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凌春华>第1章 归家
  看了这么多年小说,也想写一写自己的故事。

  距离那些事情过去了近二十年,想来应该是到了能说的时候。

  我的家乡在浙赣皖交界处的一个小村子里,害怕被找上门来,真实地名就不说了,紧挨着今天的钱江源国家森林公园。

  走路也就三四个小时,以前小时候爷爷带着我翻山越岭去婺源卖豆腐,去开化卖煤炭,五毛钱一担。

  我的父亲早年去浙江给人打山核桃,树上摔下来,人没了。母亲最后的记忆也停留在六岁。

  至今也没再听到过她的消息。

  我要说的故事自然不是这些家长里短,而是我曾经赖以生存的活计。

  打猎,或者说偷猎盗猎更为合适。

  故事总得有个头,就从接触打猎开始说起吧。

  01年我十九岁,在浙江义乌已经打了几年工,记得那年春节是一月二十四。

  差不多是一月十九吧,应该是这个日子,我记得不太清了,小年后一天。

  坐着慢悠悠的绿皮火车回到屯溪火车站,出了车站之后一摸口袋钱没了。

  存了一年的工钱,一千九百六十五块。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在伞厂里打工,计件工资一个月四百多块,全年下来刨去开销存了两千,回家路上用掉三十五块钱。

  结果被小偷摸了个精光。

  其实也怪我,之前两年我没存到什么钱,灰头土脸的回家也没遇见过小偷。

  这一年存了点钱,就特意买了件当时很流行的西装外套和二道贩子手里买的摩托罗拉手机。

  说是二道贩子,其实就是小偷,三百块。

  一路上手机被我捏在手里倒是没被抢,口袋里的钱就彻底没了音讯。

  其实那时候手机我也才买了没多久,老家村里更是没有信号。通讯录联系人总共就四个人,一个是车间主任,另一个厂外头排档老板,另外两个有点记不清了。

  从屯溪火车站到家里还有四十多公里,原本只需要三块钱就能坐客车到镇上,最后生生走了八个小时。

  从上午十点走到晚上六点多,一整天都下着雪,天气冷的要死。

  我回的是老屋,爷爷手上建的,青砖黛瓦马头墙,上下两层六个房间,各个房间都有主人,分别是大伯三伯七叔五叔和我的,最后一个小房间是爷爷自留,一直空着。

  房子现在也还矗立着,但只留着我一个人住。

  当时大伯成了家分出去了,七叔外出打工多年未回,三伯去了伯母娘家过年。

  屋里只有五叔在。

  老式四明钟滴滴答答的晃着,白炽灯瓦数很低,灯光昏暗。

  父亲排老四,与五叔关系最亲近,实际上小时候也一直是五叔带着我。

  踏进家门,屋里的四眼黑狗就拼命叫,搞得我有些不敢往里走。

  我当然不是怕狗,我是怕在五叔面前抬不起头。

  狗叫了一阵,五叔从灶舍走到堂前,见到我愣了愣,“怎么搞到这么晚才回来?”

  一月份昼短夜长,六点半天色已经是漆黑一片。

  我脸色有些僵硬,不太好意思说是钱被偷了走路回来才搞到这个时候,只好尴尬的笑着说下午的火车,到镇上已经傍晚了。

  婶婶循着声音也过来,我从小是吃她的菜长大的,见了她像见了亲妈。

  她也是最懂我的人,上下打量我一番就斜着眼睛问,“今年存了几个钱?”

  我刚踏进房门的脚僵在那里,有些艰涩的扭过头,“没存到钱……”

  “赶紧去弄点饭菜,别在这啰嗦。”五叔皱着眉头如神兵天降替我圆场。

  躲进黑漆漆的房间里我才好受一些,实在是没脸告诉他们说我的钱是被偷了。

  要知道被偷钱在当时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被偷了钱就会被人讽以呆笨一类的形容。

  我是绝不允许别人这样说我的,可我管不住他们的嘴,尤其是五婶的嘴。

  第二天与我熟识的人见了面就问,“你钱被偷了?”

  每每此时,我就只能僵着嘴角发出无意义的嗯啊。

  这天晚上吃晚饭时,五叔喝了点酒向我开口,“钱没了就没了,人没事就行,明年再出去好好工作,多存点钱。”

  我看着他语重心长的样子,知道他是在安慰我,只能应和着点头。

  五婶做完饭,端着碗过来夹菜,“你这几天没事做,身上又没钱,明天跟着你叔上山去搞点野兽卖钱吧。”

  记忆中五叔一辈子没出去打过工,依稀记得五婶提起过他是受不了被人管,情愿两个人在老村里做些农活,日子过的也还安逸。

  我听了五婶的话有些意动,小时候就常跟着他们上山,但是当时并非打猎,而是做些挖笋砍柴采茶一类的简单事情。

  五叔轻轻嘬了一口酒,眯着眼问我去不去。

  我当然是连声喊去。

  我喜欢打猎。

  现在想来当初做下的决定并不仅仅是因为缺钱,我是发自内心的对这东西感兴趣。

  老家位于丘陵地带,用地理上的区域划分,应该是江南丘陵或者华东丘陵。

  山都不高,小一些的一两百米,高一些的几百米,上千米的都算数得上号的山头。

  要按海拔算,村里的位置都有几百米。

  早些年代,并不仅仅是我这一个地区,全国各地都有打猎的传统。

  五叔常年在家,单靠挖笋砍树一年到头也赚不到多少钱,打些野食就成了贴补家用的好法子。

  我知道他打猎有一套,不管是用土铳巡猎还是用捕兽夹做陷阱还是钢丝绳做绳套,甚至做毒饵也见他弄过。

  而这,也就是我真正接触打猎的开端,后来转战江西寻虎秦岭抓金丝猴,可可西里也跑了一趟,不过都是后话了。

  一月份我老家经常下雪,近两年比较少,零几年的时候确实三天两头的下。

  雪一厚,对于打猎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也不再限制于白天或者晚上。

  第二天一大早,吃完稀饭后五叔就喊了我。

  他扛着土铳,腰间挂着牛角硝袋与钢珠袋。

  我走上前,五婶拿给我一张有些年头的竹弓,“这是你老子以前用的,你叔说用来打野鸡还可以。”

  我接过竹弓,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除了房子与身体,这张弓算得上是父亲留给我的唯一遗物了。

  “先放家里吧,现在我也不太会用。”我将弓放在一边,催促五叔赶紧走。

  世上事总是有迹可循,初次接触弓箭,导致后来我一直也都酷爱用弓箭。

  “走了,跟我走小路去。”五叔点点头招呼一声,转身向后门走去。

  第一次狩猎,就这么开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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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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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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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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