了。
这个位置有点尴尬,我们在偏高的石壁上,而两只猎物在低处。这样子比较不利于隐藏,尤其是其中一只已经警惕起来,正盯着我这边看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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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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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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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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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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